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图画与书的灵动”亲子共读公益推广的第91篇图画书——《孩子的权利》图文赏析
推荐年龄:5-10岁(大班;1-4年级)
孩子可能不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孩子有什么权利,家长也可能忽略了孩子的权利。绘本告诉孩子:你有这些权利。精美图画与口语文字融合,冲破枯燥条目难以理解的障碍,孩子轻松知晓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赋予自己什么权利。一本促进儿童权利意识觉醒、保障儿童权利之书。一本促进儿童权利意识觉醒、保障儿童权利之书。
封面和封底以红色为底重复的图画,世界各国的各种肤色和各个民族的孩子们围绕在一起封底的导读“世界上的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权利,他们有权知道自己的权利,说出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的权利......”
环衬的颜色为黄色,色盘代码:#FFD900;颜色语言为智慧·温暖的心·家庭的。
扉页一过渡了环衬的底色,上面的文字为版权信息,敬请购买正版图画书。扉页二的文字标题下方是一个被保护的的房子里面的男孩看着读者,这幅图画在文中有出现,配的文字内容为“我有权远离战争,远离炮火的怒吼,我害怕导弹在天上划出的闪电,也害怕爆炸发出的轰轰雷声。”向我们展示着孩子的稚嫩与脆弱。
这个六月,让我们更加清晰的懂得呵护心爱的宝贝,爱他就和他一起阅读,愉快的告诉他持有的权利!
1-2
我是一个小孩子。
我有一双眼睛,一双手,我能说话,我更有一颗心。
当然我还有我的权利。
3-4
我有权拥有一个名字,她是属于我自己的;我有权拥有一个家,她是温暖的;我有权拥有自己的国籍;
这些都是我的权利。
5-6
我有权吃饭,有权喝水,有权健康地成长。
我还要告诉你,我最喜欢的水果是橙子。
它那香甜的果肉、甘美的果汁,都是我的最爱!
7-8
我有权住在一个温暖的房子里,但不要太热。
我不需要太多,但我有权远离贫穷。
9-10
当我生病的时候,我有权得到医治,使用最好的药物。
我有权去跑步,有权去跳跃,有权去攀登,还有权高声叫喊。
"我很健康!拥有健康的身体,感觉真棒!"
11-12
我有权接受国家的免费教育,好知道小鸟、飞机,还有花儿的种子,飞行的奥秘。
13-14
不管我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作为孩子我都拥有同样的权利。
不管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我们都可以唱同样的歌。
15-16
我有权获得尊重,享受和大家同等的待遇。
不管我的肤色是黑色,还是白色;不管我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是贫穷还是富有;
不管我出生在这里,还是在那里。
17-18
如果我的身体不像大多数孩子那样健全,我有权得到爸爸、妈妈,还有朋友和国家的帮助。
19-20
我有权不受暴力的伤害。任何人无权利用我牟利——绝对无权,
因为我是孩子。
21-22
上学读书是我的权利,没有人可以逼迫我辍学去工作。
只有学到知识,我才能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
23-24
我有权得到大人的保护,免受灾难的袭击。
当大雨瓢泼或者不幸降临的时候,大人们会为我撑起巨大的伞来保护我。
25-26
我有权远离战争,远离炮火的怒吼,
我害怕导弹在天上划出的闪电,
也害怕爆炸发出的轰轰雷声。
27-28
我有权呼吸新鲜空气——
那空气像蓝天一样纯净、像冰雪一样透明。
29-30
我有权玩耍、创造、想象,
我也有权做鬼脸、翻跟头。
我有权选择自己的朋友。
一个人跳舞真的没那么好玩。
31-32
我有权学习如何尊重我们的地球,
尊重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动物和植物,
学习如何与他们做朋友,同他们和谐相处。
33-34
我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不管爸爸高兴还是不高兴;
我有权说出自己内心的感受,即使这样会惹妈妈生气。
35-36
这些都是我的权利。因为我的国家和大多数国家一样,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约国,
而我,作为一个孩子,也就拥有了公约赋予我的权利。
什么时候,世界上所有的孩子才能真正拥有他们的权利?
明天?后天?二十年以后?
如果我刚好生活在为数不多的还没有加入公约的国家里,如美国,那么我有权要求我的国家加入公约!难道我不能和世界上其他孩子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吗?
37-38
我们的权利,现在,此刻,就应该得到尊重,
因为我们,现在,此刻就是孩子。
最后附上《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20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1990年9月2日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也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接受的国际公约之一,已获得193个国家地区的批准。
《儿童权利公约》所称的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
《儿童权利公约》共分三大部分54项条款。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儿童权利公约》所体现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无歧视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基本权利的原则、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
中国1990年8月正式签署《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1992年4月2日在中国生效。
2000年5月,联合国大会在《儿童权利公约》框架基础上通过了《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贩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这两份议定书分别获得多数国家的批准,其中包括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