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原始文献发表时没有指明主模式或主模式失踪或主模式包含一个以上分类群时,可以从原始材料(riginal material)中选择标本或插图指定为命名模式的后选模式(lectotype)(9.2)。但当原始文献没有任何原始材料时,无法做后选模式指定,此时应进行新模式(neotype)指定(9.7)。
原始材料包括:(a)可证明是名称合格发表的描述或特征集要所依据的标本和插图(包括未发表的和与原始描述同时或提前发表的);(b)主模式和那些在名称合格发表时被指定为模式(合模式及副模式)的标本,即使名称合格发表的描述或特征集要的作者没见过这些标本;(c)等模式或等合模式,无论名称合格发表的描述或特征集要的作者还是名称的作者见过与否。(9.3)
对于后选模式指定的流程。首先需确定某个物种没有明确指定过模式(包括原始及后人的分类学文献)或主模式不复存在(包括丢失)。原始文献的核查较为方便,但若没有全面检查后人的文献,可能导致后选模式的重复指定。朱相云(2017)列举了几例重复指定的案例,并指出导致重复指定后选模式的主要原因在于作者未能全面掌握研究相关类群的文献。从该文案例1得知“后选模式指定”的操作可能直接蕴含在一篇分类学相关的文献中,而不在其标题或上下文出现诸如“lectotype”之类的词。
在2001年1月1日前做的后选模式指定:只需模式被模式指定的作者明确地接受;且直接使用了“模式(type,typus)”或其它等同语清楚地注明了模式成分(即为何种模式)。2001年1月1日或之后,在模式指定的陈述中还需使用短语“此处指定(designated here,hic designatus)”或其它等同语来强调该过程的开展(7.10)。
但无论如何,多数模式指定并非以独立的形式发表,一般地检索无法尽完全。因此只有全面、深入收集和研究相关分类学的文献之后,才能决定是否需要指定后选模式。
在研究所有相关文献之后,如果一个物种确实未曾明确指定过模式类型,便可以开始着手指定模式。要求仔细检查所有原始材料(需亲眼看过),从中确定各种模式类型。
对于不复存在或丢失的认定应是在原始文献提及的标本馆(博物馆)或可能存放有原始材料的标本馆(博物馆)中查阅无果。对于主模式丢失进行的后选模式指定,后来主模式若重新找到,后选模式将被取代(9.19)。对于主模式以外的其他原始材料被确认为丢失,但当确认了主模式后,其被认为丢失的材料若重新找到,则自动成为相应的模式类型。
更多有关后选模式指定的详尽规则参考规则9。
参考文献:
[1] 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墨尔本法规), 2016.
[2] 朱相云.《墨尔本法规》中的“后选模式”和“原白”概念及其应用[J]. 生物多样性, 2017, 25(08): 90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