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初中化学教师,在我们学校,体育老师兼职体育室工作,音乐老师兼职少年宫工作,物理老师兼职物理实验室和仪器室……
我们化学老师那就理所当然的兼职着化学实验室和仪器室。
前几年,学校的实验室、仪器室药品配备不到位,虽然名义上管理着实验室、仪器室,但是上面检查不多,事情不多,工作量也并没有增加多少。
3年前,我们县参加均衡创建验收,上级给我们学校配备大量的仪器和药品,我们学校建立了2个实验室和仪器室,都是按省级要求配置。
我和另一个老师,一起管理着实验室和仪器室,虽然工作量增加了很多,我们也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去完成仪器室的工作,但是为了学校的工作,我们也并没有怨言。
到了今年,学校为了更好的做好学校工作,添置了签到机,每天签到、销到,一共要打卡4次,缺一次,罚款5元。
本来签到这个制度,每个单位都有,我们也坚决遵守。
但是对于销到时间却让我们这些理化生老师格外为难。
上午规定11点10分可以销到,但这个时间刚好也是上午最后一节课上课时间。
我们这些所谓的副课老师,每天最早的课就是上午第四节,主科老师都可以销到回家了,我们要先去上课。
上完第四节就放学了,放学后,我们很多人都要慌里慌张的接孩子、买菜,所以经常会忘记销到。
学校规定每少销一次到罚款5元,虽然钱不是很多,但毕竟不是奖励,而是罚。
如果是早退,或者是忘记销到,被罚款也并不冤枉,但是,在我们上完了第四节,还要被罚款,真的是十分委屈。
尤其是每周三,我下午是第二、三、四节课,连上3节课,在学校吃饭,吃完饭继续上晚自习,从下午2点到校,但晚上8点半离校,一直在学校,反而会被罚款,真的是非常窝火。
去向相关领导说明情况,领导回复:学校就是这制度,谁让你忘记销到,那就买个教训吧。
面对如此冰冷的制度,如此冰冷的制度执行者。
真的是很无语,很抓狂。
想想平时忘记销到被罚款,2点10分上课,我因为不知道签到结束时间是2点,周一到周三,分别2:03、2:04、2:07到校,被罚款,真的是觉得前路漫漫,心灰意冷。
既然学校管理我们如此冰冷,没有一点人情味。
那我们在完成我们的教学任务之后,为什么要接受学校附加给我们的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呢?
况且,化学仪器室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上面规定是专职、专人管理,并不是让任课老师兼职。
所以,今天我和另一个化学老师坚决拒绝了学校附加给我们的实验室、仪器室任务。
一向任劳任怨,对工作从没有说过“不”的我俩,今天如此坚决的态度,让校领导非常意外、也非常生气。
一个说:“你俩要是不接,那就把化学实验停了,把仪器室封了。”
一个说:“你们两个要是这样,那这件事情就没法说了,不再说了。”
当时我们两个都蒙了,没想到我们的领导会说出这样的话。
想必也是气极了,不然怎么会如此不顾形象、口不择言,简直比我们还会耍脾气,耍小性。
……
上午被领导谈完话,改了作业就放学了,下午我俩各自上了3节课,晚上各自上了2节晚自习。
一天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这件事情不会结束。
本来我们两个只是想用额外的工作量换来考勤的些许宽松。
但明显是事与愿违。
不知道明天或者是后天,这件事情等待我们的什么样的解决过程?什么样的解决结果?
面对如此的领导,我们是该坚持还是该妥协?
路过此文的各位亲,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