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这朵艳丽的花朵时,在走路,突然见到它,就一下子被它完全抓住了眼球。感觉它是那么的漂亮,那么有活力,在这片满是荒芜的地方是那么的显眼。
本来我是要摘下它的,伸手的刹那,突然后悔了,不忍心了。这么美丽的花,为什么非要摘下来呢?长在这里,不是比在我手里更有意义么?
我是喜欢它,欣赏它,但是不应该自私的纳为己有。他应该长在它应该在的地方,我更应该尊重它。所以,拍下来比摘下来更好一些。美好的事物,欣赏比拥有更有意义。
想起它来,可以看一看照片,还可以与朋友们分享,一起赞美它,欣赏它。多好呀!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说的就是这种境界吧!
鲜花易得,佳人难觅。何时才能寻到像鲜花一样的佳人呢?如若有幸遇之,是否会像今日一般呵护这朵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