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中,女儿借了父母的钱,因为催促还钱而不悦,不回家。这是不理性的。反过来想一想,父母养育你成人成才所花费的财物不至一万元的数字吧,做为女儿你无偿的给过父母一万元钱吗?虽然说于情稍微有点不舒服,但于理父母没错啊!这个女儿要想开点,毕竟为人父母也不易。
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也要“遵循勤借勤还、再借不难”的良好习惯。就算借父母的钱,那也是借,是父母的血汗钱。是一种物质利益的存在。
如果你还想不明白,我们且来看看什么利益关系,它是指围绕着物质利益的占有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其核心是物质利益。做为成年人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一个利益主体,无论是朋友关系还是家庭关系还是社会关系中,都是一样的。
利益关系充分地表现了它的普遍性。一切利益主体都有其利益关系。从每个活生生的人到大小不等的社会组织或共同体,都不能没有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本生活资料,都不能没有自己的利益追求。
这里题主所提出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属于经济关系的范畴。在子女没成人之前,父母在子女身上所花出去的钱都是不计回报的。但是当儿女成人之后,就算不用考虑回报这件事情。儿女成人之后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属于社会自然人了,当然要面对并且承担一个社会自然人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了。
父母与子女之间尚且如此,别得社会关系自然也不能免除。听上去虽然有点残酷,但社会现实就是这样的。当然有的人会说难道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人情关系吗,其实人情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利益关系。打个比方,在爱情上,如果你喜某个人,你就会用物质利益来交换一种精神享受。这也算是一种利益关系。
所以说人与人之间都是利益关系这种说话也没有错。利益关系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追求。这样一说,大家是不是就明白了呢,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人类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对于利益个体来说,同样如此。从胎儿的形成到呱呱坠地,从摇篮到坟墓,始终伴随着利益关系。离开利益关系的人与离开利益主体的利益都是不存在的。可见利益关系是一个永恒不灭的社会范畴。
其实,更理性的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而会让生活简单化,明朗化,而不会因为感情用事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剪不断,理还乱的状况,平添许多烦烦恼。细想一想,是不是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