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的第四十六天,这个城市下了很大的一场雪,并不浪漫。风也不像什么妈妈的手掌,倒像是一记耳光。打的我大梦初醒,看见一纸荒唐。
我今年二十岁。在之前没遇见你的十九年半里,我一直是个飞扬跋扈的人。过马路不看斑马线,始终坚持天地一我第二。狮子座,也算没白当。顺风顺水的十九年光阴,把我养成一个这样的人,然后我就遇到你了。
那天天可真晴啊,你笑的,可真好看。就看了一眼,我就非常不要脸的觉得,我应该跟你有点什么。后来才知道,好孩子,不应该主动去喜欢谁的。因为被爱的,才是祖宗。
可是,喜欢上一个不喜欢我的人,真的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无力的事情了。
你有礼貌,进退有度,待人的分寸也拿捏的刚好,好的让我说不出话。埋怨你又觉得没理由,放弃你又劝不住自己。
安慰的话听的太多,大多数人总喜欢说感同身受。可是明明,我吹过的风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在爱情里栽过的跟头,也只有我自己知道。
所以,那些被打包退回的好意,我只能自己收起来。那些被你礼貌拉出的距离,就刚好把我关在外面。我进退维谷,心凉透了。
“你从这边走到那边,你避开我的一生,你真远,你叫我的心一直走。”
可我不能怪你。你依然是我喜欢的人,要说有哪里不好,可能就只有不喜欢我这一点了吧。
水要烧到一百度才能晾凉喝掉,体温要到三十八度才能看医生吃药。我希望我喜欢你这件事至此没有结果的的原因是:时候未到。
对不起,喜欢你这件事是我唐突了。
在此自责三分钟,并不打算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