《为奴十三年》这是一部英剧,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奇葩,像是讲述战争时候的电影一样,但是却不是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2015年被外媒评为最让人感动的,然后小演员还因此被封影帝的一部电影《房间》。
如果你们喜欢那部电影,相信你们对这部英剧也会感兴趣。
这两部剧前半部分几乎讲了一个相同的故事,年轻的女孩被人绑架,关在了地下室,《房间》里是七年,然后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而《为奴十三年》里是十三年,女主从一个当时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成年人,十三年之后她终于逃出来了。
《房间》主要侧重的是女主和她的孩子如何在“房间”里生活的,如何逃出来的,对逃出来的生活虽然也有描写,但是毕竟电影有限,写的比较少,而《为奴十三年》就几乎都是围绕着逃出来的生活了。
电视剧 一开始女主就逃出来了,而在接下来的6集中,没有任何闪回的镜头让观众看到她是如何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生活的,又是如何在恶魔面前斗智斗勇活下来的,而是聚焦于她现在的生活,十三年过去了,所有的事都不同了,她曾经恩爱的父母分居了,还玩着贪吃蛇的姐姐要订婚了,青梅竹马结婚了,她原本的生活一切都变了,没有她似乎日子也照常下去了,她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地位了。
而这不是她仅仅要面对的问题,更可怕的噩梦是,因为她逃走了,绑架她的恶魔又抓了另一个仅仅十三岁的女孩,两个束手无策的警察找上门,想从她的口中知道线索。一个男警察和一个女警察,男警察始终对女主是同情的,在问话的过程中都很顾忌女主的感受,但是另一个女警察却没有那么和善,她时刻带着一双怀疑的眼睛,无论女主说什么,她都是半信半疑的,对于女主的经历她没多大兴趣去感同身受,她更想的是破案,更想的是听过戳破女主的“谎言”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上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每次当她和女主说话的时候,我就特别讨厌她,我讨厌她那副理所当然。对不起,别的女孩被绑架我很抱歉,但是配合你找到凶手是我的权利,而不是我的义务,我也是受害者,我被关了十三年,你们没有找到凶手,帮我报仇,却还要求我一遍遍的回想自己糟糕的经历,我可以拒绝,没人说过我不能拒绝,所以当时的我想,如果我是女主角,我就会这样说,我会告诉那些对我有要求的人,我有权沉浸在我的痛苦中,有权选择忘记过去继续前行。
当我第一次看到江歌/刘鑫这件事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诚然江歌是受害者,但是刘鑫又何尝不是呢,我想在她的内心深处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所以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媒体要一遍遍的不放过她。吃瓜群众说的轻巧,好像这只是看到一个人摔了一跤,而不是死在自己的面前,没有人知道那一刻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当一个人面对重大的灾难之后,会选择什么。有些人内心足够强大,勇敢的面对,但是大多数人,在面对重大灾难的时候,肯定是宁愿当鸵鸟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酗酒或者是沉迷其他不好方式的原因。
记得抑郁症宣传语里有一句,我在微笑但是我并不是真的开心,所以并不能凭着刘鑫换了一个新发型就谴责她不悲伤,谴责她忘恩负义,就凭着她和江歌妈妈那短短的谈话,就认定她在带节奏,她想来个世纪大和解,就值得所有人口诛笔伐的叫她人渣。
我一直认为网友太苛刻了,认为所谓的大V都在煽风点火,但是直到我看过刘鑫的微博,看过她那些针锋相对的狡辩,我才恍然觉得我的同情心太泛滥了,我的怀疑论用错了地方。
看过很多美剧的朋友应该都听过一个心理词语:创伤后应激障碍,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从百度上直接摘了一段解释。
指对创伤等严重应激因素的一种异常精神反应。又称延迟性心因性反应,是指由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心理创伤,导致延迟出现和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
一个人死在自己一门之隔的地方,被自己的前男友杀死的,而且还大声呼叫过救命,并且还是自己朝夕相处,或者说在自己落难的时候帮了自己一把的人,就算没有得创伤后应激障碍,一般人肯定也是轻易缓不过来的。
有一年骑自行车带我奶奶,那是第一次用自行车带她,一般我带的人都是同龄人,一般快到了,放慢速度,大家就有默契自己跳下来了,所以我把我的约定成俗放在了奶奶的身上,我慢下速度,以为她跳了(她很轻,所以我几乎感觉不到),然后我停车的时候,就没有用力的扶车,还在后座上的我奶奶就随着车一起翻到了路边的沟里,当时我奶奶已经快70岁了,她翻下去的那一刻,我脑袋是懵的,虽然好在奶奶没事,但是后来很多次我都做噩梦,而现在的我再也不敢随便自行车后座带人了,就算是同龄的,每次骑自行车也总忍不住想起这件事。
这件事已经深深的烙印在我的灵魂深处了,骑了自行车十几年的我,就算当时被我叔叔们骂我不会骑车,骂我一点也不注意(明明因为有老人我已经骑得很慢了,我一切都考虑到了奶奶,唯一一步大意了·),当时的我尽管委屈但是也没有顶过一句嘴,因为结果摆在眼前了,奶奶差点出事,相比于几句骂人的话算的了什么。
所以看到刘鑫那些刻薄的狡辩,我才彻底的清醒过来这不是一个在反省在害怕中的女孩说的话,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她只想快点和江歌一家撇清关系,她只想要她宁静的生活。至于江歌的家人之后会怎样,她一点也不在乎,那句“阿姨我以后经常来看你”,“什么时候?”,“我不知道。”不是一个仗势欺人的妈妈在对付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而是一个伤心欲绝,失望透顶的妈妈在恳求一个漠视道德,漠视生命的人。
如果说陈世峰夺去的是江歌的生命,那刘鑫就是那个在尸体上再插一刀的人,而且是当着刘鑫家人的面。陈世峰自有法律惩处,而刘鑫这样的人呢?
所以我忽然有点理解《为奴十三年》里女警察的咄咄逼人和怀疑了,正是因为有着像刘鑫那样的“受害者”,所以才没法让那些真正的受害者清白的“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