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另维
我长大的小巷叫慧安巷。
01.
许多年后,关于小巷,我的记忆零碎且模糊。
突然,一两个情景又特别清晰,例如巷口那条危险大马路,大人们总说那儿撞死过X号楼小姐姐,吓得小孩们都离它远远的。
我顽劣,就是要闯去看对面的样子,马路这头瞅准一个大人,跟上她。
我那时才刚会走路没几年。
过了马路,我独自前行,心里许多恐惧,瞧谁都像传说中的人贩子,从竹竿扫帚上撇一根细黄棍子防身。
我住在古襄阳城里,马路这边,尽头是叫夫人城的城楼,那边的尽头还是城楼,仲宣楼。
我爬上仲宣楼,俯瞰护城河外的万家灯火,像闯荡世界尽头成功一样兴奋,忘了午饭,忘了回家。
妈妈在院子口,叉腰黑脸,见到我就追打,小王来拉架,我躲在小王身后,大声喊,“小王叔叔救我!”。
哦,小王叔叔。
我毕竟是土生土长的巷民,给一个墨点,就能晕染出完整的小巷画卷。
还是正午,我们一帮小孩都在为小王挨打。
我们解散娃娃家,各回各家时,每人手里多了一角钱,听说是小王叔叔给的,爸妈们气炸。
“小王攒钱多不容易,你要他的钱?还有没有廉耻?平时怎么教你的?”各家各户都传出这样的怒号。
小王住在小巷一块屋檐下,他拿纸壳作墙,稻草作床。锅架在几块砖头上生火煮饭。他在墙上糊了东西,定期换,防止熏黑。大人们常拿这个教育小孩,“你看小王都知道保持家里清洁!”
传说,小王是进城上访的农民,把我们巷里一个叔叔认成了市领导,每天蹲在屋檐下等他,但大概脑子受过刺激,蹲着蹲着,忘记要干什么了,问他名字,他说“王啥啥,记不清”,从哪来就更不知道了。
这些都是我出生前的事,我有记忆起,他就住在那屋檐下,穿一件破了洞的背心,冬天裹上烂大衣,黝黑,驼背,神神叨叨,但隔远了看很安静。小巷两面各一排大门,通向办公、住宅合一的单位大院,90年代中旬,各门卫负责自家门外清洁,经常风一吹,垃圾过界就不管了。小巷治安好,门卫们事不多,整日为垃圾争嘴。有一早起床,惊呆了,整条巷子纤尘不染,落叶都躺在垃圾箱里,往后日日如此。晨锻的老阿姨说,亲眼看见小王凌晨五点起床扫的!
居民原本就同情小王,谁家做多了饭菜,一定要差小孩送给他。见他不肯要,坚持自己捡垃圾,还默默扫巷,更视如五好邻居。我若说“洗碗,两角”,妈妈必定搬出榜样小王的勤劳不索取。我们路过,都要喊小王叔叔好,送饭也要趁他外出偷偷放。
小王每天折好卡纸,踩扁易拉罐,整齐绑好,卖几角钱。小孩们摆家家,总未经允许安排他个角色。
我们是海尔兄弟、詹妮、克鲁德和爷爷,他就是我们要拯救的,掉在荒岛上的二战老兵,我们穿过大院里篮球场做的大海,花园做的热带雨林,找他,他不知我们在说什么,但乐呵呵由我们围着,稻草下摸出一沓纸币分给我们,一人一角。我们挨完打,都哭着还给他,“我妈妈说不能要你的钱”“我爸爸会打死我的!”。
我到现在还能想起他受伤的目光,又或许是记忆添油加醋了。时间太久远,无从查证,不得而知。
小巷的友善和淳朴,不是针对小王的。一栋六七层的单元楼,谁家在门口生煤炉子煲汤,必会引小孩馋嘴,偷喝几口,主人见汤少去一半,不追究,还在门口放几只小碗小勺,大人拎小孩登门道歉,主人都护小孩,连连说“添几碗水的事儿”。
煮了猪蹄、土豆牛肉等香到邻居的东西,会端给他们一小碗。正午总有老菜农蹬三轮来巷里卖菜,卖给下班回家的妈妈们,记得孩子的乳名和特别爱吃的几样,若剩的不多了,就收起来,给那家妈妈留着。偶尔城管突击,门卫不仅放菜农躲进院子,还帮忙推车。
到了下午六点,三轮车要么大白布盖着馒头、包子和锅贴,一块钱四个,一家三口吃不完;要么大油锅上摞一捆油条,五毛钱两根,新鲜得烫破塑料袋。牛奶厂员工蹬三轮车,大声吆喝“拿牛奶咯!”,大人们每每去划奶票取牛奶,都要站在巷里聊好一阵。
说的话,无非是我家小孩在学钢琴古筝小提琴,他家小孩奥数英语珠心算又进步了。单元楼里,断续的琴音、大人的打骂、小孩的哭喊此起彼伏,谁也不肯让后代输在起跑线上。
逼人的妈妈们也有另一面——坐在影碟机前哭。巷里的几家租碟店,黑板上《蓝色生死恋》们终年标记已借出。而我们更喜欢《还珠格格》,宠物小精灵贴纸,悠悠球,跳跳鼠,道明寺花泽类,还有看起来同龄,其实已经是高二大哥哥的“真相只有一个,犯人就是你!”。
这些,是我对世界最初的记忆。
我很想长大,甩掉漫长的90年代,做个大孩,马路对面想去就去。
02.
我每天都不得不过一遍危险大马路之后,它不再新奇和特别。
它是我去初中的必经之路,那是2004年。
新奇和特别的,是《八度空间》和男女关系。《半岛铁盒》很完美,但男女关系幼稚至极,男生们在从欺负漂亮女生向温柔对她好过度,但不知掩藏,每天荣登班级新闻,被所有人笑话。
我遇到了不幼稚的男生。
放学路上,他拍拍我的背,递一张纸条,QQ号和名字。不动声色。
我和男生成了秘密好朋友。
他在隔壁班,成绩不好,但不闹事,身边跟着两个小弟,不扩充势力也不受欺负,很像“梦幻西游”里的逍遥侠,我学会“闲云野鹤”这词时,拿去形容他,他高兴的用作QQ名。那时候的QQ名是大事。
我们做QQ好友之后,聊天记录上百页,我当时没什么阅历和思想,如今想不起也想不通能聊什么,只记得我们变得很熟。但在学校,他从不与我对话,偶尔升旗、做广播体操,在楼道里碰到,也只人群里看我一眼,不言。
周末他常在巷口等我。
我们一起轻巧穿过危险大马路,去仲宣楼,去打球,去网吧,从CS1.5、传奇、奇迹、神迹、泡泡堂,到梦幻西游和冒险岛,团结协作组队冒险,我每次都听话,练医生或法师,弱不禁风站在他身后发光,虽然我憧憬的是一只扛斧耐打的血牛战士。
我那时整日球衣球鞋和短发,是篮球场上总被误认成追风少年的追风少女。
班里连男女生多讨论两道相似三角形题解,都能传上绯闻,我旁观着一切混乱,觉得他比年级第一还成熟和聪明。
泡泡堂升到银牌二杠那天,他对我说,另维,你作文好,帮我写封情书吧。
我人生的第一封情书,写给抽屉里情书比《一课一练》还多的班花——巷子里一起收过小王一角钱,然后一起挨打的邻居。
他消失了一个暑假,回来找我,痛苦地说,另维,我好像喜欢上别人了。
那时的男生们,都只肯喜欢那一两个女生,好像不喜欢她们就像不喜欢周杰伦一样,会惨遭时代遗弃。女生是美女,但新美女层出不穷,暑假回来,谁多几件漂亮衣服,换个刘海,或者蹿高五六厘米,都有可能立变男生们眼前一亮、趋之若鹜的对象。
他喜欢上新晋班花,消息不知怎么泄露了。挨打邻居撞掉了新班花的文具盒,传到邻班变成两女生为他大打出手,他内疚极了,整日眉头深锁,但几周就复原,邀我反复欣赏麦迪时刻,打球,单挑劲乐团。
劲舞团风靡的时候,我第一次拒绝他的邀请。中考在即,我想冲刺,他不在乎。他不敢相信我对他摇头,连问三遍“你真的不来?”,当场翻脸,但又很快复原,有了别的跟班。
那时间,我蓄长头发,球衫换做连衣裙,赶上了初中最后一波“立变美女”,但他已经很少出现在学校。
这些记忆,掺杂了多少添油加醋,我自己也说不清,同样说不清的,还有我是否喜欢过他。其实,头发长因为总复习忙,没心思剪,连衣裙是妈妈买的。
你若问我喜欢谁,我会诚实地回答,谢霆锋,就算全世界都喜欢周杰伦,我还是喜欢谢霆锋。根本想不到他。
但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大雁塔捉鬼,我奄奄一息,挨致命击时他的逍遥侠忽然挪位,用身体挡住了我的玄彩娥。我惊讶地转脸看他,他没有发现。网吧窗外星期天上午十点的阳光刚好绕在他的白T恤上,我忽然觉得他的侧脸很好看,非常非常好看。
03.
危险大马路好窄。
窄得负荷不了往来车辆,定时拥堵。
我23岁再看它,这样觉得。
我竟然也快不认识小巷了。
每返回一次,我这感觉便加深几分。
千禧年初流行整顿市容,常把小王抓去收容所。他消失几周,巷子里落叶纷飞,大家操心得不得了,他又突然回来,带一段收容所奇遇记。我刚上初中,放学路上总要停下来听他讲故事。他家当尽失,坐在水泥地上瑟缩着数落收容所饭不好吃。再过几天,屋檐下棉被、破袄、锅铲都有了,全是巷民们的偷偷赠送。
像这样看小王消失几周回来,大家很快习惯了。
大学的暑假,我回小巷,撞见屋檐楼在拆,着急问询小王回来怎么办,路人都不知我在说什么,上年纪的好一会儿才想起这号人物。原来,他在我高二冬天的消失之后,再没回来。小巷继续人来人往迎新忘旧,小王变成一个我不写出来,就从未存在过的人。
偶遇闲云野鹤,是一辆出租忽然刹车,他蹦出来大叫我名字,胖得我没认出。
初中毕业后他去当兵,没能坚持三年,回来做了保安。23岁的我们站在路边说过去,他感叹还是走出去了好,夸我气质又漂亮,和当年完全不一样。我夸回去,“你也长大了好多。”
车里出一个女生,他介绍,“这是我媳妇”,我适应了好一阵。他应该只垂青最漂亮的女生的,但她很土。
其他的呢。
我不再午休,便被批评生活习惯坏了;叫不到出租车,Uber和滴滴不能用,路边等半小时,急得心脏都要着火了,周围人还慢吞吞的,像不在乎时间流逝;饭后坐地闲聊,没有意义、目的甚至话题,花光一整晚也不嫌浪费生命。自己明明是这样长大的,却无法再这样生活。
我吃不着会哭的烤红薯,炒板栗,炸鸡柳,车摊和摊主老奶奶一起消失了,牛肉面馆关门的关门,搬走的搬走,郊区土房变成了万达广场,通着我不认识的公交车。回忆找不回,新的不认识。
小巷,变成了一个待久了不适,离开了盼归的地方。
却也容不得我随意回来了。实习,返校,找工作,做买卖,出差,旅行,我的时间时刻被瓜分得干干净净。亲人邻居们问起归期,寄份礼物以示挂念,却辗转听到揶揄,“出息了就是不一样,有家不回,倒是不耽误她整着美国货到处炫耀”。
我总记得放学回家,放假回家,后来过节回家,谁知回着回着,家竟不再是自己的家了。
04.
我以为家乡是个地点,现在我明白,家乡是一段时间。
1996年有个秦爷爷总冲我扮鬼脸,吓得我经过他院口就快进,院里的花坛有他亲手种的蔷薇,我摘一朵,挨妈妈打,他不允许,坚持说那是他老头子送的;1998年来了对年轻夫妇,在院口开一家副食品店,把“副”写成“富“,我捧着《现代汉语词典》纠正,他们送我一只娃娃脸冰激凌致谢。2000年妈妈每天去巷篮球场揪我回家,2003年我挤在刘胖叔的大米店里看姚明,2005年我忽然发现小王长白头发了……现在这些人已经连同他们身后的背景,全不见了。
满眼都是新房子。
小孩在巷子里跑,撞到我,害羞说阿姨对不起,成年人经过我,面无表情,我们互不认识。我长大了,变了,同时,小巷也在以它自己的节奏远去。我再也没有心思用一整个下午,趴在花坛边向每一只七星瓢虫问好,它也早没了那花坛。再回来,我是她的陌生人,它是我的陌生地。
16岁时,是每天抱一本《最小说》,进进出出我的小巷读高中。我羡慕里面一个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大连作者,认真读他笔下的外面世界,下决心毕业也到大洋彼岸去,然后渐渐变成一个,听到“姑娘你英语说得不错”,会回答“很正常啊,我18岁来西雅图,都这么多年过去了”的人。
现在,也会有少年在他的小城小巷里,拿着我的书羡慕我罢。
他还不知道的是,一旦他成了他羡慕的样子,小巷,也就不再是他的小巷了。
-END-
我人生的前18年一直是在一条叫慧安巷的小巷子里度过的,现在那小巷破败了,忍不住为她写一篇文章。
原载于《萌芽》2015年4月刊,后收录于《我们都是和自己赛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