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简书三个月,我谈谈几点感想——(一)怎么来点儿才华

文/梅拾璎



查了一下,我发在简书的第一篇文章是16年10月24日,今天是17年1月17号,近三个月了。

往窗外瞟了一眼,天阴沉沉的,中度雾霾中,灰色的雪花有些凌乱,不能给人丝毫美感!不过,这不能影响我此刻的心情,因为我此刻很想写点什么。

况且,这篇内容在我心里萦怀了很多天,虽然从不曾想着要写出来。


1、才华这东西,我好像是有点儿吧

无需讳言,我多篇文章后的留言以及我的闺蜜、朋友、同学和微信群里认真读过我文章的小伙伴,当面背后都对我谬赞有加。那么,让我自己说,我到底有没有点儿才华呢?

对这个问题,我犹疑过,不过,在简书待了近三个月,看了各种各样的文章后,再加上我曾经的过往,我现在就想真诚地说:我真是有一点儿才华的,但不多。要是有大才,就早不是我了!

论点出来了,后面必须给点儿论据!

先说过往。

是的,整个中小学,我的绝大部分作文都是被老师讲评的范文。同一个题目,别的同学写一篇,我基本都是两到三篇,那两篇都是替不会或不愿写作文的小闺蜜写的,写的时候还得想着不能写得太好,必须符合她们的水平,唉!也难为我了。强调一下,这期间我从未写过一篇日记,我天生讨厌死板和按部就班的东西。

在这期间,“大才女”的名号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我,摸着良心说,我很虚荣,也恬不知耻地喜欢这她们这么颂扬我。但我知道,我根本不配这种光荣!反正大家也是说着玩的,我也不必太较真。是不是?

来简书以前,我从未主动参加过任何形式的作文比赛,或者征文大赛,因为我懒,或者那时候有比写作更重要的事,譬如恋爱。

但我还是被迫参加过两次征文比赛:

一次是我大学一年级全体新生必须参加的征文大赛,结果我是一等奖!

第二次是我本科毕业后当大学老师的第三年,校办秘书找我,让我务必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妇联举办的“新世纪女性论坛”全市规模的征文大赛,结果我得了一等奖。

抱歉,证书还留着,奖品是一个文曲星,早用坏了,证书我也懒得拍照。

我在专业杂志当编辑、记者和网站主编期间,有企业经常把电话打给社长,喋喋不休地称赞我。那个也没什么,因为我很好地写文为他们做了广告。但也不是每个记者都能这样的啊!

“孩子,生死这个事,妈妈想跟你好好谈谈”这篇文章,一个月前,被《格言》杂志社约稿,被我的微信朋友圈和朋友的朋友圈自动转发数十次!“若有来生,上帝啊,请你把我变成一棵树”这篇也被一家杂志社约稿,但我太爱它,不乐意低价出卖,就婉拒了。第一篇文章“我那沉默寡言的婆婆”被朋友圈自动转发数十次,同时被一些简友自动转发。另有三篇文章被360word,和另外两个公号偷偷转载,维权骑士正在帮我维权。

每一篇文章后的留言,不断有读者请我指点文章,更有言过其实的令人惶恐的赞誉。这些虽是读者一时的感触,但足以说明,我的文章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够征服人心的。

况且,我肚里积攒了很多好文章还没有面世呢,胸藏锦绣一般呐!

那你说,我算不算有点才华啊?

算不算才华都没关系!所以,大家看到这里不要骂我啊,咱们说话都尽量温文尔雅,简书的作者和读者素质都是蛮高的。况且,后面更重要的内容还要用到它。

有朋友看到这里,该说了:哎呀,既然这样,我都写了好多篇了,都没多少人待见,那是不是说明我根本没才华,我这样下去,是不是很没希望啊?我是不是要偃旗息鼓,该干啥干啥去呢?

不要!还是请您往下看!


二、才华需要挖掘和锤炼

村上春树大叔有才华吗?

这还用说!

他说:才华就像埋在地下的矿藏,有的浅,有的深。浅的很容易暴露在土壤的表层,而深的就需要不遗余力地去挖掘出来。

他每写一本小说,在初稿阶段就修改无数次,交出版社排出校样后,还会一次一次地修改。同一篇文章,反反复复一读再读,咀嚼韵味,调换语序,变更细微的表达,在这种反复锤炼和敲打下,到达一个关键点后,文章就炉火纯青,可以面世了。

所以,我们说,一个文学艺术家的才华,并不仅仅直接体现在他有多少写作的灵感,因为从灵感到文字的表达间有无数的障碍需要跨越,文笔的洗练,思想的深度,表达的精确,都影响着对一个作者才华的判断。这需要下很多苦功夫的。

连鲁迅先生那样的大家对文章还要改改改,写完后还一遍一遍地删节,把可有可无的字句去掉,何况我们这些初学写作的人呢。

我本身亲眼见证过修改锤炼的效果。前文中提到被《格言》杂志约稿的那一篇文章的中间偏后的部分,我认真修改过6遍。刚在简书发表时,读者就非常认可,先后被14个专题收录。我告诉一位好友,说其实中间的逻辑不太顺,她感觉读者根本看不出来,可能普通读者也真看不出来,可我还是一遍一遍地修改,直到暂时觉得改无可改。后来,被大名鼎鼎的《格言》杂志编辑发现。

我的直觉是,读者只有在读文时体会到一种艺术的愉悦感和有所受益时,才会给你有点儿“才华”的评价吧。


三、灵感发酵完美,才华才能浮现

有很多作者建议初学写作的人,一定牢牢把握不可多得的灵感,及时把它写下来,不然它就会跑掉。

我倒是觉得,如果真有灵感,它就不会轻易地跑掉,不必急于把它表达出来,让它在心里酝酿发酵,发酵到一定程度,然后一鼓作气表达出来,才是一篇浑然天成的文章。

怎么发酵呢?

就是把你的灵感存于心灵一隅,你只需正常生活,而那个灵感,会在你淘米时,看画展时,择菜、看剧的瞬间,阅读的愉悦中,看鸟儿从天际飞过,沿着一条河流行走,惊诧于一个姑娘的美丽,落日中,斜阳下,炉火旁,沉醉于一首诗的动人意境,就在这样的生活中,它就会发酵了。

与此同时,想象力会借着发酵的张力变幻莫测,给灵感扎上一双飞翔的翅膀。

当那种发酵鼓胀得人按耐不住时,一种写文的就出来了。文章缺乏了“势”这个东西,就不好看了。

此时,才是写作好时机。

当然,也有灵感一来,就赶紧抓住成文的时候。那是有缘由的。

在我目前的25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若有来生,上帝啊,请你把我变成一棵树”。

这篇就是睡前重读一本书,然后与先生聊天,然后失眠,想了好多,第二天早起一挥而就的。

我之所以偏爱这篇文章,就是因为它浑然天成,除了极个别字句之外,无需修改。

后来反复想,这篇文章为什么能一挥而就?是不是纯粹出于灵感呢?

不是的!那篇里的所有内容都在我的人生里真实出现过,而又是被我无比珍视,在心里重现过无数次的场景,也就是说,其实它发酵过至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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