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一直以来都把“为什么”和“的原因”放在一起使用,那我来告诉你这其实是一个语法上的逻辑错误。
假想三件由于因果关系导致的系列事件:
事件A:某人欠了你很多钱,一直推托不还。于是你决定做点什么!
事件B:你叫了几个狐朋狗友,把他骗到郊外,灌辣椒水坐老虎凳一顿虐待。
事件C:事情发展很顺利,这位仁兄不出意料的住院了!
现在分析一下因果关系:因为欠钱,所以你打了他;因为你打了他,所以他住院了。
后来可恶的事情发生了,你被警察请去喝喝茶,可能顺便聊聊天。
警察问,你知不知道某某住院了?你说知道。警察感觉你比较老实,就问你为什么他会住院?(或者问你他住院的原因是什么)
你交代因为你教育了教育他。警察没想到你还嬉皮笑脸,一拍桌子,“老实点,打人还有理了”。你急道,他欠钱一直不还,就是我打他的原因。
故事到此不谈,我们来分析下这几句问话。
某某为什么住院和某某住院的原因这两种说法是等价的,答案就是你打了他。如果把两种说法叠加在一起呢,就会是某某为什么会住院的原因,那答案是不还是你打了他呢?不是的。
要把这句话分成两部分解读,“某某为什么住院”与“的原因”,第一部分答案才是你打了他,而这一部分接下来的原因是欠钱。
最终我们得到:他欠你钱,这就是他为什么会住院的原因!因果关系跳了两级,显然与我们想要得到你打了他是相违背的。
讲到这里就很明白了,以后再使用“为什么”和“的原因”的时候不要去叠加,因为把因果关系上溯了两层。而这也是为什么当初语文考试非要我们去掉其一!也是当初我们不理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