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提法。学校的职能在于发现和培养创造性人才,谁也无法认真主张这个思想,仿佛这是一个单独的目标,有别于培养具有教育而成的感受力的批评人才或饱学之士。
“创造教育”包含的另一层意思,无非是指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探究的过程,始终保持内容新鲜,同时吸引学子,要凭借有效的教学技巧,能够诱导学子作为一个共同探索的参与者投入课堂活动。依靠的是对意义的认识。
杜威未曾否定这个可以上溯到柏拉图的洞见。他只是坚持认为,个人是不断发展的生灵,其潜质不可过早分类定向,一个类型本身,无非类聚群分而已。民主社会中,教育的宗旨是个人的成长;但是成长,为了具有意义,就意味着不是全面发展的活动。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是呈现为不断加以组织的一个兴趣中心。
教育方面必须面临的创造力这个问题。教师将能诱导学子求知时乐在其中,而非视为一项苦活,或一项作业,只是为了获取奖赏和避免惩罚去完成。认真看待教育有方这个问题,必须从十分宽泛的意义上设想教育内容。必须力尽所能,尽量让个人自始至终接触的是才华横溢的教师,利用现有的最佳教学方法,让学生发现和培养自己,成为能够彼此相处和与人相处的人物,他们能够以一种积累和参与的方式,在符合个人才能的层次上,享受“理想社会”的财富和价值观。
服从“民主教育”,势必要服从平等,而服从平等则导致怀疑良莠不齐,这种怀疑反过来又导致了仇视创造性的小众或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