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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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电影后,听人说和书不同,便想起来去看书,书非借不能读也,在来回的地铁里三天时间读完,小感一下:

惊叹于作者的“编织”能力。作者对于人物的切换、时间的变更、场景的转换能力,以及“我”适时地抽离,简直到了驾轻就熟的地步。以前好像记得严歌苓专门去国外学习了写作,受过专业训练的基本功果然扎实得让人读得过瘾。很多情节,读着读着好像消失了,想不到过几个章节,又冒了出来,让人觉得恍然大悟。就像土耳其的毛毯,看似线已经断了,过了一大段又接上,就这样不断纵横交错,慢慢编织成了整幅美丽震撼的作品。

作者将人性的“恶”刻画地恰到好处。印象最深的场景一:刘峰从“英雄”神坛跌落,竟然是因为让人发现他只是一个常人而已。“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模范的,一旦身上显露出人性,别人反而害怕了,所以大家会不能接受,所以林丁丁会叫“救命”。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完美,也不存在彻底的混蛋,人本来就是多变的,天使与魔鬼同时附身,如果拘泥于一种角色,活得太累了。场景二:刘峰被千人指万人骂。所有的人翻脸比翻书还快,“一片齐刷刷的手臂竖起的青纱帐,眨眼间就是一片齐刷刷的拳头”,这是一种什么心态啊,为什么人们都喜欢落井下石,所有人心底里都存在点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对他的善良和无私不信服。“一面享用着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于是,大家都在等待看他的好戏,只要他具有人性就会有的好戏。甚至书中拿“二流子”作比较了,二流子气质最难命名的,是一种自我嫌弃。卑琐自私都是与生俱来的。刘峰就是伪装了的我们,我们舍不得惩罚自己,但是可以通过惩罚刘峰,跟自己摆平。人类就是这样平等的,人就是这样找到平衡的。十几二十几岁的年龄,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其实,自卑的人,或者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人,才会起哄和打落水狗。《艾伦。图灵传》中数学家安德鲁。霍奇斯提到:种种芜杂俗务,要的就是个体与环境步调一致,你才能换来他人眼中的正常生活。步调一致的才正常,年轻时非要追求特立独行,人到中年,觉得做个正常的人也并非坏事,至少可以轻松地消失在人群中,是不是更加中庸的想法啊。

还有,作者幽默的写作手法很吸引读者。在她的笔下,甚至一片卫生巾都有想法和灵感。

想去找找严歌苓的《小姨多鹤》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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