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科层面上的“医管分工合治”
在院区内,长庚医院将科室等医疗及非医疗单位再进一步细分为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以科作为经营主体,实施责任经营制度。科主任被赋予经营专科医疗服务项目的权利和责任,负责科室医疗服务、教育训练、学术研究及医务行政等规划、执行推动与辅导考核的等。为辅助科主任管理,保证执行和推动医院各项管理制度,长庚医院特别采取专科经营助理制度,设立驻院区的专科经营助理。这些经营助理全面负责所在科室规章制度细则拟定、经营分析、设备资材动用分析及管理、项目改善工作的等,为科室主任的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专科经营助理,由行政中心直接派驻各科室,这批幕僚直接隶属于行政中心,不接受院区院长和管理部的领导。这种组织结构设计有助于落实医院发展战略,在结构上采取派驻方式,使总部行政中心可以直接管控各科室的日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