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是很明确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法院是依法依规做出判决,要求男方依法支付抚养费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家事不是单单法律所能解决的。
因为法律之上,还有利益,还有信义、仁德和公序良俗。
首先,我来说说为什么中国的父亲大多希望子女跟自己姓,除了是受传统传宗接代观念的影响之外,还有利益、面子、情感羁绊和财产继承的问题。
我以我农村老家为例进行说明。
我们一个村都是姓白,我们白氏至今还保留宗庙祠堂,类似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古镇的何氏大宗祠,不过,没有它大。
有祠堂,过年或有重大的祭祀活动,是需要祭拜的,家族或村里重大事项需要商量或公布,往往也是到祠堂开会或公布,如果有相关的田地山林鱼塘宅基地和福利分红调整或分配,或修路修祠堂需要捐款时,会公布名单。
那么问题就来了,儿子跟其母亲姓之后,每年祭拜活动参加不了就算了,男方可以儿子在外读书、打工没有回家过年或路途遥远不方便回来等等理由搪塞。
但,分田地山林和福利,或捐款的时候,男方即使代领或代付,儿子的姓随其母亲了,写其儿子的名字在上面会非常刺眼,因为其他人都是同姓。
不知道的会提出疑问,要解释一翻,知道的,有的人会故意拿其开玩笑。
大家知道了,每次一见面故意耍那位父亲,拿这个说事,会让男方非常难堪,背后也会说这个男方是个窝囊废,老婆跑了不说,孩子的姓都保不住。
尤其是,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有些人会故意提出异议,认为既然孩子不姓白了,那么就不应该享受同宗同村的待遇,有些过分的,甚至会提出孩子可能不是他亲生的。
这会让男方颜面扫地,无地自容,久而久之,大家就会轻视、排挤他,会丧失很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其次,离婚时,如其前妻答应男方不改儿子的姓并以此作为支付抚养费的一个条件,但是,前妻失信了,而国家法律对于其不讲信义的前妻并没有任何的惩戒措施。
在民间的实际操作中,男方以此拒绝支付抚养费,作为惩戒女方失信的一个措施,很常见,也不能说没有其合理性。
最后,儿子随父姓,还是中国当下的主流,也有其特殊意义。
除了前面所说的利益和面子之外,还有就是情感的羁绊和财产继承的问题,如果孩子很小就跟母亲,改姓之后,其父亲很难见到儿子,有些前妻会直接带儿子躲起来,或时不时说前夫的坏话,这类儿子长大后,往往对其父亲没有什么印象和情感。
尤其是农村离异家庭,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我之前也代理过不少这类案件。
因此,这类父亲担心即使按月支付了抚养费,等其老了之后儿子也不会孝顺他,给他养老送终,男方就更加没有支付抚养费的积极性了。
如果男方之后再娶,重新生了一个儿子,跟他同姓。
等男方老去以后,儿子长大以后,由其儿子作为一家之主,因为与他那个同父异母异性的兄弟没有什么感情,因此,很多涉及利益之争的事情。
即使男方希望给他异姓的儿子,如男方的田地山林鱼塘宅基地等财产继承,其主家的儿子都会不写他兄弟的名字,有意或无意地牺牲他的利益。
因此,我觉得诉讼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男方如果真的不想给,有的是办法。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如何想方设法减少离婚率,减少离异家庭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