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胡乱地写一些东西,(不敢妄称写作)这点爱好全都源于上学时写作文。
其实学校里没有专门的作文课。语文课最后,老师会布置一篇作文,每次都是拿回家写。交上去的作文点评也只是匆匆,大多都是点到为止。
一二年级只有造句,三年级才有作文。(不知现在的小学是不是这样)三年级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作文:学校春运会后,让大家写一篇作文。
这天语文课老师没带书,只抱了一摞作文本走进教室,这种情形并不多见。
我们语文老师眼睛很大。她平心静气时,两个眼珠也比别人大着一号,和别人生气瞪眼时一般大。如果她真生气了,眼中冒火,眼珠更是大得吓,随着她嫉恶如仇的面部表情,两根黑色的粗辫像鞭子一样时左时右地狂甩。
老师站上讲台,眼睛依然很大,但笑容可掬,同学们悬着的心,又一一落进肚子里。“这次作文同学们都写得不错……”老师开始一一点评,说了将近大半节课,但唯独没有提到我。
她拿起最后一本,说到,“这次作文,这位同学写得最好!”老师开始朗读,“今天早晨天空上朝霞满天,红云散去后,天空蔚蓝如洗……”(现在知道不怎样,也就用上几个好词)。她刚读第一句,我就听出来是我写的。心开始“咕咚咕咚”地狂跳,兴奋得我满脸通红。
她读的有声有色,教室里鸦雀无声。读完后,她带着全班同学为我鼓掌。我没有,这样有骄傲的嫌疑。可从这以后,我对作文有了兴趣。以后作文得“优”的几率大大增加。两次作文竞赛获奖,更加增大了我的野心。
中心校作文比赛,我获得的奖品是两本作文选;学区作文竞赛一等奖,给了我三本作文书。这五本书是我最初的课外读物,不是花钱买来的,是获奖得来的。我开始自我膨胀,误认为我有这方面的天赋,想把写作文当成一门手艺。
中国有一句俗语叫,三岁看老。我觉着它说的一点不错。三岁时候的事情我记不清了,可是三年级的这件事,它影响了我的一生。我在许多事情上异想天开,比如我买彩票,中个五元小奖,就会看到有五百万在前方等着我。一个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是件挺悲哀的事情。
这次作文课后,我有了更高的追求,杜甫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句,成了我的座右铭。别人作文惯用的素材,像捡钱包交给警察叔叔或是扶老奶奶过马路这样的事例我绝不会用,绞尽脑汁突出我的与众不同。
我在作文上花费更多时间与精力,每到夜晚,就是我写作梦开始的时候。我开始喜欢夜晚,我知道喜欢夜晚的都是些像萤火虫、蛐蛐、老鼠这些卑微的小人物。
夜色和大地融为一体,往往造成一种错觉,我天马行空的以为,到处都是坦途,通往成功的路四通八达。夜晚的白日梦更不容易醒。
读了又写,写了又读。时间一分一秒又一夜一夜地过去。一张张揉成一团团的废稿纸,被我像投雪球一样扔进废纸篓,又拿来一张接着写下去,一段段的文字在我的笔端横空出世。
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把奇思妙想写出来,交给老师后,她在下面划上一条条红色的曲线,或是作文右上角写上一个大大的“优”字,再添上一段激励的话语,又化作我一个个不眠之夜。
家里人都在我的苦熬下练就了强光下酣睡的硬功夫,对于他(她)们我有着十二分的歉意。做了那么多夜晚的无用功,让他们陪着我受折磨。
一节作文课让我的梦想启航,尽管它只是纸叠的船,也许一阵微风,或者一个小波浪,就可以让它倾覆水底,可它毕竟还是出发了。
那些经过多年读过的书和我作过的文,本想着会像茶杯上的茶垢,年久会在我的头脑中留下一些印记;或者像我中年后额上的抬头纹,在我的眉目表情里让我能够看得到,可它们就像划着的一根根火柴,随手丢进黑夜里,倏忽间消失得没有一丝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