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长久的做我想做的事,我也在时刻抵制着正义的冲动和快言快语的诱惑。—熊培云
01
许是因为熊培云本身的职业是记者,他将更多的视角投放到媒体中,书中有大量关于中日媒体定位的差别以及相关的思考。
譬如,熊培云与日本编辑大森会面。大森所在的编辑社出版了很多偏“右”的刊物,而他本身的主张并不完全相同。大森提及日本媒体竞争的激烈,市场导向使得编辑不得不去迎合大众的口味和市场的需要,大森所在的媒体在竞争中显然也不在优势地位,这使得大森似乎为生计疲于奔命。于是熊培云感叹,日本的媒体市场化有太多的弊端。而中国媒体人还存在职业理想。
前几天看《新闻联播》,编辑了媒体人在春节期间甘于奉献的精神。提及一个给刚出生八天的宝宝断奶的新闻记者,报道了春节期间两辆动车交汇时两位新婚小夫妻互相示意的瞬间,新闻感人至深,背后的故事亦让人动容。曾经看过六六的电视剧《女不强大天不容》,海清主演的女主角是新闻人,在发大水时去孤岛采访,深入“敌营”查地沟油事件被无良老板追导致流产。然而,我觉得,这些只能算作职业精神。
真正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现实的冲撞,在于生计与良知、在于职业要求与功利前程的冲突。我曾经认为可以兼容,但事实上很难平衡。
02
六六的另一部片子《心术》揭露了其中的冲突。医者本应仁心仁术,可是当越来越多的“医闹”横亘于眼前,医生为了自己的安全,开许多不必要的检查,拒绝有风险的手术,导致患者的医疗成本成倍增加,而医疗效果却未必最好。医院有时为了息事宁人,对医生也会采取一些不公平的措施,导致医生的“职业环境”进一步恶化。而有些无良的医生也会和医药代表勾结,为患者开贵的不必要的药品来拿取“回扣”。这些,与特鲁多医生的墓志铭“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所揭示的职业理想似乎相去甚远。
有个法官朋友也曾经讲过他的困惑。他初任法官时,面对一个案子,一个老人起诉保险公司,如果判决,老人会获得全额赔偿,而保险公司代理人却与老人却达成了调解,老人并没有获得全额赔偿。调解自愿,法官批准。而法官本人却困惑,审判长说,“案结事了,双方满意也是审判的目的之一。”法官后来经历了种种,也看过其他法官“硬调解”,知道这背后还有法院对调解率的指标要求、法官本人减少因信访带来的“麻烦”的内在驱动、审理期限的要求等等。这似乎也与法官本身崇尚的“公平正义、法律至上”的职业理想有所偏离。
企业员工貌似也概莫能外。一位企业员工,作为甲方的相关人员承担审核招投标项目,乙方的产品与公司系统兼容性不好。但公司本身就批准了相关经费,乙方也与公司高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批准则意味着饭碗可能不保。考虑着每月的房贷、上有老下有小,这位企业员工又会作何选择呢?
我们的职业理想,或受阻于行业运营的市场规律,或因为各种“标准化考核”异化。当对的选择与自身利益权衡,我们的天平该偏向哪一方?
03
都是凡人,在乎你对自己的要求和选择。
记得刚参加工作,某“大牛”曾以《从职业到事业的转变》为题目做了一次讲演。她是有追求的人,年纪轻轻就官居副区长。我想,职业也好,事业也罢,都无可厚非,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工作只是谋生的手段,是我们的生存所依。人食五谷杂粮,工作就是面包。所以,熊培云也选择折衷。
只是,能力范围内,我们可以选择做我们可以做的。
作为医生,你或许改变不了那些行业“潜规则”,但你可以尽可能的对病人细致周到一些,对确有困难的病患“手下留情”。作为法官,你可以调解中适度运用释明权,帮助老人在调解中得到更多的权益;作为职员,你可以尽你所能的让乙方具体产品加以改进。
这个世界确实没有绝对的黑白,但我们的心知道。不是有句话吗,叫做“不忘初心”。
不要在职场之路上越走越远,却忘却了你当初缘何出发。不要让世俗让你从“冰清玉洁”变成了“死鱼眼睛”,不要用“圆融”去掩盖你的“纯真”,不要让“世故”去泯灭你的良知。
做能做的,你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