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猴,又名猴戏、猴子戏,汉族民间的艺术活动。而耍猴也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发展至今,最迟于唐朝出现,源于河南市新野县,最终全国各地皆盛行。彼时耍猴还是一项娱乐大众的表演艺术,但发展到后来就成了某些人招揽顾客的商业手段,直至今日讨巧卖惨的一种敛财方式。是耍猴人通过训练猴子,使其做得各种讨人欢喜的动作,以博得观众的认可,而收取观看费的的一种行为。作为训练,我不认为它仅是一些话语方面的暗示,更有可能是通过了对猴子的大量的挨打,惩罚,使其完成某些指令而得到奖励的一种奖惩记忆,所以过程可能是惨烈的。当然我们排除那些猴子与耍猴人关系亲密,和谐无比的极少数例子。下面一则故事是我曾经经历的,也是时至今日仍记忆犹新的。
有一天晚上,我去接朋友下班,之后我们便看到一大群人围在前面的广场,乍一看,有三只猴子,一大两小,旁边还站了一个男人,我才知道原来在耍猴啊。一直以来,我都不太喜欢这个活动,而当这天晚上又看见了这个,我就从心底开始厌恶了。刚开始还好,然而看了一会,耍猴人就命令一只小猴子去收观看费,我看到那个小猴子机灵的还仍有活力的样子也挺开心的,因为它还有可利用价值,而不是被抛弃。等了一会,耍猴人就让小猴子翻跟斗答谢众人,那么大的场地翻跟斗饶三圈,我觉得就是人也做不到,起码我是做不到的。当然,小猴子也没能完成,但可恨的是,当小猴子停下来的那一刻,耍猴人一鞭子打在小猴子身上,我听见了一声尖叫声,是小猴子的。凄厉的声音直到我走开依然能听到,我甚至脑海里直到现在还有一大两小三只猴子的身影,一只努力表演而被打;一只毫无活力,仿佛被全世界遗忘;另外一只,老态龙钟,背影寂寥,绝望……
我不知道别人看到了是什么感受,但是我的感受是愤怒,是无奈,是一种无力感,因为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用文字记录这件事情,用文字去谴责那些虐待猴子的耍猴人。无论耍猴的初衷是什么,但发展到现在这种畸形的活动,我觉得这项活动都应该被取缔,而小猴子们更应该被保护,毕竟这些珍贵的野生动物真的不多了。
我知道这个世界其实有很多黑暗的东西,有白有黑就有灰。总有些人踩着法律的底线肆无忌惮的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无视人间正道,无视道德规则,没有所谓的良知,人性被泯灭,只有不知道的,没有不存在的。但是我知道正义始终存在,善念始终存在于大多数人心中,所以“人间正道是沧桑,苍天饶过谁?”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给自己留一条路,免得后悔。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竭尽全力去从心底遏制这些不道义的行为活动,去尊重每一个生命,我相信世界将充满正能量,人与人相处就少些猜忌,多些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