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扫过他发来的信息,挪开的目光又落在白得刺眼的床单上。
信息提示声踩着急促的脚步。我内心涌上一股烦躁的怒火,手一扫,果盘和手机都一齐摔在了地上。旁边床位的人惊奇地转过头看我。
“哎呀小姑娘,看你的情况不过就是住几天院没什么大不了的。父母发的消息还是回一下呗,免得他们担心不是?”接着他又絮絮叨叨地谈起自己的经历。
一个陌生人都比你关心我。
我的怒火突然哽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噎得我生疼,也噎得难以呼吸。我害怕因此死去,吓得不知所措。
他叹气,“别哭了,我下不了床抱不到你。”
“我才不要一个大叔抱呢。”我笑着抬手拭去带着咸味儿的泪水。
他让他的护工帮我收拾地上散落的水果。护工把手机递给我的时候屏幕正好亮了,还是他发给我的。
我赶紧秒回他,可看到感叹号的时候,我感觉以后不会有个人大冬天守在我的甜品店前,只是为了买第一份甜品。再也不会有个喜欢吃辣的人为了我改变口味。
电话,依然未接。
我呆看着手机,身边一切都显得模糊。直到手机屏幕黑脸我才缓过来。
喂我刚才是生气可我现在原谅你了!
〈贰〉
其实后来也没什么故事,只不过一个感情太用力,一个火气太大而已。
后来我是自诩脾气很好的。
虽然我跟他没什么故事,但他跟阿素感情倒是很好,以至于现在都已经谈婚论嫁了。
阿素嘛,就是合伙开甜品店的朋友。
我们是高中认识的,那个时候其实我很怕她。因为她身边朋友很多,路子很广。其实说白了就是自卑,从小到大人人都在提醒着我:你是穷人家的孩子。而穷人家的孩子生来就是要低头的。
我被阿素推荐给森先生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心照不宣地装作没有过去。
我没有问他哪天怎么了为什么电话不接消息也不回。即使我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即使我真的真的很想知道。
森先生给我喜帖的那天,他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的衣服。
我笑着说“阿素送不是更好吗也免得大冬天的你跑一趟啊。”
他骨节分明的手把喜帖递给我,双手都揣进暖和的衣兜里,神情很随意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我真的很喜欢你。”
我怔怔地看着他。
甜品店里弥漫着甜蜜的气息,空气都腻得粘稠。“叮!”曲奇烤熟的提示音。
我回过神来,打开烤箱的时候,随着曲奇饼的香味飘出一句话,“我知道。”那是我的声音。
〈叁〉
我没有去阿素的婚礼,理由是:送不
起红包
当然阿素也很谅解我,连忙安慰我说不去也好免得花钱。森先生准备掏钱给我却被阿素用手肘轻轻顶了顶。
我埋头继续看书。
其实生活也可以很简单,没必要非要去爱谁。因为不爱所以我可以喜欢很多人。
不过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事情——我喜欢的人,十分之八九都是过去的人。
就比如说拿破仑,胡适。
我喜欢的人好像都不会被别人喜欢。但是谁知道呢,我们学的是胜利者的事迹,又不是历史。他们隐于浓雾之中又有谁看得清真面目。我所能做的就是尽力离他们近些,然后继续喜欢。
阿素和森先生的婚礼后,甜品店门前少了个等待开门的身影。我自此也再未见到过他。或许他也将隐在过去的迷雾中了。
如果换个性格,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常常这样想,可又害怕这样想。
所以,谨以此文,纪念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