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先走啦!”
伴着“叮铃铃”的声响,店门关上,整间餐厅就只剩了她一人。
她抬头看墙上的钟,下午五点,离闭店还有一个小时。又到了她一人独享的时光。
这家名叫Le lapin的法餐厅位于新建的地下商业街中。由于地处偏僻加上规划不合理,商业街始终惨淡经营,商家们倒闭的倒闭,撤出的撤出。如今尚在坚守的,不过两三家而已。
Le lapin的关门也是迟早的事,这点她心里明白。先是菜品种类减少,后来连晚餐都取消了,下午五点到六点的时段就好似赛场上的垃圾时间一般。
没有客人,主厨的早退也成了家常便饭。她也不去苛责,反倒乐得享受这一小时的清闲。
她将香颂声调到最大,或伴着乐曲擦拭餐具,或拾掇店里的花草,或仰望墙壁上那些梵高的画作。
她极爱门口的那幅《鸢尾花》,蓝紫相间地铺满了整面墙。曾有客人说这画色调太暗,看来压抑,不如换为《向日葵》。她却不以为然。鸢尾似黑暗中孤独的舞者,鲜丽的外表下带着一种近乎绝望的挣扎。
为什么就没有能够懂她的人出现呢?
“叮铃铃——”一位西服革履的男子推门而入。
“欢迎光临。”
没想到这个时间还有客人来访。
————
“叮铃铃——”他推开门,迎上来一个面带微笑的年轻女孩,他也嘴角上扬以示回应。
店里空无一人,他便坐在了窗边最显眼的位置,那张旁边摆了一大簇薰衣草和迷迭香干花的桌子。
他点了Opera蛋糕和一杯拿铁。女孩将餐品端上后,轻轻用法语说了一句“Bon appetit!”祝他好胃口的意思。
或许是这久违的问候触动了他的神经,或许是这甜品的味道让他怀恋起了旧日时光,他一连来了三天。
起初他只是默默地享受美食,以及独处的时光。到了第四天,当那个女孩说完“Bon appetit”之后,他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你是这间餐馆的老板吗?”
女孩点点头。
他指着店名问:“Le lapin,兔子,有什么含义吗?”
“就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那只兔子。这间餐厅就是我的一个梦。”
他忽然觉得,女孩的笑容像极了墙上梵高的《鸢尾花》,她身上有着与自己相似的味道。
那位客人说他也曾旅居法国。他在普罗旺斯的艾克斯读过四年大学,好巧,离她所在的城市那么近。
他们顺理成章地攀谈了起来,由他们共同钟爱的法餐引起了话头。
她讲起了自己在法国餐厅打工的经历。法国人每天要在餐桌上消磨两三个小时,外出就餐仿佛一项复杂的仪式,这一点至今仍令她诧异。她清楚地记得餐厅老板拖着肥胖的身躯在餐桌之间穿梭,游刃有余的样子。他总是穿着白衬衣,系着领结,唇上的两撇小胡子油光可鉴,在给客人宣读菜单时表情异常激动,仿佛在吟唱一曲美食咏叹调。
这时他便站起来,学着法国人的样子煞有介事地读着菜单——鹅肝、奶油龙虾、牛肉脆饼、橄榄油沙拉……
她不禁笑出声来。
他也与她一样迷恋阿尔勒老城中的那家米其林三星餐厅的鲈鱼,钟爱Visan产的罗纳河谷红葡萄酒,也将不知名的乡间小厨奉为人间美味。
她惊讶地发现他们在法国的生活有着那么多的交集——去过同样的地方,吃过同样的美食,参加过同样的活动,却从来没有碰过面。
————
女店主说她也曾旅居法国,她在阿尔勒的餐厅打过四年工,好巧,离他所在的城市那么近。
每天一个小时的交谈成为了他最期待的事情,他们的共同话题多得数也数不完。
他终于找到人一起回忆普罗旺斯春天的樱桃树与夏天的薰衣草,秋天硕果累累的葡萄园,冬天白雪冰封的乡间小路。
他终于找到人共同探讨梵高在阿尔勒和圣雷米期间的创作,批判如今的阿尔勒为了迎合游人,按照梵高的画复原景点是多么可笑。
他终于找到人来欣赏他在二手市集上淘到的发黄的诗集和古董胸针,倾听自己因为搬了一个石膏回家而被女友数落的囧事。
然而他们的对话只涉及回忆。
每次谈到现实生活,他们都会小心地缄默起来,另一方也不再追问。他们之间像有某种契约一样,点到为止,保持着恰好的距离。
他们不知道彼此的年龄、身份、职业,甚至姓名。每天六点的打烊时间一到,他们就客气地道别,像两个彻底的陌路人。
对她来说,这是最轻松的交往方式。因为知道得多了,就不容易快乐了。
餐厅打烊后,她总是微笑着目送他走,确认他走远之后再独自踏上归途。
她知道,自己只是穿了水晶鞋的灰姑娘,十二点一到,魔法的效力就过了。
她29岁,单身,在一所大学里与人合租。考博两度失败的她像是一个输光了家当的赌徒,除了继续赌下去,已毫无退路。
生活里全都是讨厌的事啊,比如隔壁房间每晚啪啪啪的小情侣,比如总是污水四溢的洗澡间,比如母亲三天两头的催婚电话,比如店里的主厨每天唉声叹气,担心失业了要去喝西北风。
餐厅刚开的时候,老板每天都侃侃而谈他在普罗旺斯的故事,从阿尔勒老城讲到法国大厨,从梵高的画讲到二手市集。但后来他把心思扑在新店上,已好久没有露过面。
她却把那些故事在脑海中反复咀嚼,像过电影一般不断再现。渐渐地,她觉得那才是她真实的生活,而她现在的生活是一场幻觉一般。
是的,无论是在拥挤肮脏的公共浴室洗澡,去女生宿舍楼下的水果摊买苹果充饥,还是背诵那些已被翻烂,一看就想吐的复习资料,一定都是幻觉吧。
————
他时常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像一场幻觉。
每天走出那家餐厅后,他就飞奔起来,生怕被别人看到自己西服革履地挤公交的滑稽样子。
他30岁,单身,家在大学里,却不是教职工。祖父母通过一些关系,幸运地弄到了一套大学里的房子,他的父母颇以此为傲。即使他们只是女生宿舍楼下摆摊卖水果的,也有着像大学教授一般的自豪感。
他不认为前女友是因此与自己分手,宁愿相信打败他们多年感情的,是距离。
女友去法国留学后,他便把有关她所在的那个地方的书和电影看了千百遍,还自学了法语,然而终究没能抵挡身心双重的距离。
分手后,他的日子照常,换过几份工作,也换了几任女友。直到被公司裁员,只得暂时跟爸妈一起卖水果,他的人生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他讨厌父母在别人面前虚荣的应答——
“儿子现在找的工作比原来工资高两倍,年后就去上班。”
“对象正走着呢,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不急,男人嘛,先立业后成家。”
但他不得不承认,这种虚荣是会遗传的。对他来说那就像是一剂猛药,离了,就活不下去。
某天晚上,她从公共浴室走出来,照例想买几个苹果当晚餐。
忽然看见水果摊老板旁边站了一个小伙子,高高瘦瘦的,穿着跨栏背心和短裤,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正驱赶着苍蝇。他和老板长了一模一样的脸,却神情木讷,全然没有老板的油滑。
她忽然感觉到胸口一阵憋闷,赶忙转过头去,用湿漉漉的头发挡住脸,一路小跑回到了家,像是被什么东西追赶着一样。
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去买过水果。
————
某天晚上,他正帮父亲卖水果,忽然在人群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顶着一头湿发,趿拉着拖鞋,穿着一件褶皱的睡裙,提着洗澡用具,邋遢地站在路灯下。
他赶忙低下头去假装数钱。好几拨客人来了又走,他才抬起头来,早已没有她的影子。
他长出一口气,像是撞见了恐怖的鬼魅。
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出来摆摊。
“那我先走啦!”
伴着“叮铃铃”的声响,店门关上,整间餐厅又只剩了她一人。
她抬头看看墙上的钟,五点整。
“叮铃铃——”
“欢迎光临!”她笑靥如花。
“opra蛋糕,一杯拿铁。”他潇洒自若。
香颂裹着薰衣草的味道,拖住了时光的步履。
她端起精美绝伦的餐具,
他举起香气四溢的杯盏,
“Bon appetit!”
“Bon appetit!”
专属于他们的舞会上,水晶鞋熠熠地放着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