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由普通的对于道德之纯理的知识转到对于道德之哲学的知识
4. 道德的价值在于决定这个行为的规律
第一个要义是:行为要有道德价值,一定要是为义务而实行的。
第二个要义是:出于义务心的行为所以有道德价值,不是因为它所求达到的目的,而是因为决定这个行为的格准;所以这种价值不是靠着行为的目的之实现,只是在于行为由以发生的立志作用所依据的原则,与欲望的对象无关。
行为的目的或者行为的结果(被行为者认为意志的归宿和根源的)不能使行为具有任何绝对的或道德的价值。这样,我们行为的价值,不在于追求某种对象的意志,还能够在于什么呢?除了决定意志的原则以外,这个价值不能够在于别的地方。因为意志位于它的超验的原则(那是形式的)和它的依验的动机(那是实质的)的中间,好像在两条歧路中间一样。并且因为意志一定要有原则决定它,所以在人由于义务的行为,完全撇开一切实质的原则的时期,行为一定是由节制一切立志作用的形式的原则决定的。
第三个要义:行为必须出于尊重定律;义务就是这样行为之必要。
只有与我的意志牵连的原则,绝不是与它牵连的结果——那无补于我的爱好反而压服它,或是,至少在取舍的时候不顾虑它的原则——换言之,只有规律本身,可以做尊重的对象,因而可以做命令。这样,出于义务心的行为一定要排除爱好的势力以及意志的一切对象,做到在客观方面除了这个规律,在主观方面除了纯粹对这个行为上的规律的尊重,因而除了“就是牺牲我的一切爱好,我也应该遵守这个规律”这个格准以外,没有什么能够决定我的意志。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那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圣经·以弗所书2:8~9》
人得救不是因着行为,而是因着信,道德的价值不在于行为,而在于决定这个行为的规律。
拉着小车跑动,意志就是就是发出“拉”的动作的那个主体,理性是就是小车跑动背后的物理规律,而小车就是行为的载体,也就是人的躯体。小车如何运动,运动的速度方向如何,不仅与其背后的物理规律有关,还与小车的质量和拉动小车的力的大小有关。意志在超验的原则和依验的动机之间,这超验的原则就是小车运动背后的物理定律,那依验的动机,就是小车的质量和拉动小车的力,它们共同决定了行为的发生以及行为如何发生。一个规律要称为普遍的规律,不是因为这个规律适用于所有的场景,而是因为这个规律本身就是普遍的;牛顿运动定律不是因为能够解释所有宏观物体的运动,而被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定律,而是因为它本身就是普遍适用的,所以它能解释所有宏观物体的运动;同样不是因为依据道德规律的行为都是善的,所以道德的规律是善,而是因为道德的规律是善,所以依据道德规律的行为是善的。那么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行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行为的结果,而在于决定这个行为的规律。
因此道德价值不在于行为的结果,而在于决定行为的规律。
就像我们称赞勤奋的人,不是因为这个人做出了什么贡献,仅仅是因为这个人认真的对待事情;就像我们欣赏美丽的事物,不是因为这个事物是什么,仅仅是因为这个事物给了我美的感受。道德里的判断,往往忽略结果,只在乎起因的,比如我们厌恶撒谎,但是对无意的谎言却总是不能生出真正的厌恶之心;比如我们憎恨伤害,但是对无意的伤害总不能生出真正的憎恨之心。道德的本质不在于事情的结果,在于事情的起因,即行为的意志。这就是康德的关于道德的纯理的知识。更进一步的思考了道德本质上的哲学规律,即为什么好的动机或者说好的意志就能决定某个行为具有道德的价值?因为好的动机或者好的意志是一种节制自身一切爱好,立志于以道德规律为行为准则的意志,这种意志——“就是牺牲我的一切爱好,我也应该遵守这个规律”。
由此,我们从道德的价值是好的意志的行为的纯理知识,上升到了对于道德规律的哲学认识,即道德的价值在于决定行为的规律。但是这个规律是什么呢?见下文。
5. 这个原则就是:我行为的格准能够成个普遍规律
到底是什么样的规律,才可以使我们认为这个意志是绝对的无条件地好的呢?
我既然把意志的一切可以由服从任何特项规律的冲动剥夺掉,剩下的只是行为与普遍规律的符合,只有这种符合应该作为决定意志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我一定要这样行为,使得我能够立定意志要我行为的格准成个普遍规律。
例子:要对“假许诺是否合乎义务”这个问题求个答案,最敏捷最不会错的方法就是:自己问自己说“我情愿不情愿我这个格准(用假许诺避困难)作为普遍规律,使别人同我共同遵守呢?
“我行为的格准能够成为个普遍规律”,这个原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你做了一件事,想知道这件事是不是符合道德,那么就想想是不是愿意每一个都人都这么做;你给自己定了一个准则,想知道这个准则是不是符合道德,那么就想想是不是愿意每个人按照这个准则做。如果你的答案是不愿意,那么就不是道德的;如果愿意,那么就是道德的。
比如,你现在着急需要钱,为了借钱,你承诺别人三天后还,但实际上你自己知道三天后还不了。这件事是不是道德呢?你是不是愿意人人都这样,为了借到钱做个假许诺?显然,你是不愿意,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许诺就变得毫无意义了,而且很快就会有人以同样的方法用假许诺来对付你了,所以为了借钱做假许诺是不道德。再比如,为一个生命垂危并且已经确认无任何医治手段的老人安乐死,是否道德呢?你是不是愿意每个医生都对生命垂危并且已经确认无任何医治手段的老人进行安乐死呢?不愿意,你说这只是自己的情况,不一定符合他人,那么这个回答已经说明了这件事不是一件道德的事了,即这不是一个可以成为普遍准则的准则。因此,为生命垂危并且已经确认无任何医治手段的老人安乐死可能是减少患者痛苦的非常手段,但绝不会是道德的。
为什么如此呢?
因为,排除任何关于人性、利害、感情等实质的规律,那么还剩下什么呢?道德的规律是普遍的规律,是对所有人的行为的约束,如同物理定律是所有物质运动的定律一样。但是物质没有意志,因此意志总是按照物理定律在运行,而人有意志,因此人可能做出违背道德规律的事情,那么让人的行为符合道德规律的唯一办法就是立志使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规律。人如果没有意志,就会像物质依照物理定律一样依照道德规律行为,那么实际上就没有道德什么事儿了。正因为人有意志,会违背道德规律,道德的价值才因此体现,道德价值就是意志对道德规律的尊重和保守。既然道德的规律是一种普遍的规律,人的意志都应当尊重这个规律,行为不应该违背这个规律。那么在不能精确描述道德规律的时候,使自己的行为能够成为一个普遍的原则,就是最大限度的对道德规律的尊重。就像小车如果有了意志,不按照物理定律运动了,并且已经忘却了物理定律是如何的了,那么小车如何运动才能符合物理定律呢?就是小车使自己的运动的规律,对所有的小车或者所有的物质都适用,那么这个规律实际上就是物理运动定律或者是符合物理运动定律的定律了。
所以,当人因为自由意志而不能总是按照道德规律行为时,使自己的行为的原则能够成为所有有理性者都接受的原则,或者使所有有理性者都能尊重并保守的原则,那么这个原则就是符合道德规律的。
那么用这个原理来评述下之前那个有人翻墙进动物园,最后被老虎袭击的事件。翻墙进动物园肯定是不道德的,这点就不讨论的。我们讨论下翻墙进动物园被老虎袭击应不应该。我们愿不愿意翻墙进动物园的人都被老虎袭击?不愿意,如果是自己的亲人,就觉得这个惩罚太严重。社会上的一个人不是一个人,而是与之关联的一群人,他的亲朋好友都在这个人的圈子里,这个人的受伤或者丧命都是对亲人极重的惩罚。陌生人认为这人活该,反而是社会道德不足的表现,因为同情心也是道德准则之一。所以,翻墙进动物园的人都被老虎袭击是不应该的。他应该受到惩罚,但绝不应该受到身体或者生命上的惩罚。有人说,如果因为惩罚某个人会伤害到其亲人,那法律的惩罚岂不是都不应该。不是的,法律的制定是包含了社会全体人包括他的自己和它的亲人的允诺的,假如他和他的亲人不接受,反而是不道德的,是做了一个假许诺。那么社会上的人对这件事应该是什么样的心态呢?同情这个人,为之敢到惋惜,并以此为戒,然后遵守社会规则。
6. 道德哲学在普通人
如上文所述,我们没有离开普通人的理性所有的道德知识,也终于得到这种知识的原理。虽则普通人无疑地不会把这个原理弄到这么抽象这么普遍的方式,但实际他们总是念着它,把它作为他们取舍的标准。
所以我们用不着科学和哲学才知道我们要怎么做才会诚实才会好,或是会明哲并有操守——这都是很容易指明的。
此外,不用哲学去害普通人的理智,弄到失掉它幸有的实践上的纯朴,或是去把它引到新的研究和教练的路径内:这难道不是更上算的吗?
纯朴固然是光荣的,可是,从一另方面,纯朴假如不能好好自保,因而容易受外力破坏,那也是不好的。因为这个原故,就是明哲(并且明哲有关,与其说是只是的,宁可说是行为和不为的)也需要科学的研究,不是要从这种研究学到什么,乃是要替它的训诫得到承认并永久性。
第六节主要是讲,普通民众本生就有依照道德规律行为的知识,并不需要哲学的总结和指导,就能很好的实践道德。道德规律一直决定着人的行为,人的意志违背了道德的规律,但是人也能意识到道德规律的存在。就像不需要总结物理定律,小车也能跑动,不需要总结道德规律,人在行为中也能有道德规律的体现。
这是在一个拥有良好的道德指导的社会下。如果一个社会原有的道德体系被摧毁,却没有新的道德指导的时候,意志会严重的干扰道德规律的体现,导致道德日益缺失,同时人性、利害、感情等的那些意志行为的实质的规律的影响也逐渐加大。这种社会,欲望、权利、金钱会逐渐取代原有的道德规律对人的行为指导,而主宰人的意志。这种社会的直接体现就是不对符合道德规律的行为推崇,反而对能满足欲望、获得权利和金钱的行为的推崇,比如推崇成功学、以富有的人为榜样、钟情于创业、喜欢快餐文化。但是,自然赋予人理性的最高目的是好的意志,也就是立志于使自己行为成为普遍规律的意志,即道德的意志,所以对于这样的社会,理性的人永远没有满足感,总是陷入一种浮躁、空虚、悲观的情境中,最后变得敏感易怒,总是渴望改变,却又不知如何改变。
他们像迷途的羔羊,等待着牧人的引领。西方以基督教为核心的道德体系,不适合我们,传统的儒家道德又被摧毁。
我们不凡用康德的道德规律为训诫,每次做事之前,问下,我是不是愿意所有人都如此做,或者定一个行为准则前;问下,我是不是愿意所有人都按着这个准则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