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
这本书所说的自私性和我们平常所说的自私性不同,它是客观的自私,是不带有主观思想的。比如说,母螳螂与公螳螂交配时,母螳螂很有可能会一口吃了公螳螂。母螳螂的天性是吃比自己小的昆虫,公螳螂正好比它小,交配时又挨得近,就极有可能会出现母螳螂一口咬死了公螳螂的现象。这里从主观上说母螳螂自私,这很明显不和逻辑,因为交配是双方共同的行为,这关乎于繁衍后代,母螳螂如果一口咬掉了公螳螂的脑袋,这样即不利于交配继续,也不利于繁衍后代,只是母螳螂它填饱了肚子而已,这明显不划算,所以,说母螳螂是带有主观色彩的自私是有歧义的。而抛弃主观的概念,单从个体且不带感情色彩的自私来讲,母螳螂它是由基因组成的,它吃了公螳螂,它填饱了肚子,它可以生存下去,它个体利益达成了,所以它去吃了公螳螂,这样反而说的通了。所以,一个成功的基因突出的特点是不带有感情色彩的自私。
“很久以前,自然选择是由自由漂浮在原始汤中复制基因的差别性生存所构成的。如今,自然选择有利于能熟练地制造生存机器的复制基因,即能娴熟地控制胚胎发育的基因。在这方面,复制基因和过去一样是没有自觉性和目的性的。”
人由细胞组成,细胞活动由基因控制,现存的基因都是通过很久以前的自然选择而存活下来的。基因是没有自觉性和目的性的,且基因为了自身利益会不停的复制与竞争,而人是有思想的,人是群居生物,一个健全的人的行为是会通过主观意识思考而行动的。即使基因是自私的,人或许会有一些无意识的自私行为,但人不是完全如基因一样如同机械一般只维护自己利益而不顾周围一切。
“基因就是进行高度精确复制的复制基因。”
这句话是从进化论中得出的。进化论有两个观点,一个是复制,一个是竞争。在原始时期,世界可以算是一个大容器,核苷酸等物质充分,基因是由一定排练顺序的双螺旋核苷酸组成的,每个核苷酸都有其对应的核苷酸相配对。每个基因的数量如果要增加,那么它就要从环境中摄取氨基酸,根据它的双螺旋结构进行复制。而环境中氨基酸的数量是固定的,那么基因就开始了竞争。竞争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说加快复制速度,比如说分解其他基因来获取氨基酸来进行自我复制。这些基因的活动都是本能,不是主观意识的,可以说每个基因都是为了自己而活,有时甚至会伤害别的基因。所以,基因是自私的,是为了自己能够长久生存下去而不断进行高度精确复制的复制基因。
“基因是不朽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被描绘为接近于值得赋予不朽称号的遗传实体。”
本书中有一个观点,物种的一个个体只是基因的载体。物种是由细胞组成的,而细胞又是由基因控制的,所以物种的一个个个体是基因的载体。以人为例,人会生老病死,但同时人也会繁衍后代,人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将基因传递了下去。因此,就算是人死亡了,但这个基因还是存在的,只是它通过不停的复制,传递了下去,这样,它就一直存在了,它就达到了永恒的目的。这里,还要加一点,每个人的特征都不可能完全相同,而每个人组成的基因确实相同的,只是基因有许多等位基因,它们所代表的表现型都不同,在环境,竞争等的条件下,导致了只有一个或一部分的表现型表现了出来,所以每个人的特征不同。但即使人们的特征不同,其组成的基因还是相同的,因此,基因可以永恒的生存下去,它只是把人这个个体当成了一个载体,所以,基因又是自私的。
“动物已经变成活跃而有进取心的基因运载工具—基因机器。”
文中提到了一个思想,人虽然有思想的生物,他自己会认为自己是一个个体,但他还是只是一个基因群体,一个有基因组成的,运载的基因机器,而不是一个个体。这样说我觉得有些残酷,因为它把人必做了一台机器。这让我想起了人工智能,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已经不再遥远。人工智能虽是人编码制造的,但它们会自己对事物的发生做出判断。而作者的描述则是基因已经为我们编码好了程序,且基因也把自己当成了机器运行中的一个零件,把自己也安排了进去,所以人就只是一个基因的机器。这个解释让我觉得即合理,但又有些不愿认同。毕竟人是有血有肉的,人活着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这个意义不仅仅只在于基因可以生存下去,也有其家庭意义,社会意义和自我实现意义等。如果人仅仅是基因的机器,就觉得这些家庭意义,社会意义,自我实现意义都不存在了,因为人是为基因而活着,而不是为自己。
“从一开始,一切的动物联络行为就掺有某种欺诈的成分,因为所有的动物在相互交往时至少要牵涉某种利害冲突。”
这句话,从物种与物种间的角度来看,一个物种为了使自己的物种基因流传下去,必然会和其他物种间展开竞争。从物种间的个体角度来看,个体与个体间为了自己的生存,在联络中会发生欺诈,斗争等行为。但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间都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的,就算是两个看似互不相干的物种,也可能相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