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把握“上”和“下”、“点”和“面”、“知”和“行”三组关系,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升把握趋势、应对变化、驾驭未来的定力、魄力、能力,激发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实干争先的强大动力。
一、深刻把握“上”和“下”的关系,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聚焦解决当下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全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需要发挥政治机关优势,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整体谋划,以上带下、上下联动、整体发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学带学讲学促学机制作用,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广大党员干部要厚植遵规守纪、修身正己的理论底气和实践根基,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党纪学习教育上学在前、想在前、走在前,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捍卫者。
二、深刻把握“点”和“面”的关系,精准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实效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严管党治党,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要注重分层分类、因人施教,抓实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的学习“出发点”,扩大党纪学习教育的“影响面”。以学习最新修订的《条例》为“切入点”,深学细研、对标笃行,坚持个人自学的“点”与集中学习的“面”相结合,常抓不懈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自身行为准则,使其见于日常、行于点滴,切实当好遵规守纪的示范者、践行者、笃行者。选树榜样典型,扩大宣传面,通过“正能量”的身边人身边事营造良好氛围,带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经济发展、城乡融合等工作,推进党员干部党性锤炼、纪律教育从理论转化为具体行动和生动实践。
三、深刻把握“知”和“行”的关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落地落实
最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外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党纪学习教育出发点在于“学”,落脚点在于“干”,守纪律不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是具体实在的行为。要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更加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清醒地把准“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是非原则,“如何去干、怎样干好”的实践标准,时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闯的步子迈得更大更稳、把干的成效做得更好更实。要以党规党纪为“标准尺”,对党员干部的言行进行“校验”,对任何违纪行为敢于“亮出红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政治定力强的忠诚信仰者、纪律定力强的模范守纪者、道德定力强的价值引领者、抵腐定力强的勤廉有为者,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