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城管,对小贩的事儿能讲的太多了。我想先写点大原则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无照商贩对社会的利弊究竟哪个大?说它弊,阻碍交通,影响市容,损害有照商店的利益,缺乏卫生或质量保障,扰民等等,这些都是有道理的。他的利,也很明显,有需求有供给,形成市场,买卖双方都得利,解决赚不了大钱的屁民的生计,节省买不起贵东西的屁民的开支。真正要权衡,得靠严格的调研,但是容我大胆地估计一下,这种调研的结果应该是:无证商贩在某些地方弊大于利,另一些地方利大于弊……
第二个问题是,假设无照商贩弊大于利,政府是否应当介入管理。影响市容就该禁止吗?那长得难看是不是该枪毙呢?这就要看管理的成本或者社会付出的代价是否大于社会的收益。并不是每一件不利,或者有争议的事,政府都应当介入的。我天朝政府可能希望管天管地管空气,但这不现实,而且即使实现,也是对纳税人的钱的浪费。这些钱本该用于更需要的地方。无照商贩的问题很复杂,在一些地方他们可能正是当地所需要的,另一些地方需要引导、限制,还有很少一些地方需要禁绝(现在的现实是大部分地方禁绝)。我很怀疑政府有这样的能力,用适当的成本做好这样复杂的工作。更好的办法,可能是让屁民学会自我管理。你觉得楼下小贩吵你了,自己说去。说不定左邻右舍都觉得他卖的东西好,而且也不很吵,就你特殊;或者没几个人喜欢这小贩,那你组织大家赶走他。
第三个问题是,假设无照商贩弊大于利,而且进过仔细研究证实还是政府介入更好,那么应当怎样介入呢?某条法律规定如果违反就可以罚款,那么是不是当事人一旦触犯这项法律,执法者就可以抢过他的钱包掏钱呢?显然不是的。在罚款这件事上,有明确的法律,当事人如果不交,可以申请法院划存款,可以每天加重一点罚金,也可以不让他的车子年检(如果是违反交通法规)等。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暂扣或者没收小贩的东西,却没说怎么扣,不像罚款那样规定了怎样罚。于是,现实操作就是抢,而抢显然是一种野蛮的手段,但又只能这样操作(估计立法者也想不出怎么操作,所以这方面无章可循)。
然而,话说回来,即使罚款的这些操作,也是一种胁迫:有种你不存银行,有种你不年检。看似文明,实际上也是种强制让人难受的手段。所以我觉得,除非那人犯的事该受这样的惩罚,否则文明规范也不过是表面的。这就要好好研究政府权力的边界了,不能让它看谁不顺眼就罚,一点小事就罚,当事人之间能内部解决对公众又没什么损害的也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