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常把三个中文词混淆:纹身、刺青、刺身。它们中间到底哪个是往身上扎颜色,哪个是黑帮的标志,哪个是能吃的?
最初对于刺青的印象大概来自香港动作片,尤其是《古惑仔》那一系列经典海报——陈小春光着膀子,左臂一大块火焰状的藏蓝色刺青,右手拿着棍子,穿着一条破洞牛仔裤还露着内裤和秋裤的边儿,面色凶狠;再比如留着长头发的郑伊健,右胸上刺着一条过肩龙,手里拿着生锈的砍刀,因为急着出门打架牛仔裤的扣儿都忘了系。当年就凭借这样的造型,古惑仔们不知被贴到了多少少男少女的床头。
苏童小说《刺青时代》里的独腿男孩小拐也向往一个古惑仔那样神气、嚣张的刺青。小拐的哥哥天平在他幼年时参加群殴丧命。小拐在他死去的哥哥的手臂上发现了一个简单而丑陋的猪头刺青——那是天平作为野猪帮大哥的标志。此后小拐一直想追随着他哥哥天平的脚步重振野猪帮,称霸香椿树街。后来少年小拐从师习武,揣着三节棍和九节鞭成立了新野猪帮。作为大哥的他终于也有权利拥有一个野猪模样的刺青了——从男孩小拐到少年小拐,刺青一直是最重要的事情。然而这个刺青却失败了,从此他的手臂上多了一块像枯叶一样的暗色疤瘢。不久之后,野猪帮的老对头——白虎帮的红旗——出狱回到了香椿树街,他把小拐被狠狠教训了一顿,还在小拐光洁的额头上刺了一个刺青——但那并非小拐想象中的野猪标志,而是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孬种。
刺青远不止是帮派的专利。在谷崎润一郎的小说《刺青》里,纹身是人们追求肉体的极致美的一种方式。年轻的刺青师清吉技术高超,喜欢在他的顾客痛苦的呻吟中获得一种古怪的快乐。多年来清吉一直在寻找一位肉体和性格均能达到他要求的女性,他渴望为她完成一幅刺青,使她获得永恒的肉体的完美。并且清吉相信,只有他一个人有权利创造出这位绝代佳人。最终他寻得这位少女,用麻醉药将她迷晕,把一只巨大的朱色蜘蛛纹到了这位少女的后背,同时也将自己对美的认知刺入这位少女的灵魂。在痛苦的沐浴中,这位美丽的少女蜕变成了一位拥有绝代风华的女人,在清晨的阳光下,她背后的蜘蛛有如她无法反抗的命运一样在熊熊燃烧。
脱离虚构作品,现实中的刺青、穿孔以及各类身体标记一直是人类学研究的重要主题之一。在泰国的佛教寺院,年轻的僧侣用一种尖锐的小棒在后背刺青。祷文刺青给予这些僧侣来自古代高棉人的喃喃祈祷,动物纹样则赋予他们精神上的庇护。印度人在双手和手臂用红褐色的植物染料绘制繁复的花纹(被称作mehndi或henna)。当代印度女性相信,这些图案能够驱散恶魔,表达她们心中的快乐。
我身边有刺青的朋友不多,但他们每个人对自己的刺青都有一套独特的解释。
今年夏天在北京认识了法国姑娘M。有天早晨我们相约在地铁站见面,我答应带她去吃牛角包和手指泡芙。可她一出地铁就一脸不高兴地跟我抱怨:为什么北京地铁上的人老盯着我的纹身看?看就看吧,还讨论;讨论就讨论吧,还对着我的大腿和脖子拍照!我在一旁哭笑不得,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M的纹身面积大,颜色花哨,对于地铁上的北京人民来说,可能确实挺新鲜的。M的大腿上纹了一个巨大的Johnny Depp在《加勒比海盗》中出演杰克船长的扮相。那天她穿着一条超短牛仔裤,整个Johnny Depp就都露在了外面,诡异的笑容加上浓重的彩绘,确实挺吸引眼球的。她在锁骨偏下的位置纹了两只对称的蓝色千纸鹤,在吊带衫的肩带后面若隐若现。背部肩胛的位置纹着一个由三个逗号组成的图腾。她解释说,这象征着人生的三种状态,也可以理解为前世、今生、和后世。我说,Johnny Depp和千纸鹤我还能理解,这个有点儿太深奥了,不过看上去挺像日本动漫里卡卡西的写轮眼。那天吃完她想念已久的法式早餐,她就急着叫我陪她去趟商场。她说她要买一条长点儿的短裤,把她心爱的Johnny Depp蒙住。
相比之下,英国姑娘艾米的纹身就更容易理解了。出于对中文和中国的热爱,艾米在她的脖子后面发际线的位置纹了“中国”二字,而且是在英国纹的。回想起我见过的扭曲的“堕落天使”和“龍”,以及各种多一撇少一捺的错字,我觉得在英国能纹出这个水平真是可喜可贺。我问艾米,为什么选择脖颈后面这么隐秘的地方。她说因为这样她就可以通过发型控制让不让别人看到这个纹身;更重要的是,纹在后面自己平时看不见,不闹心。我觉得这个理由特别说得通。
还有的人的纹身理由更加随机。比如我的一位朋友往手腕上刺了一个小星球的图案,仅仅是因为她玩儿了一下午一款叫做Planet Quest的游戏。她说,她纹完以后才知道自己纹的是木星。不过最近她有了一个不那么随机且比较详细的纹身计划——打算过几个月纹一条花臂,臧红色金鱼纹路配祖母绿荷叶,非常乡土的那种。我觉得这个创意真是很不错。比如她以后去东北旅游,脱了红绿大花袄,里面还有红绿大花臂,想想就挺酷的。
后来有个学电影的朋友给我出主意,她说她搞戏剧啊电影啊的朋友们都纹他们最喜欢的台词或诗句,一段儿一段儿地纹,建议我也考虑一下。我正犹豫着,我有一个同学就做了类似的事儿。只不过她没纹台词,而是在乳房上纹了自己男朋友的名字拼音首字母。不久后二人分手,她在朋友圈里问,哪里有洗纹身的地方。我寻思,这瞎折腾个什么劲儿啊,还不如当初用圆珠笔写一个意思意思得了。然后我又想了想我自己——哪怕是一句台词,那都比名字缩写长多了,万一过了一年就觉得这句台词太傻逼了,洗的时候得多费劲儿啊。
我既没有小拐的决心也没有臻于完美的肉体,既没有果断的随便也没有纹一大段儿文字再洗掉的情怀,那还是算了吧,刺青这事儿可能并不适合我。倒是刺身比较合我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