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羡慕写日记的人。时间过了很久,当你看着日记本上的文字,回忆会奔涌而出,即使零零碎碎,这朦胧的记忆也足够惹人。
《夜的草》是以一部以笔记本为线索的小说,有点儿侦探的味道。
50年前与现代这两个时空的交集让读者不能被作者的笔牵着走,因为读着读着你就分不清楚是现实还是回忆了。随着地点的改变,依靠着这本黑色笔记本,主人公依稀的记起了那时发生的事,用现在的观点去审视以前,然后不断的对过去不理解的事作出解释,最后勾画出另一个主人公,一个生活在动荡巴黎的女子。
记忆的碎片真的很吸引人,拼接出来的每一部份都足够让人再回忆几次。
“那个时候我对任何事情都见怪不怪。年轻时代的无忧无虑么?当我重读某些句子,某些名字,某些标识,我仿佛又觉得当时的所作所为是在为往后的岁月发送一些摩尔斯电码,是的,就好像我想白纸黑字的留下一些行迹,使的我可以在遥远的将来弄清楚我在当时不是很明白的生活经历。在混乱不堪中没看键盘盲打出来的一些摩尔斯电码,而且可能要到好多好多年以后,我才能进行破译。”
文中的这一段话,是我读过的对回忆的解释中最有情调的。
能抓住的叫回忆,抓不住的叫过去。谈起回忆,我们往往能想起最感动的,于我而言,便是高中三年。而那些不重视的若没有一点儿提示,它们真的便随时间而逝。有些人最后也成了陌生人,我们再无交集。
最后用书中的一句话结尾吧:在她的生命里,我们将是多么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