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这是新征程上对干部的新要求,也赋予了好干部标准新内涵。
严把政治首关,选用对党忠诚、政治过硬的干部。基层干部第一身份是党的干部,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必须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岗位上,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一根钢钎插到底”。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标准,注重从严峻复杂的斗争一线、层出不穷的风险考验、艰巨繁重的重大任务中,分析考察检验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情况,年轻党员干部必须坚持近距离考察、多角度分析、具体化评价。从立场站位考察政治忠诚,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素质的核心内容,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坚持事业为上,选用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要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日常学习与集中学习、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与党性教育学习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能否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体现的是能力、检验的是党性。要以事业为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乡村振兴第一线、改革发展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健全跟踪考察考评机制,全面掌握干部的状态表现,激励引导党员干部不断磨砺意志、砥砺品质、提高本领,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注重群众公认,选用踏实肯干、实绩突出的干部。以人民为中心、按实绩用干部、凭公认作取舍,是新时代选拔任用干部的内在要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充分运用民意调查和实绩研判等方法,多从街谈巷议、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表现、甄别干部实绩,看干部在抓工作干事业上是否自觉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利益看得比天大,是否始终坚持眼睛向下、像焦裕禄同志一样有对群众的那股亲劲,是否一心一意、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激励引导党员干部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不断把共同富裕事业推向前进。
突出时代需求,选用善于创新、锐意改革的干部。坚定改革创新的“信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增强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坚持改革创新与积极稳妥相结合,放眼各个领域,改进选人用人方式。
持续正风肃纪,选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干部。廉者,政之本也。廉洁自律是永恒话题,也是终身课题,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基。年轻干部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始终做到知大知小、知敬知畏、知止知戒。认真学习党纪国法,时刻用纪律尺子丈量自己的行为,是非之地不去、非分之禄不受、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