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中一个改革着力点就是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包括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等。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提基础,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底线任务,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改革举措破解实践难题,以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的必然要求,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务农重本,国之大纲”。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正当其时,也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