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日子,我跨考法硕(非法律)。在我看了几个月书后,我突然有一天接到一个亲戚的电话。
他对我说别人欠他的钱要不到了,要怎么办?
我这时候也是一脸懵逼,我问他有没有借条,他说有的。但是现在找不到他人,钱要不回来,问我怎么办?
我这人说话做事都讲究一分余地,因为对自己极其不自信,所以你无论问我什么事我都能用差不多的话来回你。我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有欠条在是可以要回的,实在不行你上法院去,法院也许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但具体我也不知道,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这亲戚说话开始冲起来,你学法律的你不知道啊,那你这几个月白学啦。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寒碜了两句赶紧挂电话。我学法律不过是买了本考研的教材反复翻了几遍,可以说连法律的门槛碰都没碰到,顶多是看见了这扇门而已,你有欠条,人跑了,来问我怎么办,难道是要我去把人给你找到?
是有一次,一位朋友跟我诉苦说上班时遇到的情况。她和一位客人吵了起来,客人将她的照片拍了下来,她担心客人在网上对她进行人身攻击,问我如果客人真的这么做了,是否造成对她肖像权的侵害。
我对她说肖像权的侵害要以获取利益为条件,顶多侵犯你的名誉权。而且这服务性质的工作,与客人起争执,本身有理说不清。
后来,考研失利,我去找了份美语教学的工作。
但那几个月的学习,使我对法律产生了深厚的兴趣。
我开始关注法律事件,我也开始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与电影。
前几日看的华盛顿日报,与美国沙利文案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这二者都提到了新闻媒体存在的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