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的吸血蝙蝠经常群居, 假设蝙蝠A和蝙蝠B,同在一个洞穴,有时候A的血囊满血,B蝙蝠空腹而归,B蝙蝠向A蝙蝠借点血果腹,A面对这种情况有两种选择,要么残忍拒绝,要么慷慨借给它。A最终借给了B。
数天后,A蝙蝠不走运,没有吸食到牛羊血液,面对饿死的窘境,这时候它再飞到B身边企图借血,但是B拒绝了,你看这个博弈过程中,A过于相信B,导致自己处于尴尬境地。当然也有相反的结果,双赢。
还有什么结果?A赢B输,AB都赢,B赢A输.
这其实符合纳什博弈论,小到非洲的血蝙蝠,大到人类的行为。所谓的囚徒大家也都听说过。
今夜我驱车路过乡间小路,道路两旁漆黑如鬼魅,对面间或行驶来一辆车,无独有偶,很多开着远光灯,其实因为黑暗,我也开着远光灯。在这种情况下,我首先会闪动远光,如果对方关闭远光,我也会关闭,反之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后来我反思,远光对远光,无异于自杀性行径,因为晃得对方啥也看不到,纯粹出于赌气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大部分司机包括我都图一时得痛快,正如那副漫画展示的,两个人站在平衡木两端,一个人举着枪瞄准对方,殊不知开枪得瞬间就是己亡的时刻。
就像中国加入WTO,双方都降低关税,最终越开放,越进步,越发展。如果双方死磕关税,最终都是输家。
博弈论是个好东西,适合做沙盘推演,分析利弊得失,跳出小格局,来考虑大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