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时刻,在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广东视察调研,并对广东如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指示。这为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上下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动物卫生系统中,以党建引领,在现代化建设中,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等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更好的推动佛冈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统领,提升党的政治领导力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二是持续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县动监所常态化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18次,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创新理论学习贯彻工作,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二、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完成2022年工作。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我所共监测血清样品1984份,春秋防疫送清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血清样品810份,从化无疫区(缓冲区)维护抽样送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血清样品680份;发放生猪免疫标识81568枚、牛免疫标识400枚、羊免疫标识384枚;共检疫出证5051张,涉及猪、鸡、鸽、猫、牛、鹅、鸭等动物。二是非洲猪瘟防控方面。猪养殖场环境核酸监测采样384份;屠宰场流通生猪监测采样75份;引进生猪的备案监管,从外地调入仔猪共34390头。三是重大动物疫病的日常监测预警预报方面。我所自检血清样品共1984份,布鲁氏菌抗体、鸡高致病性禽流感H5抗体、H7抗体、鸡新城疫抗体、口蹄疫非结构蛋白抗体、口蹄疫O型抗体、口蹄疫A型抗体、猪瘟抗体、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抗体和羊小反刍兽疫抗体等,合格率90%以上。四是从化无疫区(缓冲区)维护的日常巡查和春季抽样送检方面。我所重点巡查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共62场(次);辖区易感动物抽样送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测680份。
三、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一是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继续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健全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重点开展白羽肉鸡育种攻关,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加快牛羊专门化品种选育,逐步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和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
二是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制定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的集成配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
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加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鼓励其以产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经营。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一是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总结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防控模式。
二是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完善县级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建立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抽检制度。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完善疫情报告奖惩机制,对疫情报告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对瞒报、漏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提高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和区域洗消中心等建设。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充分发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作用,支持其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及饲料生产企业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提供“一条龙”“菜单式”防疫服务。
四是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新建改建大型屠宰自营企业,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规范牛羊禽屠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