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冥路,忘川河,彼岸花,往生渡。
黄泉路上,黄沙漫天。我坐在忘川渡口的岸边,看着火红的彼岸花为三千痴魂引着路,既盼着他来又不愿他来。
冥界的天没有日月,不分四季,千年来都是黄蒙蒙的一片,分不清方向。船上的鬼骨风铃响个不停,他一身紫衣由远及近,我努力挺直佝偻的背,拿起脚边的黑纱斗笠戴在了头上,虽然他不会记得,但我也不想他看见我这面目全非的样子。
我仔细瞧着他的样子,长身玉立,颜如舜华,他的二魂七魄已经归位,过了这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他的这一魂便可以归位,重返九重天。从此,我们便尘归尘,土归土,他是九重天的太子殿下,而我不过是这忘川的摆渡人。我怕,怕这漫天黄沙覆盖上我的记忆,怕我忘了他的样子。
“婆婆可曾见过一个眉间有七色堇花的人?”他的声音爽朗温润与那九重天的清冷大不相同。
苦涩在心底蔓延开来,我似乎还能感受到离明淬火在心中燃烧的痛苦,热泪流过布满皱纹的脸,我转过身任由泪滴落,你既已忘了又何不忘个干净。
“不曾,她是你什么人?”我的声音晦涩难听。
他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我不记得她的样子,也不记得她的名字,我只记得她的眉间好似有一朵七色堇花。”
“公子还是先上船吧”船桨拨动着这血黄色的河水,腥臭难闻,河里的孤魂野鬼看着他虎视眈眈。
“公子这一生过得可好?”其实他的一生我早已翻看过阳卷,我只不过是想和他说说话。
“不好”他摇了摇头,眉间难掩苦涩,只说了二字便不再多言。
他在阳间叫墨弈,一出生便是东岐国不受宠的皇子,他只有一魂,自小体弱多病,可出生在皇家,活下来的路便注定是一条血腥之路。
荆州瘟疫肆虐,百姓死伤无数。地方官员上奏,请求派太医来拯救百姓于水火。皇上准奏,同时也需要派皇室中人去安抚民心,可这时候皇子们都推三阻四,毕竟要是染上瘟疫,不仅与皇位无缘,还要身死异乡。
墨弈一夜未眠,他决定赌一把,用这次机会换来民心,换来皇上的另眼相待。他没有母族势力,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他和太医快马加鞭,十日便抵达荆州。看着了无生机的荆州,墨弈忧心忡忡。
南锦正在给感染瘟疫的人喂药,一身白衣,白纱遮面,美目盼兮,好似仙子。
“她是谁?”墨弈指着南锦问荆州都督,他觉得好似在哪里见过她。
“这位姑娘名叫南锦,是位游医,前些日子她路过这里,看到这些百姓感染瘟疫,便自愿留下来帮助我们,多亏了南锦姑娘我们这疫情才有所控制啊!”都督一脸感激。
墨弈带来了名贵药材,可对疫情还无法根除。太医日夜研制,可还是缺了味药引。
“缺的药引是什么?”这一刻他想的不再是皇位,而是这感染瘟疫的百姓。
“巫族之女的血,她们自小被喂食各种毒物,体内的血含有剧毒,可对这瘟疫是必不可少的药引。”
“巫族之女在何处?”
“这……听说她们一般在南疆”
“咳咳咳”墨弈一时急火攻心,竟咳出了血。
南疆离荆州足足一月路程,且不论能不能找到巫族之女,也不知道巫族之女肯不肯答应救这些黎民百姓。
“不必找了”南锦莲步轻移,款款而来。
“我就是巫族之女”她薄唇轻启,拿出一个白色瓷瓶,倒出一粒黑色药丸,“若殿下信我,便服下它”
墨弈嘴角轻笑了一下,毫不迟疑的吞下了,顿时觉得胸口舒畅很多。
南锦心生欢喜,他信她。锋利的刀刃划破她的皮肤,滴滴鲜血混杂在药汁中,这瘟疫终于根除。可这瘟疫范围太大,南锦失血过多,昏了过去。
南锦足足昏迷了三天,墨弈每日亲自喂她汤药。事后每次听丫鬟们提起,南锦都会开心好几天,他心里果然是有她的。
南锦随他回了京都,一时间京都闹的沸沸扬扬。墨弈赌赢了,他换来了荆州百姓的爱戴,换来了皇上的另眼相看。
他自请平外乱,杀伐果断,战无不胜,赢了这天下子民的心。可这其中艰辛外人又如何得知。他被困凉州,冰天雪地,粮草不足,朝廷外援迟迟不到,他知是有人故意阻挠。可恨他的皇兄、皇弟为置他于死地竟连国土城池都在所不惜。
南锦偷了兵符,率三千兵马救了他。他许诺,若他登上皇位,她会是他唯一的皇后。
他带着一身伤痕返回京都,把他的皇兄、皇弟克扣粮草、贪污受贿的证据公之于众,皇上的身子早已是风中残烛,一怒之下,口吐鲜血,卧床不起。他终是踏着他们的尸骨坐上了龙椅。
雪染青丝,他立在梅花树下,白了少年头。
南锦撑着牡丹花伞,为他遮住了雪,细声道:“殿下现已为九五之尊,更应该仔细身子。”
墨弈苦笑一声,“我的身子不过是强弩之末,回天乏术了”
“陛下真龙护体,定能百岁无忧。”南锦为他细细擦着被雪打湿的青发。
他叹了口气,“我要这天下,不过是为了寻一个眉间七色堇花印记的人,既然寻不到,这天下于我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南锦擦拭的动作顿了顿,握着伞柄的手指有些泛白,心口刺痛,她在人间陪了他千年,在九重天上万年,竟还比不过一个七色堇花印记。
雨打芭蕉,迷雾看梦。夜长人奈何,乱世怅往生。这位人间的王又撑了半年,终是在一个雨夜闭上了眼。
民间传,皇上、皇后伉俪情深,皇上死后,皇后一刻也不愿多等,竟服毒随他去了。一时间倒也成了佳话。
船靠岸,他上了岸,转过身向我行了一礼,“若婆婆见到眉间七色堇花印记的人,可否告知我在寻她”
我点了点头,看着他向冥府走去。
阎王不知何时站在了我身后,阴沉着脸,“他在凉州时就该来我地府报道的,若不是百花仙子南锦阻挠,他怎能多活这几年。为了这几年,擅改天命,这七七四十九下噬魂鞭我看得有百花仙子受的了,荆州时她不惜自己仙身,用自己的血救这些凡人,也不知道他们受不受得起!”
阎王生性凉薄,不懂情爱,自是不知百花仙子的心思。可我却知道,她不过是想成为他的妻,哪怕只有几年也好。我不愿与他多说,索性不应声。可阎王却又是个没眼力价儿的,自顾自的说:“司命也是有趣的很,给这位写如此多舛的命途,也不怕这位回了九重天找他算账!”
我听着他那话,总觉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顿时心生怒气,白了他一眼,语气也愈发不善,“司命掌管凡人命运,自该一视同仁,何过之有?”
阎王自知话有些过了,可偏也不愿认错,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船上的鬼骨风铃已不再响了,他已进了冥府,千年前我就知会有这么一天,可现在还是难掩心中失落,我们终究无法再相见了。我也没了撑船的心思,索性躺在船上任它在忘川河中漂泊,反正不管如何漂,都会到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