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真,是有史以来,在我记忆中,第一次高中聚会。打高中毕业以来,联系的人就不多了,聚会更少之又少。所以,有人问我,你现在回了武汉,那里的同学是不是很多?实话,没有。用武汉话讲,就是七多了冒得事了,骗你搞么事啦。
当然,除了这几个。
但自找的是,今天2016年5月21日,传说中“我爱你”佳节,我邀请的都成双入对——两对夫妻,一对男女朋友,显然加上我,有点多余。但脸皮厚,加上我性格特异,暂且一人充当两人吧。
他是我高一同学,认识了十年
邓勇和他老婆张雪雯,今年农历十二结婚,在老家举办仪式,因为我要赶回福建上班,没有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在我走的那天,我跟他打电话,予以歉意,并说如果下次回来,我要多敬你几杯酒。他说,没事,回来了通知声。
我和邓勇是高一同学,今天饭局上回忆,我才记起,监利中学(监利老一中)高一(七)班上学期同班,下学期因为分科我们才分开。尽管只是同了一学期,但我们之间的友谊小船并未说翻就翻。
我对他记忆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们经常一起去网吧上网,高中时期我们一周只休息周六半天,但只要休息,我们就一起相约去网吧。出校门左拐过马路,街对边有三家网吧,平常都没人,但那个时刻经常爆满,有时候去迟了还找不到位置,所以有时候为了占位来不及吃饭,只是在路边买几个锅块凑合凑合。要知道,青年时期的高中,上网打游戏是我们那一代唯一的娱乐方式。
跟着他,我学会了网游。他玩梦话西游,我玩仙剑三。
跟着他,我学会了QQ。用一个戴着红色帽子的帅小伙作为头像——觉得我跟他一样斯文,我犹还记得我QQ网名是“你的朋友”,申请的头一天,我守着电脑对着它发呆了好久,“为什么没人找我聊天呀。”我看他聊的很起劲,“你怎么那么多人跟你聊天啊。”
他翻看了我好友一栏,“你要加人啊,你不加人谁找你聊。”
网名“你的朋友”直到我上了大学,一朋友跟我说这个名字找不到女朋友的,我才换了。但事实证明,找女朋友跟换网名没多大关系。
后来的后来,我们进入了高三,也搬了新校,高考的紧张程度也一下子封锁了我的脑门,不知怎的,那之后我和他的记忆再也想不起来了。
张雪雯,是他刚过门的媳妇。我问他,结婚什么感觉。
他说:“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结婚与否只是一张纸的事,没多大改变。以前怎么过,现在仍然怎么过。”
邓勇和张雪雯是大学同班同学,因为是老乡,相比其他人亲近许多,或许也是感情的基础吧。他们在一起快五年了,但我只见过张雪雯两次面,第一次是他们刚在一起不多长时间,因为张雪雯家离我家不远,拐个弯就到。那天晚上,邓勇去他家拜年,刚好我在家,经过那打了照面,但天黑没看到她正面。第二次,在去年,我路过武汉,邓勇请我吃饭,终于见到了她本人——个子1米6左右,长头发,不胖也不瘦,看着和邓勇有着夫妻相。
本来今天也邀请她一并过来,但邓勇今早给我发来微信,说她临时加班,不来了。
“恩?她加班难道你不加班吧?”
“我不加。”
“为什么?你们不是在同一公司吗?”
“不在了。以前在,去年分开了。因为今天临时来了紧急任务,整个部门要赶项目工程,她负责画图纸,所以来不了了,要我替她向你转达歉意。”
"哦,这样啊······那好吧,下次有机会再聚吧。"
幸好他们不是在同一公司,不然放着老婆加班,自己跑出来聚会,见面不被我骂死才怪。
大学毕业三年至今,在两人共同努力下,在武汉买了房,明年年底应该可以搬入新家了,房子不大,但也算在这座城市有了家。
祝福。
感觉见面的第一眼就有种相见恨晚
刘洵和他老婆,是上上周在邓勇家吃饭时候认识的。未见其人先闻其事迹,在我和邓勇买菜期间,邓勇就一直在我耳边夸耀:“刘洵这人哈,你千万不要和他喝酒,他喝白酒能喝一斤的量······哈哈,不过上次在我这喝白酒喝到住院打针之后,现在改喝啤酒了······”他转身面向小卖铺老板,“老板,帮我拿三提啤酒······”他接过老板手中的酒随手转交给我,“你一瓶,我两瓶,剩下的都是他的。”
“啊?他一个人能喝这么多?”三提啤酒36瓶,除掉我和邓勇的,还有33瓶,显然我感觉邓勇有点夸大,不相信他这么能喝。
“开玩笑!”邓勇嘴唇略带微笑,“还不知道够不够他喝。”
我的天啊,像我一瓶酒量的人,面对如此高量的人,会多么尴尬。
他应该是个胖子,因为酒量大的人,肚子应该都大;他个子应该很高,呃,1米85吧,电影中喜欢喝酒的不都高高的吗?
这是我听了邓勇描述之后,脑海中对他的幻想。
什么啊?!电影都是骗人的。他不高,1米7多,没有电影中描述的那样顶上天的身高,但确实能喝啊;他不胖,目测60公斤,没有宽硕的胳膊手臂,但确实能喝啊,,,36瓶酒他一个人喝了一大半既然一点事都没有,我醉了。
不仅如此,他有着一手的好厨艺,他煮的小龙虾被我吃了个精光。偶然经过一次厨房,他站在灶火口,一手拎着锅把,上下翻滚着里面的小龙虾,一手在旁有节奏的手舞足蹈着,他的背影让人如痴如醉。幸好我是男生。
梁婉,是他女朋友。我不清楚他们怎么认识的,之前什么关系,但听邓勇讲,他们在一起快七年了。
今日吃饭,我问他,什么时候办事?
他说,快了。都(在一起)这么久了,迟早的事。不是明年年初,即是明年年底。
对刘洵的记忆,不只是因为他的酒量,其实是他本人,他人不错。他很健谈,我和他聊的开。记得上次一起从邓勇家回来,因为顺路,我们一路聊到下车,一个多小时,并未感觉尴尬。
分别时,他拍着我肩膀,告诉我,回武汉了,没有熟人没关系,以后有事可以随时找我。认识了我,相当于多了一个家人。
那一刻,我是感动的。认识你,是我的幸运。
儿时的玩伴转眼都已成家立业
说到杨猛,那有太多的话说了,不止我想说,我爷爷奶奶对他的记忆仍是很深刻。
我和他是初中同学,那个时候他住在舅舅家,他舅舅家离我爷爷奶奶住的地方不远,所以经常一起上下学。每天早上,我闹钟还没响,他就开始敲打我窗户喊我起来,所以初中的我没有迟到,他功不可没。
除了上学,放学我们还在一块。他喜欢打篮球,而我不喜欢打,他就陪我打乒乓球。学校后门离我们家近,而大门在另外一条街,又要绕好远,有时为了图方便,我们不得不舍近求远,但后门常年关闭,我们只得翻墙,小时候我胆子小,常常因为怕高而不敢往下跳,哆嗦着站在墙檐上常不知所措。他二话不说,身先士卒,不管多危险的地,他总是第一个冲在我前面,鼓励着我一步步往下爬。
如果基友一词早一点发明,那他算是我第一个基友。
初中毕业后,我们去了不同地,他也不在他舅舅家住了,我们少了联系。
只是爷爷奶奶偶尔的提起他,也算是让记忆短缺的我没有忘记他的存在。
五年,将近五年没有和他见面了。
这次见面,感觉他胖了不少。他和他老婆张亚芸(音译)在一起两年多了,今年农历初七结婚,因为家里有事,也是没来得及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我同样问了他,结婚什么感觉。
他说,板上钉钉子的事,没有多大感觉吧,只是多了一份责任,毕竟现在不是一个人了,压力有点大。
杨猛,比我早一年毕业,毕业四年,现如今也在武汉买了房,现在正在装修,预计七月份他们就可搬入新家居住,他说,到时候邀请我们去做客,他亲自掌厨。
到那时,应该开花结果了吧。
今日和他们的回忆,才发现我遗落了很多的高中往事。
他说,还记得汶川地震那几天,我们躲在操场不敢回宿舍睡觉吗?我说,有那么恐怖吗,我不记得了;他说,还记得隔壁班上有个叫刘小为的女生,那个时候很多人喜欢她,你也喜欢,还记得吗?我说,有那么个人吗?她长什么样,我不记得了;他说······他们说了很多,但我一样想不起来,感觉他们都在说着他们与另外一个人的高中时光。
我真羡慕他们记忆如此深刻,但作为记忆短缺的我,幸好还没忘记他们。
我问为什么。
他们说,不常联系的人,久而久之就会遗忘了。
我说,为什么我还记得你们的名字,你叫邓勇,你叫杨猛,你叫刘洵······刚才隔老远我就认出了你们,我挥舞起双手,生怕站在你们面前,你们认不出来我。
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都说人与人相识总是从“我可以认识你吗?”为开始,到“我今天算是认识你了”为结束,不是所有人都懂得相识的涵义,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值得你去珍惜,一生遇见那么多人,总有一些人会淡出你的记忆,你要学会接受而不是怀念。
说到这,我想起昨天,一大学朋友。他要购买相机,简单家用,询问我需要购买什么价位和类型的。我平常只是因为接触了一段时间,算不上专业,所以对行家而言我是个新手。但他问我必答,所以针对他情况我给了我自己相应的答复。事后,他问了我现如今相关情况。我说,你可以问我任何事,但最好不要问我工作上的事。
他说,为什么。
我只是微微回了句:“额,一言难尽吧。”
出乎我的意料,他给我发了一个大红包,上面书写着“拿去大吃一顿吧,记得好好照顾自己。”
天了噜,当真口中的饭菜差点喷了出来。常年抠门的家伙,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大方了。
但我自认有着东方人的骨气,不轻易接受别人的施舍,尤其是钱财。
“我自己过的还凑合,你自己也要照顾好自己”我将他包给我的钱原封不动的还给了他。
他没有拆封,说:“知道你会把钱还给我,你的心意我领了,钱你就自己留着吧,以后发达了不要忘了我······还有,知道你是一个要强的人,千万别委屈了自己,觉得一个人待在那不习惯,就回来吧,福州还欢迎你。这儿,我们都在呐。”
尽管当时是一群人在快餐店吃着只有十块钱的盒饭,但还是阻止不了我的泪水喷涌而出。
这世间并没有相识与分离的绝对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
我爱福州,那儿有我同学,有我朋友,还有我爱的人,可我抛弃了他们,他们还要我吗?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有爱他们的心。
福州,随时欢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