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长夜难明》,原本只是为了在繁重工作中争得一口喘息,营造一种自己仍是生活主人的错觉,却没想到被这本书的错漏百出的情节、严重的厌女情绪和破破烂烂的文笔气得要死。看到豆瓣评分竟然有8.6,更是生气,有一种眼睁睁看着大家吃屎,众人还纷纷赞叹好吃的荒谬感。
于是就再一次萌生了自己写小说的想法。
出版一本书是我这些年的欲望之一,想要在扉页上端端正正印上“致母亲”,因为口头的表达总觉得不够隆重,只有扉页这种地方的致敬,才真的有分量。
当然还因为看了《富爸爸穷爸爸》,说要增加资产性收入,出卖劳动获得的收入没有致富前途。看了他列举出来的选项,版权虽然同样十分艰难,但已经是距离我的能力最近的一种。
自己设定故事的走向,输出自己的价值观,也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吧。
以上就是我为什么想要写一本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