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依旧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明义公主,自然也知晓这个道理。在她很小的时候便见过这个诺大的皇宫里的人情冷暖,见过父王宠爱的妃子被打入冷宫,凄惨而死,也见过逢年过节和乐融融。她是父王的掌上明珠,可谓是呼风唤雨,甚至拥有太子也未有过的殊荣,当时坊间留有传言,说是要将国家传于一个女儿身。而如今,明义公主已到待嫁年纪,谁又会是她的驸马呢?是战功赫赫的卓仁大将军,还是另有其人呢?

说道卓仁,这位战功赫赫的大将军,自幼便也是万千荣光,他的祖父是当年随先皇南征北战打江山的赫赫功臣,北国的成立有他一半的功劳,先皇也是对他礼遇有加,更是封卓家为亲王,与王公贵族同列。其父卓启也是朝中大将,卓仁自幼习武,练得一身好武艺,战功显著,为北国立下汗马功劳。与明义公主一同长大,可谓是青梅竹马,两人的亲事早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又会有怎样的变更呢?

这日,卓仁进宫面圣,三年前外族入侵,侵扰边塞百姓安全,皇上把卓仁派去守卫边城。当时,大家都有些奇怪,这等小事,为何要派大将军去呢,岂不是杀鸡用牛刀。三年来,卓仁在边城成功击退外族人的进攻,保卫了北城的安全。本可以三月之内便回来,但是他却说自己要磨炼一下,一下子待了三年。三年来,明义每天都期盼着他的平安,早早地便梳妆打扮在陶然亭等候了。

果然,卓仁来了。他和三年前不一样了,皮肤黝黑,更壮了,也长高了很多。明义很想冲过去紧紧抱着他,但是碍于女儿家的面子,只能端坐在那里等着他。卓仁屏退了在一旁的侍女,从怀中掏出一个月牙一样的骨头,明义生气了,直接问他“三年了,你就只给我带了这个东西吗?”

“这是我第一次打胜战时从胡人的首领那里拿到的,据说是他们族里独一无二的圣物,你不要就算了”

“等一下,勉强收了。还有什么话要和我说吗?”

“有,你去请示一下皇上,今天晚上带你出去玩。”

明义迫不及待的找父王去请示了,软磨硬泡了好一会儿才答应了她。回去了,换了一身平常百姓的装扮,身边也没有带任何的随从,跑到宫门口去找卓仁了。卓仁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看他换了一身素衣,倒是还有点不习惯,明义打趣道“卓大将军这么看来也不过如此嘛,并没有坊间传说的那么威风”

卓仁笑道“传闻说明义公主也是倾国倾城之貌,言过其实啊”

“卓仁,你这可是大不敬啊。”

“不闹了,明义,我好想你”说话间明义已经被卓仁拉进怀中了,明义也回抱着他,趴在卓仁的胸口偷偷笑着。

北城的闹市是非常繁华的,熙熙攘攘的人都快把两人给挤散了,卓仁紧紧地牵着明义的手,生怕把她给弄丢了,两人看花灯,买了一大堆小玩意,明义手上还拿着两大串糖葫芦,卓仁觉得人实在是太多了,怕有什么危险便带着明义坐了一座小船。船家摇着桨,唱着曲,载着两人缓缓漂在护城河上。

卓仁说道“明义,我们两人从小便在一起,身份高贵,你有想过平常人的生活吗?”

“如果我不是公主,你也不是将军,那我们去乡下,撘几间茅草屋,去耕田,最好再养几只鸡,这样每天就有鸡蛋吃了。”

“好啊,你想做什么我便陪你。”

那天晚上两人玩到很晚才回家,回去的时候还被父王呵斥了一番,说是女儿家的应该矜持一点,再说亲事还没有定下来了,这样有损名声。可是明义却毫不在意,在她看来两人之间早已是众人昭昭,没有什么可以避讳的。父王叹叹气,说到“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看来是早有嫁人之心了”

“哪有,我觉得当公主挺好的,何必成为她人的妻子了。再说,父王,我还想留在您身边了”

父王只是想笑笑,不再说话,明义知道,朝堂之上的事情已经够父王心烦了,难得他还能抽出时间陪自己的女儿,也是想找个清净的地方,养养神。可是,岁月不饶人,父王也不是当年那个意气奋发的少年君王了,现在的他,头发白了,身体也大不如前了,每日的补药倒是越来越多,身体也不见好转。皇上在明义待了大半个时辰后,便匆忙离去了。明义看着父王远去的背影,心想,如果父王只是个闲散王爷该多好啊。

这段时间,明义天天和卓仁待在一起,有时候会去军营看看,有时候卓仁带她去有趣的地方,耐不住她的请求会带她去花楼玩,两人扮成俏公子去逗逗美人儿。

胡族向北国求和,带来了边塞的奇珍异宝,向北国进贡了大量的金银财宝以求两国边塞的和平,并且请求和亲。本来王室有很多的公主可以出嫁,偏偏选中了明义,可能是因为这位公主是皇上的长女,又盛名在外,自然成了和亲的第一选择,同时也显示了北国对这次和亲的重视,虽然北国国立强盛,但是南方边境蠢蠢欲动,北国亦无分身之术,无暇同时和两国开战,胡族这次的求和无疑给北国带来了希望,同时,这次和亲,北国没有资格拒绝。

明义虽在闺中,不能参与朝堂之事,却也明白此事亦无商量的余地。刚开始,明义大哭大闹,甚至以死相逼,奇怪的事一向疼爱她的父王这次再没有随着她的性子了,相反,他竟然认为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忘了明义与卓仁的感情。“父王,明义说什么也不会同意的,如果硬来,明义只有以死谢罪。”

“堂堂一国的公主,岂能由着你的性子胡来,这可是关乎整个国家的大事,你是公主,自然要承担起这个责任。”

“父王,你不是不知道,我和卓仁之间的感情,我是要嫁给他的”

“就算没有这次和亲,卓仁和你也不可能,他们家族可是父王的心腹大患啊。明义,之前父王宠你,现在也一样,卓仁迟早有一天会是你的敌人。”

父王的一席话让明义震惊,三年前卓仁调去边城明义便知晓,只是她呆呆地认为只要维持现在的面貌,自己担心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父王的一席话让明义无所适从,一时不知该怎么办。现在这个情形,明义只想见到卓仁,仿佛他在身边才能有答案。

明义托人给卓仁送了信,三天,整整三天,明义一直在两人常见的宫门口等候,第三天晚上,他终于出现了,看起来很挫败,也没有了以往的风度,握着明义的手轻喃到“明义,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他像个孩子一样找不到方向,低着头,只知道不停地说话。

“卓仁,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你告诉我,你说啊”

好久,卓仁才冷静下来,“皇上派我去南方征战,三天后启程,我明白身为大将军这是我的职责,可是这一去,整个卓家就灭了,那是去送死。我不想你去和亲,我也不想整个军队去送死。”

明义明白了,父王没有给她任何的退路,也没有给卓仁任何的机会,从三年前开始他就一直想去除这个心头大患,而去南方征战,无疑是让整个卓家军灭亡。他始终是王,而不是自己的父亲,他最想做的事情便是保住自己的王位,现在便是落子定盘的时刻。“卓仁,我会去和亲,这样一来,与南国的战争便有希望”

“明义,你不能答应,这场战争不可避免,皇上早已视卓家为眼中钉,非除不可”

“卓仁,我们最大的错便是你是将军,而我是公主,我没有选择”,明义此时最大的愿望便是父王能够放卓仁一马,至于儿女情长,那不过是痴人说梦。她呆呆地望着卓仁,以往那个英姿飒爽的将军很累很累,“卓仁,你带我出去玩吧”

二话不说,卓仁便牵着她的手狂奔,他们打伤了宫门守卫逃了出来。已是夜深了,北城的闹市也没有多少人了,只有几家酒馆灯还亮着,倒也挺好,这下不怕人多,可以肆无忌惮的走在大街上,一路上,卓仁给明义讲了很多自己打战时的趣事,明义细细的听着,她竟然不知道卓仁经历了这么多,“明义,生死关头,支撑我走下去的是你”卓仁紧紧地抱着明义,像是要把她融进自己的身体里,他少年得志,呼风唤雨,唯独明义,爱不得恨不得。他明白终有一天两人之间会是仇人,却依然心疼怀中的人儿,每次看着明义,就像是触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想要用毕生去守护她。

卓仁牵着明义的手,两人穿过无数次的大街小巷,去过的酒楼,玩过的花灯,还有那条小船,穿过城的河流,明义想把这一切都记住,连同卓仁,成为她心中最美好的回忆。两人在外逗留了一个晚上,天蒙蒙亮才到宫门口,卓仁此时恨自己的无能为力,这扇门,彻底的将两人划清界限,走进这扇门,两人之间便是君臣,形同陌路。

而明义却加紧脚步,她明白,时间越长越不舍,还不如心狠一点,这样对两人都好。明义低头,不敢看向卓仁,说道“保重”,转身离去,可是泪已经沾湿了她的衣裙,从这里走向宫门,只需跨越一座小桥,明义却感觉走了一个世纪,清晨的阳光不知为什么这么刺眼,晃得她睁不开眼睛。只剩卓仁在原地,他笑了,笑着笑着却又哭了,瘫坐在地上,像是被人抽了魂,宫门吱呀一声开了,又关上了,从此以后,天涯不再见。

回宫之后,明义便被禁足了,只能乖乖的等待和亲那天的到来,卓仁带领卓家军,浩浩荡荡的启程,他走的那天,全城百姓都来送行,跪在地上祈求保佑将军的平安,宫女给明义讲述这些的时候,明义欣慰的笑了,她心中的英雄,只有卓仁。

与胡族约定的和亲之日到了,宫里忙上忙下的好不热闹,都在张罗着给这位公主送行,这天,明义一身大红嫁衣,腰间别着卓仁送给她的狼牙,高高在上,父王拉着她的手,讲到“明义,别恨父王,想想你身后的北城百姓”,皇上牵着明义的手,徐徐走出大殿,拜别文武百宫,一路将她送到了正宫门口,胡族的使者早已等候多时了,明义嘴角带着微笑对皇上讲到“父王,我走了”,转身便上了轿。

送亲队伍出发了,真是奇怪,早上走的时候还艳阳高照,这会儿却下起了雨,倒也不大,淅淅沥沥,让人心烦。出城时,明义挑起帘子望向北城,她想把北城的一切记住,好的坏的,余生足够回忆。

送亲队伍一路上走走停停,倒是见识了不少塞外美景,明义终于明白了何谓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很美的景象,却也苍凉,不敢太多的去触碰。

到达胡族的王宫已是三月后了,这边很少下雨,连杨柳都很少见,明义被安排在正宫别院,三日后按照胡族的仪式成婚。真是可笑,明义甚至都没有见过他们的首领是何模样,只是到达那日他出来迎接过,但是当时因为害怕,不敢多看。听宫里人说这里管皇上都叫王上,这三天里,明义总算能够好好休息一番,王上赠与很多金银珠宝,还有十多个会汉语的侍女,她们每天伺候明义的起居饮食,并且告诉明义,按照胡族的规矩,三天之内新郎和新娘是不能碰面的,否则便会触犯神灵,这倒也让明义松了一口气,她都不知道这么去面对这位未来的夫君。她的侍女小千原先是北国人,在她小的时候随家人迁到胡族境内,住在离边城不远的一个小村庄中,他乡遇故知,明义格外的喜欢她,觉得十分亲切。这三天里,明义什么也没有做,每天只是睡觉,吃饭,和小千聊天。夜深人静,她会对着卓仁送她的狼牙自言自语,有时候会望着月亮发呆,一坐就是好几个时辰。

这一天终于到来了,明义以为自己已经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面对,可她还是慌了。在梳妆台前,任由侍女把弄,手心早已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梳妆完毕后,她屏退了所有的侍女,自己一人在房间等候,明义不知自己该怎么办,一个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胡族举行婚礼都在晚上,而现在才刚过正午,索性叫人拿来了一坛酒,卓仁告诉她,如果太紧张就喝酒,喝多了就不觉得怕了。一杯接着一杯,很快就没有意识了。

“公主,公主,你醒醒啊”,朦胧中,听到有人在叫喊,在摇晃自己的身体,她起身睁开眼,只见外面乱成一片,哭喊声,火光,明义诧异道,难不成胡族的习俗这么血腥吗,转身问道“小千,这是怎么回事?”

“是王上的亲弟弟,他叛变了,他知道今天是你和王上成亲之日,宫中乱作一团,便率领自己的部下反抗,现在整座王宫都被他的军队包围了,他们已经杀进来了,大家都在逃,你也快走吧。”

小千帮明义换了一身侍女的衣裳,两人找了一具女尸把嫁衣换了上去,两人收拾了一些散碎银两和首饰。两人从后门出去,临走时明义还放了放了一把火,就让明义公主死在这场大火中吧。

火光冲天,血流成河,宫人的哭喊声,刀影交错,明义顾不得其他,只是低着头牵着小千的手,跟着一群人往出逃,一路上很多人倒在她的脚下,血染了衣裙,好不容易逃到了宫门口,却被一群侍卫拦住了去路,小千吓得手都在抖,慌忙跪下,明义也手足无措,只是贵为公主的那份骄傲不允许她下跪,领头的侍卫挑起了她衣裙上的狼牙,细细端详过后,还了狼牙,便放她们走了,明义拖着小千踉跄地从他们身边逃走了。

逃到很远,小千才说道,那是我们胡族神圣的圣物,只有被上天选中的人才有资格佩戴,公主怎么会有此物。

明义潦草说道,“只是我在北城买的不值钱的小物件而已,可能是他们认错了。走吧,现在还不到放松的时刻”,她在内心却无比感激卓仁,紧要关头,又是他救了自己,这一生断不了的羁绊。

明义和小千走了一个晚上,两人也不知道到底在哪里,小千找了一个游民问了一些话,她告诉明义,再往前走半月的路程,便是两国的交界地带了。明义看着远方,现在,却曾经想着自己不可能再回去了,最后还是无法避免,到底是命。

她转身和小千说到,“小千,我还是要回北国的,你呢?”

“公主,我再陪你一程吧,我的老家就在离边城不远的地方”

“也好,我们两人作伴,不过,你以后不要再叫我公主了,这样太显眼了,叫我明义好了。”

“不行不行,您贵为公主,小千不敢造次,我叫您明义小姐吧。”

实在拗不过小千,只好随她,时间紧迫,两人两人不敢耽搁许久,只是小憩了一会,便又出发了。

这天,北国皇上收到了两份加急书信,一封是大将军在南方重创敌军,南国暂时退回到黄河以南,同时卓家军伤亡惨重,已无力进行战争,要求回都城修养,另一封是胡族发生叛乱,王上虽然已经平叛,可是明义公主不慎在大火中牺牲,为避免两国再次交战,胡族愿割地求和,以表歉意。

明成皇帝在看完信之后便一病不起,已经一个月的时间,太医换了多味药,还是没有起色,终日躺在病床上,不问朝事,全权交于太子处理。

卓仁带领军队回城,当初出战时五万大军,如今只剩一万,还有不少老弱病残。卓家军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威风,卓仁也不清楚自己这一战到底是胜了还是败了,大军仍然高举着卓家的大旗,全城百姓依然高声拥护,只是在马背上的卓仁,没了底气。

回到家中,父亲告诉他说明义公主已经仙去,皇上也一病不起,卓家的地位岌岌可危,父亲对他说了很多,可是卓仁在听到第一句话时便轰然倒塌,再无心去理会他事。这边,皇上听说卓仁回城,急着召见,宫里的人已经在外等候多时了,卓启没有办法,拎起卓仁便给了他两拳,毕竟是老将,卓仁嘴角渗出了鲜血,擦都擦不急,这时才回过神来,木讷的换好了衣裳,随公公进宫了。

进宫之后,没有去见太子,而是直接去了皇上的寝宫,卓仁正要下跪时,皇上免了卓仁的大礼,叫到床前,昔日号令群臣的明成皇异常憔悴,呼吸急促。“卓仁,朕深知你和明义的感情,可是为了国家,她不得不这么做,如今她离开了,叫朕如何是好。”

卓仁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叫了一句“皇上”便被打断了。

明成皇接着说“卓仁,朕深知时日不多,当年朕恐卓家功高盖主,自立为王,才会派你去边城,去南战,如今看来,是朕错了。朕这一生唯一的遗憾便是明义,朕现赐你金鞭一条,密诏一份,可保卓家平安,也算补偿明义。”

“皇上,卓家忠诚卫国,出兵打战乃是为臣本分,皇上言重了”

“好了,你退下吧”

蒲公公拿来了金鞭和密诏,卓仁不再多说,接过后便退下了。

[if !supportLists]第二天[endif],皇上驾崩,举国哀鸣。新皇登基后,封卓启为护国公,卓仁为护国大将军。

“卓仁谢过皇恩,不过不愿再掌兵,愿辞官云游四海,求皇上成全”卓仁这一言,朝堂哗然,卓启却不再多言,他明白儿子对明义的感情,也不想牵绊他,只好随着他去。卓家能够保全,还得是明义公主的功劳。卓启进言“皇上,小儿志不在此,愿皇上成全”。

最终,新皇同意了卓仁的请求,让他闲云野鹤去了。

回到家中,卓仁便向卓启跪下,他感激父亲,却又恨自己,此时说再多也是无用,卓启叹了口气,将儿子扶起身,说道“记得常写信”。

“父亲,我走了之后要好好照顾自己,恕孩儿不孝”,和父亲谈论一番后,回屋收拾了些简单行囊,计划三日后待军中事物交接完毕便动身出发。卓仁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往何处,随心所欲吧。

明义和小千走了一个月才到两国交界,这一路上,多亏了小千的照顾,不然一个人真是撑不下去,小千带着明义来到了自己的家乡,这边虽然很穷,但是都很朴实,小千的家人见到明义后,将家里最珍贵的食物都拿了出来,明义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心里却明白,小千家人让明义放下了戒备已久的心,舒服地吃了一顿晚餐。

晚饭过后,小千说到,“公主,不对,明义小姐,我明天一大早便送您去边城,就当是我这个做下人的为您做的最后一件事”

本以为听到回家二字心中会很高兴,这几个月来,无论多么困难她都熬了过来,就是因为这两个字支撑着自己,而此时明义却打起了退堂鼓,她不明白自己回去要干嘛,继续当她的公主吗?可是那一把火彻底地葬送了明义公主,还是找个地方待下去,安安静静,没有烦恼,或者南下去找卓仁,不行,这样太自私了,会毁了卓仁一生的。明义心里很乱,只是草草的答应了小千便回去休息了。

整整一晚,明义都没有睡觉,翻来覆去的想了很多事情,可是到底想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小千早早地在门外等候,拜别了小千的爹娘,便上路了。

不到半日时辰,便到边城脚下了,明义望着这座城池,心中感慨万千,到了该说分手的时候了。

“小千,这一路上辛亏有你,这里有些银两和首饰你拿去吧,我以后也用不到了。”

“不不不,公主,能够侍奉您是小千的荣幸,小千不敢贪心”

“拿着吧,日后会用得上的。我要走了,临走还有一件事情要拜托你,不要和任何人提及关于我的事情,明义公主死于叛乱中的一场大火”

“我明白了,明义小姐,一路保重”

“小千,谢谢你, 我走了”明义打心底里喜欢这个默默照顾她的姑娘,不求回报,但愿能再相见。

边城的繁华比不上北城那般热闹红火,却是另一番景象,在这里,行人无论多么忙碌,总会驻足休歇,可以看到不同的风土人情,就连服饰也多样,不像北城的雍容华贵,亦不是胡族的精悍保守,却别有一番风味。

明义天性好玩,在此逗留了几日,听说明成皇驾崩了,太子明德继位,明义公主惨死他乡,胡族与北国签署了百年友好条约,愿两国再无战事,百姓安居乐业。两国交好后,生意往来很多,明义突然间明白父王的苦心,明白身为一国之君的责任,只可惜,一切都太迟了。

明义决心去流浪,她想,既然决定不回去了,何不随心,四处去看看,听说南国山清水秀,四季如春,塞外天野苍茫,遍地牛羊,或许哪一天走累了,便安家了,像之前说的,撘几间茅草屋,耕田织布,再养几只鸡,每天不用发愁鸡蛋。

这些日子以来,明义走走停停,四处漂泊,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往何方,遇上好玩的就多留两天,毕竟从小锦衣玉食,对金钱完全没有一点概念,等到已经没有多余的银两去住客栈时,明义才晓得什么叫餐风露宿。

没钱住客栈,明义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出城后,走了好长一段路才看到村庄,仔细打听后才知道是叫程家村,明义找到一户人家给了两个铜子借宿一晚,顺便吃了点小菜。下午,老妇人去田里干活,明义觉得无聊,便也跟去了。夕阳西下,听到附近的老农扛着锄头唱着歌回家去了,顺便去附近的河里打条鱼,甚至欣慰,她有了留下来的冲动。

明义回去后便把自己的想法诉于老妇人,按照明义的想法,老妇人帮她在山脚下找一户农家院,又买了几分田地,好长一段时间,明义天天和老妇人去田里学习耕种,学到了不少本事,又帮明义从市场上买了两只鸡,盖了间茅舍。明义每天早上都能有鸡蛋吃,在园子里种点花和青菜,时间一长,明义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这里的安静让她忘却了曾经的烦恼,亦渐渐放下了对往事的芥蒂,她已经不是风华绝代的明义公主了,在这里,只是妇人一个。

卓仁自从辞官之后,便开始游荡,天地为家,隔几个月会给家里寄信报平安,他想着明义生前的愿望,游遍大江南北,这才是个开始。这天,他走到一个村庄,看到山脚下有户人家,索性进去讨口水喝。这个小院的布置极为雅致,想来主人应该也是爱好风流之人。

“请问有人吗,可否讨口水喝?”

一位女子从屋内出来,这个身影他再熟悉不过,是他朝思暮想,魂牵梦绕之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又不知道怎么办,又是哭又是笑的,双手紧张到一直在搓衣角,卓仁的出现也使得明义不知所措,这么长时间,以为放下了,其实只是逼自己不再想念,奋不顾身的扑到卓仁的怀中,她知道,一切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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