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福尔摩斯与柯南的人,大概逃不了想拥有一休那样冥想的智慧。
出于喜爱刑事侦查类的文字影像,不免会多看两眼这类的书;不过,想要知何为错乃至称为罪,不得不去看看当下的刑法类书籍,看它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的条文,多,解释刑法的内容,更多。听说在学界,大名鼎鼎的解读者里,张明楷教授要算得上独树一帜,具有代表性的一队。
张教授的理论影响深远,他的追随者、推崇者们更是数不胜数。很多人把他描述为个性秉然的一位,这无疑又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说实话,对于有特别个性的人,总喜欢探究探究。
翻阅其著的《刑法学》第五版前言,发现他的话明显多于了前几版序言。
这篇序中,不停的用“不知道是……还是,不清楚是……”看似不肯定实则很肯定的语气句,个性跃然纸上。
不过一点得肯定,他是遵循在实际变化中来解释法律的,尤其是刑法典,他始终认为“法律的含义并非由文字固定,也不能由起草者锁定,而是需要在社会生活事实中不断发现。……立法修法有时止,释法绵绵无绝期!……”哈哈!张教授之对刑法的绵绵之爱,不绝于他对其文字间的不断探索,令人钦佩。
在文中,张教授提及“前理解”这样的词汇,眼前一亮。是不是应该说,他把自己对于刑法的超越别人之前的理解称为“前理解”了呐?我猜想应该是。
这个词其实我们一直在用,不管是前理解后理解,应该就说的是自己的理解。只不过,张教授对于刑法学的理解,会被许多后辈学生当作教科书来理解刑法,因此它又具有了不可或缺的社会责任,大概这就是他谦虚的称为“前理解”的意思吧。
比起序文字中张教授的谦卑之意,我这胡乱的理解倒好像亵渎了他的精髓,惭愧。
不过,就如过去学习名家名篇里的文字时,老师们非得要把“本文反映作者……思想感情,表达了……意思”这样的强词加于鲁迅或李白之类的寥寥数语的文章上。当日就在想,难道鲁迅当初下笔之时真的有着如此的想法?尤其是那些政治色彩浓郁的解释,无法想象……以至于周先生那不可更改的耿哥形象一直根深蒂固于脑海,完全不能掰开去理解他会写“小情书”这样的文字,太不搭调了。每想至此,就会蹦出时下流行的“死鱼眼”的段子,连作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当初下笔时的心意,他人又如何理解?
就像每位研究红楼的人一样,每个人心中对曹公子其人其文的不断解读异彩纷呈,红学才能如此久盛不衰。前理解,人人都有,张教授说“刑法典独一无二,解释者成千上万,每位解释者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张教授的前理解,势必影响一代人对于当前刑法的解读与运用,也会影响社会的某个方面的发展,应该毫无疑问。所以,第五版的序,张教授才会作得如此的骄而又谦吧!
谈不上对他陡然的崇拜,但心生对这样的学者的敬意还是真有的。
法讲求平等,张教授引用魏因斯海默说的话——“这个世界没有经典,只有文本,并且所有文本都是平等的。”怀着平等观察探索不断变化的世界的理念,且看这本刑法学,即便他日有人推翻此处文论,也是值得的。
“只要阅读就有想法,只要思考就有变化。”也许若干年后,是张教授自己推翻自己的前理解,那也不一定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