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生,今年上高三。下午五点二十,我正纠结于该不该去补习,如果去的话,坐车大概需要十五分钟,走路需要半个小时。然而,补习班是五点半开课。经过一番心理斗争后,我关上的电脑,打理好衣裳准备出门。
锁好了门,背着厚重的书包。走了两分钟的路程到车站,我看了一眼手表,分针已经指向表盘上三十那个数字了。无论怎样,我已经出来了,没有回头的余地。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坐了十五分钟的车,上车的时候没有空座。我把这把手随车的一停一动控制着身体,让自己尽量保持平衡。坐在座位上的人在狭小的公共汽车内谈笑风生,我,靠着车窗望着淡蓝色的天空发呆。
走到补习班门口的时候是还差五分钟就刚好是下午六点钟,我的迟到已经为了事实。我小心翼翼地按下门铃,耳边传来的叮铃铃的声响,一次,两次,没有人回应。怀揣着庆幸与沮丧的我拿出了口袋中的手机,没有任何未接电话。今天不补习吗?为什么没有人通知我。
我抬头望了一眼天空,离太阳落下还有一段时间。既然没有人的话,我在我十七岁的年龄做了一个小决定,每个活到或活过十七岁的人都做过许多决定,我的这个决定与我曾经做过的无数决定相比,或许是微不足道,或许是突发奇想,总是,就这样的一个小小的决定让我看明白了我自己。
我的决定是:走着回家吧!
于是我迈开了步子,向家的方向走去。我的那个家,那个我栖身的地方,在无数房屋与高楼的后面,现在,我看不见它。但是我明白,它正在向我招手,对我说:“嘿,快回来。”
回家的路有许多条,我特意选择了一条几乎看不到人的路。与我来时的宽阔公路相比,这条小路的两旁没有嘈杂的人流,只有一幢幢不会说话的红色砖瓦平房。这是个几乎被人们遗忘了的地方,房地产开发商正打算扒掉这个地方的房子,打算盖一些符合城市发展进程的十几层高楼。我穿梭在空无一人的破败房屋之间,踩在这条被曾经居住于此人踩出的石子路上,穿着前年买下的鞋,鞋底已经磨得有些硌脚了,但我却一直没有舍得扔掉它。毕竟它已经陪伴了我近一年了。
此时,我看到了一个老奶奶。她的个头不高,穿着一件有些洗褪了色的毛衣,两鬓的白发随着春季的下午风在空中漂浮着。我对这件毛衣很感兴趣,它是不深不浅的那种红,比喻不出来,我的母亲对我说过,那个年龄的老太太都喜欢那种色彩鲜艳的衣服,具体喜欢到什么程度是因人而异。我的外祖母也喜欢看上去花花绿绿的衣服,即便是褪了色,开了线,她依然舍不得丢掉。这些话都是我的母亲在等待我上完晚自习回到家,一边看着我慢吞吞地吃晚饭一边看电视随口说出来的。
她拎着泔水桶,像颇有力气的搬运工一样踩着坚实地步伐。泔水桶看上去很重。她的脚边有一只橘黄色毛发的小狗,它在老奶奶的脚边转来转去,不断地添麻烦,可老奶奶却完全没有在意。她目视着前方,看着我我刚刚路过的倒泔水的地方。几秒钟后,她已经完全在我的背后了。这时,我听见了她苍老沙哑的声音:“知道了,知道了,一会就给你买火腿肠吃。你个小东西,净不让人省心。”她是在和小狗说话。
我驻足站立了一秒,随即又独自一人踏上了我十七岁的路途。
在胡同里绕来绕去,遇到了好几个死胡同。呀!糟糕,这又是一个死胡同。我转身向我来的方向走去,此时被薄云挡住的太阳正挂在我前方的天空上,我眯着眼抬头向上望去,金黄色的太阳,离地平线还有一段距离。我并不慌张,因为迷路对于我来讲都是小问题,何况我已经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十七年。我相信我自己,因为平常每当我迷路时,我都会在最后找到出口。这条路两旁的房子已经荒废了好久,道上凸起的石头绊了我好几次,可我没有摔倒。
不出所料,我找到了胡同的尽头处。转过了弯,就到了一条几乎没什么车通过的机动车路,这条路不宽,仅能容两辆公交车并行。记得我上初中时,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每天上学放学都会走这条路,那时我最喜欢一直盯着灰色的路面愣头愣脑的走回家。相隔了两年,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走过这条路了。仅仅两年,这条路变得坑坑洼洼,几乎没有什么车喜欢走这道,它们几乎都是选择走房屋群的那一边,两年前新压的柏油马路。除非某些特殊情况,否则没人会愿意驾车走这条路,记得曾经这是这个地区最受欢迎的路,大人和小孩子无论是上下班还是上学放学都走这条路。看来是真的变了。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许多人都说过的话:“如果一个人开始回忆过去,那么他就开始老了。”怎么可能!我才十七岁,离代表成年的十八岁还差一些呢,我还来得及回到青春的正轨上。
在我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时,前方不远处正走过来一个女孩子,她与我年龄相仿,穿着一件亚麻色的外套,不胖不瘦,她迎面向我走来,带着一个黑色的鸭舌帽,挡住了她大半个白皙的额头。她皮肤的颜色就像牛奶一般,但这算不上是我的百分之百女孩,她相貌平平,说不上是长相出众,但也算得上让人一眼看去就想认识一下的那种。
她离我越来越近,我感觉我心中的小鹿正在四处乱撞。噗咚噗咚的,我紧绷了神经,大脑中飞速幻想着一切可能的画面,遇到一个陌生的女孩,青涩的初始,感情越来越来好,最后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呵!怎么可能,这些都是我一厢情愿罢了。女孩拿着手机与我擦肩而过,她路过时我听到了她的谈话。
“喂,我在××处,你在哪里?”
“……”
“你不是今天陪我去看电影吗?”
“……”
“我快到了,我等你。”
是男朋友吗?还是闺蜜之类的。无所谓了,无论如何她也不可能是独自一人。在电话的另一旁,与她对话的那个他(她)毫无疑问是他们故事中的两个主角,而我,一直默默演着独角戏。同样的舞台,不同的戏本。
没时间感叹了,太阳已经将半个身子藏在了地平线的下面。我疾步向远处走去,想要让女孩那并不孤独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消失。行走速度的加快让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东西,路没有那么曲折了,没有那么坎坷了,但总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我仍旧是独自一人。
我十七岁,还有时间。大脑里想象着在十八岁之前,在我的身边至少有一个朋友。他不需要讲些什么好笑的笑话逗我笑,他也不需要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他仅仅是陪我走走路就好了,我不奢求那么多。然而,我的身边并没有这样的存在。没关系,我开始给自己鼓劲。我还没有成年,在定格为人之前还有一段时间,现在是四月,离我八月的生日还有一段时间。我并不孤独,我上学的时候总会有人陪我一起吃饭,虽然他们周末都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们是这么说的,没关系,只要我再多付出一点,总会有那么一天,有那么一个人愿意放下他自己手头的事情陪我的。
我的眼睛变得热了起来,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流出来。
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天空中留下了一片残余的光芒。我跑了起来,离家大概还有几百米。我背对着光芒奔跑着,面对黑暗,因为我家的方向就在黑暗天空覆盖的下面。大概是在离家还有一百米的地方,我停住了一直在奔跑的脚。在我右侧的房屋中,一个老爷爷正靠着门框看着渐渐黑去的天空。他长相干瘦,皮肤黑黝黝的就像残留在朽木上的树皮一样。他两眼无神,默默的看着逐渐消失的东西。我喘着气看了看他,又望了望背后正在黑去的天空。
这是找到了相同的人了吗?
那个老爷爷似乎是看到了我和他一样望着天空,于是他转过头来向我打着招呼。那个瞬间,他那消逝的精力似乎回来了一些。那咧开嘴的笑容里面少了几颗牙。
“呦,小伙子。去哪里。”
“回家。”
“那可要快点啊,马上就要黑天了。”
“知道啦!”
他向我招了招手以示再见,我用同样的方式向他道别。此时,我离家门口只有一百米,天空中剩下的最后一缕光线即将消逝。
我像猎豹一般在起始点处冲出,心无旁骛,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前方楼房。我几乎能看到我的卧室模糊的轮廓。马上就要到家了,再努力一次,再加速一点,就算跑到终点处筋疲力竭也罢。终点就是能摆脱掉的一切的天堂,我可不想就这样把自己的一部分留给黑夜,所以我坚持着,吸进的空气不足以支撑我这幅火热躯体的消耗,嗓子像着了火一样,抑不住满腔的热火,我体内的细胞正加速代谢。对于细胞来讲,加速代谢就是加速死亡。但我毫不畏惧,我不允许我失败,即便是加速死亡也要成功。
最终,在天际最后一点光芒消逝之时我钻进了一直在呼唤我的家。我大口喘着粗气,笑自己可笑的幼稚。
晚上七点钟,母亲下班了。那是我正躺在床上边听歌边看乱起八糟的化学方程式。
“妈!”
“干嘛?”
“我今年多大了,是不是十七岁?”
“你傻了啊,你都十九了,还当自己是小孩子啊!”
“妈!你能不能别老说实话!”
什么啊,原来我已经十九岁了。我还妄想着处于十七岁那个还有可能性的年龄。
不知怎么的,我眼眶中好像有什么东西流出。它流到我嘴角边的时候我伸出了舌头舔了舔,咸咸的。
我突然想起那个老爷爷了。不知道我明天是否还能看见他,明年是否还能见到他,十年之后乃能否见到他。
对于我来讲,他是与我一样孤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