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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又消灭一本《狼魂》,心中有感便提笔写下来,作为消遣也算是不错的。
狼魂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狼群的生存智慧和哲学。
狼,很多人都会认为其冷酷无情、嗜血、凶狠,可是这一群体却顽强的生存到今天。
至今一些学者还没有论证出狼和人到底是哪个存在的时间长,这是一个未知的事件,同样也说明历经了时间长河的洗练至今仍存在的物种都是有其优点的。
狼群中必有一个狼头领,群里里任何一匹公狼都有机会去争夺首领的位置,即使上任首领是自己的父亲,它们也不会留情。
在真正的厮杀中取得胜利的,才是真正的王者。
当然,狼群之间也绝对是有真感情的。
写到这里不免想到沈石溪的《红豺》,豺和狼斗智斗勇时,豺力气不如狼,狼发现豺的幼崽一般都会杀死,然后再撒尿以示侮辱。但是豺不同,当它发现狼的幼崽,不是直接咬死,而是将其弄成残废,这样母狼便不得不带着一匹残废狼生活从而造成巨大的负担,从这里不难看出狼的性格。
还有种种,狼群过沼泽时如果母狼掉进去,公狼一定会奋不顾身的钻进去,它对家庭绝对忠诚,那是身为狼的责任。
同样,狼对首领也绝对忠诚,它们会一丝不苟的完成任务,有的时候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掩护狼群撤退。
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在《菊与刀》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的影子。
本书开篇就说,亚洲能打到欧洲地区的都是游牧民族的后代,还有传说罗马帝国的建立者是两个由母狼养大的孩子。
狼群本身的野性,不折不扣的执行力,顽强的生命力和牺牲精神成就了它们的辉煌。
它们体型不如虎,力气不如豹,但却在食物链中是绝对强大的存在。
狼群最重要的是团结,本身的力量不大,但是在聪明睿智的狼头领的领导下便能发挥出巨大的威力。
它们能够忍受饥饿,寒冷,它们一击致命,如果失败果断撤离,毫不留恋。
正是因为有组织有纪律,才能成就其锋芒。
狼群对敌人绝不手软,对自己人公平公正。
它们还懂得共赢,比如和秃鹫的关系就十分微妙的显示了这一点,共赢才是最好的结果,战争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和平。
它们的智慧需要我们去学习,在有些颓丧的今天,保持自己的野心,保持自己的饥饿,才能享用到最美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