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喧闹,世事复杂,世人缘分都讲个先来后到,先到的是你,眼里和命里从此都是你。
人和人的遇见,其实就是命和命的遇见。
命与命最大的不平等是男人的命和女人的命,错错错,莫莫莫。男人喜欢让坏女人从良,叫好女人学坏,女人喜欢和坏男人谈恋爱,把好男人当备胎。
今天张三,明天李四,后天王二,日日新欢,夜夜洞房。可我就不行啦,嘴馋,眼睛小,脑袋方,腿短,还爱到处跑,看似精明,实则天天被人骗,我这个人向来不反感的就会通通接受,对方只要喜欢我的喜欢的,我就会喜欢对方,很好相处,至今形单影只,连个暧昧都没有。
一年前我还曾跟朋友说:“我是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
朋友就问我:“那谁是你茫茫人海之中的女人?”
默不作声。
无产阶级男人和无产阶级女人之间的惺惺相惜我想一开始是源于无产,后来才是阶级。
无欲无求。
锱铢必较。
不敢轻易说喜欢你,怕你没有面对复杂人生的勇气,我也怕我自己没有笑对颠沛流离的能力。喜欢就两个字,自下而上的告白,对你而言,怕你无地遁形,自上而下的等待,因你而起,怕你已是多余。之于我来说就更乱象了,会突然莫名对你产生一种缴了械的荒唐,特别五味杂陈,就跟猪肉一样,有过了检疫盖戳的自豪感,也有一种桌上盘中餐的悲壮感。
倒也不是你的突然出现就像冰雨胡乱地拍打着我这扇破窗,破窗效应就越发的明显,但也就是你的突然出现,让我感受到喜欢的度,既有温度,也有湿度。
感觉特复杂,惊蛰又欣喜。像我很小的时候一个人在大山里抓野鸡,猎野兔,突然迷了路,糊里糊涂地一直走下去,害怕撞到孤魂野鬼被吓得魂飞魄散,不过也期待有善良的道路鬼指引我回家,鬼最后没有出没,但在一个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一个人出现了,我就又看见了回家的路。
我复盘了下,并不是所有大概率下的人迷路了都能遇见一个人为我指路,也不是小概率中指了路的人我就一定能顺利回家。
喜欢你的感觉,就是一种迷路的感觉,然后又找到家的感觉。我并非有意要迷这个路,你也并非强行遇见我这个路痴,也有可能是你也迷路了,是个找不到回家的路痴,那就结伴有说有笑,互为壮胆,互为提气,彼此作为那个恰逢其时的指路人,这是命里的劫数,你渡我,我渡你,叫“喜劫”。
话说回来,这头年儿难得碰见一个看得顺眼的,还有那么点带趣的,同说一水儿的方言,甘愿被你吊起打,你适时也会给我台阶下,有时给个杆子我也会往上爬,这时就特别想有点资格去喜欢,喜欢这个度难以控制,就想去试错,不留余地,对了就是用力刚刚好,皆大欢喜,错了就是用力过猛,不欢而散。不过错里仍然看见一丝机会,那就是供热不足,喜欢这事要是再成了,那就是还好我没有放弃,这事要是不成,也只能可惜不是我,毫无埋怨,做人就得这么爷们儿,做事就得这么正经敞亮。
不过我觉得,个体和个体的相遇也就是雨滴和雨滴的相遇,都讲究个或然率。
之前谁也不认识谁,碰巧敲打在一片屋檐上,滑落到地上,汇聚成一滴。也不是所有的雨滴都这样巧合,不巧的是很多雨滴都各有各的沟壑,在永不相交的两条线道上匆匆流走,分手时只能惊鸿一瞥,连一句话没说过,甚至连名字也不知道,直到杳无音信。
雨滴的启示冲击了我陈旧的观念认知,我以为放弃一个人是变相给了对方的幸福和希望,过了很久我发现不是这样的,即便我放弃了,对方还是没有得到想要的幸福和希望。觉得不坚持就是不合适,细想逻辑不对,若是坚持了,鬼知道合不合适?
起先我怕错过你,慢慢我更怕来者不是你,我还怕一厢情愿空欢喜,我也怕念念不忘无回响,无归期。有些话不是因为认识时间有多短,难以启齿的柔弱,更不是因为认识时间多长,不留余地的刚强。
时间只是一个参照物,它不能决定我喜欢的程度,更不能处置我的去留。
我认为所有人间烟火,悲欢离合,日月星辰,酸甜苦辣,都应该以一种特别的方式,让一个特别的人记得。
有些心事,有些告白,有些故事,是永远没有结局的,喜欢你本身就是开放的结局,就是喜欢你的开头太多,都想开,都怕开不好,无从说起,喜欢你这件事就连云彩都知道。
托云彩只说一件事:
Tell Her I Love Her
告诉她我喜欢她。
Tell Her I Still Love Her
告诉她我还喜欢她。
因为我怕不说,就只有笔记本和死神知道,笔记本是你,死神也是你。
我对你的喜欢,已经先一步我的理智作出了选择,“喜欢”本身就是个被偏爱过的标准答案。你不惹我,我可能不会注意到你,当然你惹了我,我也不会碰瓷儿要你负责,因为喜欢本身就是在碰瓷儿,碰你这个人,碰你一辈子。
我虽遇见你很晚,我想我能陪你到很久。想方设法儿去接近你,再想方设法儿让你喜欢我,或许心想事成,或许遥遥无期,或许一事无成。
承蒙你的出现,出乎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足够让我喜欢很久很久。
文/雷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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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写文章这件事,我很当回事,别人可能只是一个兴趣。
希望你所在的城市能有个好天气,你所在的角落能有个好心情。(文章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皆因落笔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