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隐
我的青春年少里,没有什么课外读物,唯一的一本名著是偶然从语文老师那里拿到的《三毛作品集》。在这之前,在疯玩疯闹的少年时光里,我从未听说过作家三毛。拿到之后,我便被深深吸引,书中多姿多彩的世界向我铺展开来:
读了《逃学为读书》,我知道世界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坟场并不可怕,当读了老师用墨汁在三毛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时,我知道原来有和我一样的数学白痴,瞬间有找到知音的感觉;
读了《拾荒记》,我知道,如果你愿意,以拾荒为职业也可以,破铜烂铁也可以是你的心头宝,“我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的光辉职业留给其他人去做就好了;
读了《哭泣的骆驼》对法蒂玛的描写:法蒂玛翻着大白眼,啃着乌黑的指甲,披着一头涂满了红泥巴的硬头发,无知邋遢得像个鬼似的说着。我好似看到了那个无知、愚昧的法蒂玛,感受到文字生动、传神的力量。同时也为洁白高雅、丽如春花的沙伊达感到悲伤;
读了《娃娃新娘》,我真的为那些愚昧的陋习感到愤慨,同时又为自己也是女孩感到一丝悲哀;
读到《大胡子与我》时,看到三毛说的“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的中意,亿万富翁也嫁。”的时候,我会咯咯地笑;
读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尤其读到“荷西,我回来了,几个月前一袭黑衣离去,而今穿着彩衣回来,你看了欢喜吗?向你告别的时候,阳光正烈,寂寂的墓园里,只有蝉鸣的声音。”时,我每次都会潸然泪下。最后附着的歌词,让我真正体验到了语言之美: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读到“你爱谈天我爱笑”,我眼前就会出现青春的少女少女,坐在一起嬉戏游玩的美景;读到“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就仿佛感觉到冬日冷风掠过北方树木光秃秃树梢的苍凉寂寞。
······
这是我看到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名著。那时候,在穷乡僻壤的农村读小学,父母不懂也没有经济能力给我买书本以外的书籍。那时,看的都是学校订阅的《当代小学生》之类的书刊。
所以,这本书我视若诊宝。三毛生动、诙谐的语言,书中多姿多彩的世界为我打开了一扇窗,让我也有了走出小村庄,出去看看的想往。
之后的很多个暑假,我都在反复摩挲、阅读这本书中度过。我会在阳光炽热时,默默地坐在自己的书桌前读着一个又一个故事,然后在夕阳将自己和树木的影子在家门前的公路上拉的很长时,去拿一抱柴禾,回家给父母做晚饭。
三毛,真的是一个很有灵性的女子,否则,写不出如此传神、生动的文字,写不出如此可诙谐、可悲情的文章。而这本书,也承载了我太多的年少时光。
成年之后很少再去读三毛。或许是那些文章太熟悉了,每翻开一次,都会让我回到那带着微微无奈与哀伤的年少时光,再一次体验到成长过程中的伤痛,因而,不愿频频回首。而三毛选择地离开世界的方式,也让我扼腕感伤。三毛从小就特立独行,与众不同。天才大抵如此,具有常人难以企及的灵性与智慧,也要承担曲高和寡的孤独与悲凉。
最后,用一段三毛的文字与君共勉:
生活,是一种缓缓如夏日流水般地前进,我们不要焦急。我们三十岁的时候,不应该去急五十岁的事情,我们生的时候,不必去期望死的来临,这一切,总会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