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梅是我的初中同学。可是毕业之后我们再无联系,以致我俩对彼此都没有什么印象。
重新见面是在毕业30周年的同学会上。那天立梅穿着一条玫红色的蕾丝连衣裙,浓妆艳抹,凹凸有致。在一群清淡优雅的中年妇女当中,显得华丽又霸气。
当时也几乎没有说话,像陌生人一样,礼貌地碰了一次杯。然后看着她拿着酒瓶满场找人喝酒。
远远望去,她就像一支猩红的玫瑰,热辣,豪放。
后来经常有些小范围的聚餐,彼此渐渐的熟悉起来。知道她经历过离婚、再婚,目前住在市中心的别墅区,相夫教子。相对于一辈子呆在同一个单位的我们,她的从业经历着实丰富。大学毕业后分到图书馆,没多久办了停薪留职,与老公一起开起了饭店,据说当年饭店生意非常火爆,晚上经常一桌难求,饭店门口都是侯桌的吃客。开饭店赚了钱之后,又做起了其他生意,买卖钢材、水泥,油……几乎什么都做。
前夫是高中同学,两人大学毕业结婚,生了儿子没几年却突然分手。
不过立梅很快又结了婚。前几年女儿上小学,她又回原单位占了个闲职。
有一次我们几个女同学约了在鼓楼吃饭,她指指对面,随口说这一片店面是她的。我们笑道:难怪大家都叫你富婆,原来还是包租婆。
后来她告诉我,说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也就挣下了这些房产。从她的言语里我听到了淡淡的失落和无奈。听同学说起过她前夫,当年与她一起创业,离婚后生意越做越大,资产早已过亿,是市里小有名气的实业家。立梅说现在与前夫还经常有联系,很多事情她更愿意与前夫商量。两人原是高中同学,感情很深。有时候想,当年离婚真是太冲动。
可是,谁的生活不曾一地鸡毛呢?
一起吃饭多了,我与她成了特别要好的一对。聚会上有她就有我,一些无聊的聚餐,本想推辞的,但对方一句立梅也去的,我也就答应下来。只要我俩在,饭桌就会很热闹。一时间,自己也觉得两人成了红玫瑰和白玫瑰。
说起她喝酒,那真是爽快,一坐定二话不说,就是找人干杯。因此每一次聚会,她都是当之无愧的女王。喝酒聊天,嬉笑怒骂全凭她兴致。也聪敏,除了体育,没有她不能驾驭的话题。各种小道消息、公开新闻,她说起来好像亲历一样。市里几乎没有她不认识的人,没有她办不成的事。
有一次听说我打算装修,她马上打电话给某装修公司老总,说一定要给我最大优惠。
虽然后来我没有找这家,但她的豪爽真是比男人更甚。
她就像川菜馆里的沸腾鱼,又麻又辣,好不过瘾。
立梅酒量好,也常有喝多的时候。有一次喝着喝着突然哭了。说父母去世早,一直觉得自己像孤儿,现在与我们在一起,才觉得自己娘家有人。其实我也一直是这样的感觉,那晚泪眼朦胧中,突然觉得自己也是有兄弟姐妹的人了。
渐渐的我们的饭聚少了。她也突然忙起来,给女儿报了各种培训班,奥数英语的,每天看她把女儿接来送去的。她自己也报了几个班,英语啊PPT啊。我让她注意身体别太拼了。她说没办法呀,在一群比自己小10岁的妈妈中,不拼不行啊。
38节快到了,我们约好了一起吃饭。爱就是一起吃很多很多饭。我想,这句话用在我俩身上,也是没错的。
2017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