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名人做的一件坏事,就肆意诋毁他做的一切其他事的价值。
就因为名人做的一件事,会被千千万万人肆意品头论足。
若是好名人,自然他的一切都成为信仰;
若是坏名人,则他的一切都成为堕落的代名词;
若是充满争议的名人,则一切都可被评论。
在那个时候,一切评论都会变成诽谤。###
公众人物,你我他们。
也都是人。
也都有情绪。
也都有隐私。
在公开的场合,公众人物才应该是公众人物。
难道公众人物全天候做任何事都要顾及群众的感受?
“模范老师的孩子竟然在三流学校?”
“作为体星竟然没有腹肌真是差评。”
“十好青年上厕所后竟然不会洗手!”
冷吗?
可是媒体的无下限追击,追星族的无限欲望,从众者的羊群心理,互联网的信息永存,每时每刻都在做着这样的事情。
群众效应使人们底线降低,更暴力与刻薄。###
所以,群众谴责公众人物的私人行为,到底出于哪种道德?
保护未成年人?
保护社会和谐?
保护心中美好?
还是纯粹被反差刺激了?
或是看到别人出头,公众人物做的事也好像不太对的样子,为了赶上潮流自己也参一脚、爽一下?
既然众人三观都这么正,还担心什么?担心那些三观不正的人三观不正吗?
比如,
艳照门里的人物犯了哪种道德罪?乱交罪?欺骗罪?
乱交者里有非自愿者吗(如果有,应该谴责的不是强迫者吗)
?
欺骗罪吗(明星如何包装自己,都是商业行为,不是吗)
?
难道是反差罪(反差罪是什么可以吃吗)
?
最多是导致公司的商业包装失败,为公司带来了损失而已。公司雪藏之,出师有名。
但群众呢?
难道当年那些裸照不是私下传来传去到手后如获珍宝一般个个私自窃喜?
或许,还就真的只是因为不小心掀开了一块华丽的面具,暴露了面具底下那一张张血肉模糊的烂脸而已。
皮没了,所以轻轻一碰就灵魂战栗,所以稍稍一激便狰狞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