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5月29日至6月1日到四川调研。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各项部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一、齐心协力,落实纪律建设“责任制”。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做到齐抓共管、同题共答。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律松弛风险依然存在。容不得我们有所松懈。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谈话、述责述廉、考核评价等机制,推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要扛牢做实监督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履行情况、遵规守纪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强化问责震慑作用,对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不实、单位违规违纪行为多发、“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等进行严肃精准问责,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抓好纪律建设的责任担当。
二、固本培元,上好纪律教育“理论课”。加强纪律建设不能搞不教而诛,只有抓好纪律教育这个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将纪律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才能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要进一步做细做实纪律教育这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推动教育融于日常、做在经常,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突出“关键少数”,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举办县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示范效应。加大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力度,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干部做到轮训全覆盖,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用好“反面典型”,加大以案释纪和警示教育力度,深化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化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精准教育,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真正使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刻印在心。建立“一案一警示”制度,做细做实处分决定宣布执行,督促发案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查找不足、以案明纪,把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成“一堂课”,进一步强化“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作用。坚持“红廉融合”,充分挖掘红色资源和本地历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纪律印记,大力实施“红廉”深度融合行动,建好用活课上、云上、馆上、台上“四大阵地”,夯实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
三、严管厚爱,用好纪律惩戒“工具箱”。纪律既是戒尺也是保护,严并不是要把干部管死,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做到宽严相济、保护有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以贯之体现了越往后越严的要求,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也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持续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浓厚氛围,把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用足各项政策策略,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敢为善为、敢闯敢试。做实容错纠错,探索建立风险报备机制,让容错纠错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过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做深回访教育,健全受处分处理干部现实表现联合评价、综合使用机制,帮助“跌倒”干部站起来、再立新功。做细澄清正名,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操作指引,加强与组织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放大澄清查诬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