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听歌的时候一定要盯着歌词,是我对文字的执着。我听歌的时候一定要听原创,是我 对原创的怜悯,也是对自己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写的歌要交给长得好的人唱,为什么你的外表对不起你的才华啊。
停止今天的吐槽,我对自己的自怨自艾,顾影自怜,到此为止,何必夸大到关乎社会。
丑人多作怪,所以对生活不满的,多半是失败者。
我在看你名字的首字母,可以排在第几,我刚好是Z。我没有名字,很多人像我,忙碌,奔波,在关键时刻可以随便被牺牲。却没有人像你。
在云南已经有四年了,四年刚好再举办一场奥运会。可是这里太不食人间烟火,我来到彩云之南,就是以为我可以找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孩子。
他说,姐姐,我们去云上住好吗?
云上怎么可以住人呢,真是傻子。然后他就不说话了。我转身看向他,风吹过他汗湿的刘海,很久很久以后,那风会在吹回来吗?
四年,我生命里的五分之一,那么重的分量,我在异地他乡。
一天一天,在晨雾里出门,在黑夜里搭上公交,听着各种交杂的歌,好像陪我的人都是不认识我的人。那天,公交经过界灵站的时候,居然听一首歌听到流泪了,刚想好好嘲笑自己一把,都20岁了,还在演韩剧。他伸出手中的纸巾递到我面前,哭了么。从不看人正脸的我,抬起头,看见他的眼睛,或许有一丝同情。
很久以后,我都想问他,为什么那时候你看起来像个好人啊?
公交到了又一站,他比我先下了车。心理强烈的感觉告诉我,追出去,我跑出去停在他身后,我喜欢你。
20年以来,第一句喜欢,打算最后一句,本以为要在够神圣够伟大的时刻出口,却没有想过只是因为一张纸巾。原来喜欢一个人之所以简单,是因为最初的时候我们都不打算忘掉。
他转过身来,笑,轻轻地把我的头靠在他的肩膀。谢谢你一瞬温暖解了我冰冻三尺之寒,所以后来我们走成不堪入目的模样,我还是要道声,谢谢。
所以我真的不恨他,因为我连他的轮廓他的眉都忘得一干二净,甚至他的名字,只记得他的姓,陈,陈旧的陈。
后来我就搬到了他住的同一栋楼里。
我们之间都不冷不热,不远不近。他给我的最大依赖就是在我觉得自己可有可无,可以挥之即去呼之即来的存在的时候,他会给我打个电话,说一起去吃饭吧。
他说自己饿了一天了,然后我来付钱,一张长期饭票,原来我可以这么有用。
然后我渐渐怀疑,我的喜欢是不是简单了些,似乎都没有哆啦A梦喜欢大雄那么多。他的出现并没有让我忘记四年前自己离开家的那天。
我说我没有考上一个好大学。你们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我说我去打工吧。我以为你们会高兴的,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来送我,嘱托我,一路平安。我上楼收拾行李,几件衣服,还有三百块钱。清晨出发的时候,还是没有一个人醒来,我悄悄地把门关好,听见门锁切合的声音,我是不是再也不用回去了?忍不住泪啪嗒一声打在泥土里。我刚说什么呢,妈,再见,爸,再见,还是说,潮州,再见。
一天的火车到云南的时候,我开始找住的地方,一定要在天黑之前找到,可是,我找不到,又安全又便宜的房子,因为我不能用三百块钱,只住一天。背着只能装几件衣服大小的包的我,看着那么多闪亮的万家灯火,突然好想躲一躲,躲进云里,躲进风里,或是躲进缝里。我明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啊,我是被证明的,可以在这世上有一个落脚之处,可是,为什么没一平米让我停留。我拿出身份证看着自己的模样,你说,谁冒充了你,抢了你的安定。我在公交车站坐了一夜不敢睡着,因为那个车站的名字太恐怖了,叫界灵啊,她总说,不听话晚上就会有东西来找你。
我一直以为那天醒来就可以60岁,因为那一晚,太漫长,我的挣扎和勇敢一遍又一遍。我抱住自己的双腿,我会听话会听话,一直听话。可是整个夜最吵闹的是我高频的心跳。
所以后来在公交车站遇到他,那个小孩。实在只是个小孩,小得像四年前的我。他从垃圾箱后面冲出来打倒了抢走我手机的男人,却也只是个小孩。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说你就叫我小孩吧,我回不去了,你愿意收留我吗?
我说好啊,你就叫我姐姐吧。只当捡了一只会说话的流浪猫,我是怕猫的,怕他们晚上像婴孩般的哭声,可是他们太可怜,深夜还哭。
我打电话给陈,说不必来了,我要回去了。我要回去了,我已经等了三个小时了,我要带那个小孩回去了,他的眼睛在垃圾箱后面藏了很久,也等了很久吧。
我给他找干净衣服,我给他剪头发,最后还是舍不得,看着像个女孩子才会惹人疼吧,我小小的私心想疼你。
本文已在晋江首发(笔名若鱼与愚),是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