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在玉米地的这头拔草,亲眼看见刘婶在我家玉米地的那头掰玉棒(我看见她了,她没看见我,不知道玉米地里有人)。我回家告诉妈妈,说刘婶今天在我们家的玉米地偷玉米了。妈妈问清原因后,只是淡淡的说:知道了。事后还再三叮嘱我不要把这件事情给说出去。
刘婶其实是本村人,和我们不同一个姓。因小时候生病没有钱及时医治,所以落下一条腿无法正常走路的坏毛病。
刘婶长到成婚论嫁的年龄,因自身有缺陷的原因,谈了好几个对象都嫌弃她有腿疾而没有结果。后来,刘婶的父母也因担心自己的女儿外嫁会过得不幸福,干脆就不外嫁了,改招一个上门女婿。
本来,刘婶外嫁都困难,这回改招上门女婿就更困难了。再说,在几十年前,做上门女婿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是会被人看不起,会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愿意做上门女婿的,好像总比别人低了几等似的,令人没有尊严。
刘婶直到三十多岁也没有找到愿意做上门女婿的人,眼看年龄一年比一年大,刘婶的父母也是着急无比,但现实太残酷,他们也无力更改,就这么一个女儿,嫁不出去也娶不回来,只好自己继续养着。
我们族中,有一叔叔,家中六个兄弟,他排第五,曾经找了一个对象,要2000彩礼钱,却因一个穷字给不出彩礼,这事就给吹了。之后就一直没有找到愿意嫁给他的女人,这么一年拖一年,眼瞅着就要过四十岁了,再找不到女人结婚,这辈子就得打光棍了。
农闲的时候,大伙都喜欢坐在村前的大柿子树下消遣时间,于是就有人提议,不如把五叔和刘婶凑成对,结两姓之好。反正都是同村人,哪怕真做上门女婿也不是件丢脸的事,都是自己人,哪有自己人看低自己人的理?再说,做上门女婿也好过一辈子打光棍是不?
一人提议,大伙附和,事情就这么有眉目了。族中辈分较高的一位奶奶担任媒婆的重任,先是和五叔及五叔的家人沟通一翻,没有异议之后,这位奶奶就去找刘婶的父母说媒。事情相当顺利,两家人一拍即合。自此,只是同村人的刘婶,就真正的成了我的婶婶。五叔虽然是去刘婶家做上门女婿,但我们的称呼,依然是按我们家族的辈分还排的。
五叔和刘婶结婚后,生育了两子一女。因家里负担重,五叔为了赚钱,就到山里砍树烧炭,以卖炭赚钱。五叔就因上山砍树,不小心摔下山,最后伤重而亡,留下行走不便的刘婶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还有刘婶那年纪渐长的双亲。
刘婶一家的生活,那是越过越困难,好在刘婶身残志坚,在困难面前没有低头,用尽努力的活着。再来,五叔的兄弟几个,也时常接济一下刘婶,这才让刘婶的日子过得不那么艰难。
因生活所迫,刘婶经常拖着她那条无法正常行走的腿出现在田间地头,遇到有什么可吃的东西,就顺手摘一点回家,其实也算是偷了。但刘婶自己心里记得很清楚,她摘过谁家的东西,待自己家有什么差不多等值的东西之后,她就会主动的给人家送点东西。为此,村里人在明明知道刘婶有偷自家东西的情况下,也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知道了也会当做不知道。
小时候,我还不懂这个理。有一天在玉米地的这头拔草,亲眼看见刘婶在我家玉米地的那头掰我家玉米(我看见她了,她没看见我,不知道玉米地里有人)。我回家后告诉妈妈,说刘婶今天偷我们家的玉米了。
妈妈问:你看见了?我说:是的,我看见她大概偷了七八个玉米棒。妈妈听后只是淡淡的说:知道了。事后还再三叮嘱我不要把这件事情给说出去。
过了一段时间后,刘婶拖着那条行动不便的腿,牵着她的小女儿来我家,说是她家的长豆角长了不少,自己吃不完,摘了一点送给我们吃,还顺便把掰了我家几个玉米棒的事情给说了一遍。妈妈很高兴的收下了豆角,不再提玉米棒的事情,说刘婶这豆角送得太是时候了,刚好我家孩子嘴馋想吃豆角,这下孩子们可有口福了。
刘婶走时,妈妈拿了几个苦瓜让刘婶带走,还说苦瓜这东西,孩子们嫌苦都不喜欢吃,放久了也不新鲜,不如给你带点回家,免得我们浪费。
如今,刘婶的三个孩子都很有出息,大儿子在城里工作,小儿子在家搞蔬菜种植,是那种大棚种植,冬天也可吃到过季的新鲜蔬菜。
或许是妈妈以前种下的善因,我们两家的交情,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来往密切。当我们家这些年不再种植农作物的时候,也依然能够吃到应季节的东西,比如玉米,比如花生,比如豆角。当然,这些东西,很多都是刘婶小儿子种出来的,也是他们家送的。
人们常说,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话果然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