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笔记整理自张满胜的《英语语法新思维初级教程:走近语法》。
“特指”表示某类事物中的一个或一些。
语法规则 “定冠词the表特指”,其实就是指说话者和听话者(或作者和读者)可以根据共有的知识(情景/文化)或根据上下文,来确定话中the指定的特定事物。
说话者使用the时一般默认听话者知道所谈及的事物。而听话者识别出双方都知道的所指。
一、情景/文化特指
定冠词the的特指用法在实际应用中表现出很大的灵活性,说话者首先必须估计对方(即听话者)的背景知识,然后再根据与双方共享的情景文化信息判断是否该用the来特指。
如果是双方都很熟悉的事物就要加the。
请看下列例子:
He said his name was Paul McCartney. I knew he wasn't __ Paul McCartney. 这句的空格中,要不要加冠词the呢?
对于大多数中国读者(即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读者)来说,这句话不要冠词the说成Paul McCartney理解起来非常自然。如果不要冠词the上句即是:
He said his name was Paul McCartney. I knew he wasn't Paul McCartney.
他说他叫保罗·麦卡特尼,我知道他并不是保罗·麦卡特尼。
显然这句话有“他在撒谎”这样的言外之意。
但对于英美读者(即在英语文化背景下的读者)来说,加上the更为自然。
He said his name was Paul McCartney. I knew he wasn't the Paul McCartney.
他说他叫保罗·麦卡特尼,我知道他并不是那个著名的保罗·麦卡特尼。
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是甲壳虫乐队成员,对英美读者而言算得上是无人不知的著名人物。
英国著名的“甲壳虫(the Beatles)”乐队的四名成员分别为约翰·列农(John Lennon)、林戈·斯塔尔(Ringo Starr)、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和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
很多中国读者也许知道“甲壳虫”乐队,但知道其成员保罗·麦卡特尼的并不多,这就是文化背景知识的差异,会影响到定冠词the的使用。
语法书中有一条规则阐述为“表示独一无二的事物要用the”。而英语中专有名词也指的是“独一无二的事物”,而与其相关有一条语法规则为“专有名词前一般不加the”。
这进一步提醒我们,应该更加灵活地理解语法规则。事实上,专有名词前使用the与the的特指用法有关,即表示说话双方都熟知的事物。
比如:
the sun 太阳 the moon 月亮 the earth 地球 the North Pole 北极 the Equator 赤道 the sky 天空
the universe 宇宙 the Renaissance(欧洲14至16世纪的)文艺复兴
以上所讲的是较大范围内的共有知识,而局限到较小的范围,比如在一个小镇上生活的人们,彼此之间谈到the post office,the market, the church或the castle时,指的就是该镇上唯一的这些场所,或者是他们常去的这些场所。
再比如,双方谈到the pub,也许是镇上唯一的一家酒吧,或者是双方常去的那个酒吧。这里说话人说the pub.具体指的是哪个酒吧,对于听话者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在实际的使用中,因说话者不可能总是了解听话者的领会情况,the的用法也就带有某种程度的猜测的意味。若听话者不十分明确说话者所指,此时他可以用which/what来提问以求弄清所指物。
比如:
A: Shut the doors. 请把门关一下!
B: Which door?哪个门?(表示听话者并不知道说话者所指的是哪扇门)
二、上下文共指(textual co-reference)
上下文共指,就是指听话者(或读者)可以根据上下文找到所指。
1、传统语法书上所说的 “第一次提到的单数可数名词前面用不定冠词a或an,这一名词再次出现时则要用定冠词the”。
这是由于第一次提到的物体通常是不定指的,所以常用不定冠词a/an来限定。可是一旦那个物体在话语中已经谈到过,就可以把它看作“从上文中已得知的东西”,此后再提到它时就要用定冠词。
要注意这一用法中,上下文提及的是同一物。
请看下面例句,
Bob lost a gold watch yesterday and Bill was wearing the gold watch this morning.
鲍勃昨天丢了一块金表,比尔今早手上戴着的正是这块金表。
这两只表实际上就是同一只表,即表明Bill是或者很可能是一个贼。
Bob lost a gold watch yesterday and Bill was wearing a gold watch this morning
鲍勃昨天丢了一块金表,比尔今早手上戴着一块金表。
说话者并没有声称所提的两只表是同一只表。当然也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的理解:他可能在闪烁其词地暗示两只表就是同一只表。
值得注意的是,文学作品中,作者往往在一开头就用the将读者引人小说中的情景中,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请看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写的故事开头:
The train went on up the track out of sight, around one of the hills of burnt timber. Nick sat down on the bundle of canvas and bedding the baggage man had pitched out of the door of the baggage car.
火车沿着铁轨向前行驶,渐渐地消失在一座山边的一堆堆燃烧过的木材的烟雾中。尼克坐在一堆帆布和床单上,它们是一个行李工人从行李车上扔出来的。
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说the train, the track和the baggage man,这样使用the的目的在于使读者身临其境,似乎眼前就能看到所提到的火车、铁轨以及行李工人,而不感到陌生。
2、以上讨论的主要是前后提到的为同一个事物。还有一种情况,是与前面提到的有紧密联系的概念,而不是同一个事物。
所指是从已经谈到的事物中推断得到的。此时,在上文中往往会提到的一个与下文有紧密联系的概念或谈论的话题,然后下文说话者或作者可以使用定冠词the来指那些处在那种场合下的人或事物。
例如:
They got married in grand style. The bride wore along brocade dress and the bridesmaids wore pink taffeta. The organist played superb music and the choir sang magnificently.
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仪式。新娘穿着长长的金银锦缎的婚纱,伴娘穿着粉红色的塔夫绸。风琴演奏出动听的音乐,唱诗班的歌声也是美妙绝伦。
“婚礼”这个话题是由动词短语got married引入的,下文继续谈到了the bride和the bridemaids;同时还假定婚礼是在教堂里举行的,于是就说the organist和the choir。引入了married这个话题,我们通过常识就能知道,必然会有新娘,所以这里的the bride就指当时这场婚礼上的新娘。
类似情形还有:
某个人在讲述他的一次飞行经历,在他的讲述中他可以提到:the pilot,the plane,the airport和the food等,听者没有人会问“哪个飞行员”,因为我们都知道他指的是那次飞行时的飞机上的飞行员。谈到a farm的话题,就可以接下去谈在这个话题下可能发生的或与这个话题相关的其他事物,如the farmer,the farmhouse,the pigs和the bar等。谈到an orchestral concert(管弦音乐会)这个话题时,就可以继续谈the program(节目),the audience(观众),the conductor(乐队指挥)和the second oboe(双簧管)等等。
在这些情形下,定冠词的使用与上下文关系密切,受语境的影响很大。
3、一般来说,被某个后置定语所修饰的名词的前面要用定冠词the。
不过,决定一个名词的前面是否要有the来限定,并不完全是看该名词的后面是否有后置定语修饰,主要分成两种情况:如果被后置定语修饰的名词是表达一个没有限制的、广泛的、不可预知的人或事物,此时名词的前面依然不用the来限定;如果被后置定语修饰的名词是表达某个被限定的、特殊的、听者或读者可以断定很熟悉或可以明白与之有关的人或事物,此时名词的前面需要用the来限定。
请比较下面例句:
(1)People who drink and drive should go to prison. 酒后驾车者应进监狱。
(2)The people who made this mess should be ashamed of themselves. 把这弄得一团糟的人应为自己感到羞耻。
例句(1)中,这里的people说的是任何醉酒驾车的人,具体是哪些人并不重要,即是一个泛指概念,因此这里没有the来限定people。
例句(2)中,这里的people表达的是一个明确的、特殊的群体,即是那些把这弄得一团糟的人,是一个特指概念。因此这里有the来限定people。
(1)A rich person is not one who has the most but is one who needs the least. 一个富有的人,不是因为他拥有的最多,而是因为他需要的最少。
(2)I think he is the one who can help you. 我认为他才是能够帮助你的人。
例句(1)中,这里的one是代词,指代a rich person。尽管one的后面有定语从句修饰,这里的one仍表达泛指概念,听话者或读者的脑中出现的是富人的概念,而不是具体某些“富有的人”,因此两个one的前面都没有the来限定。
例句(2)中,这里的one是指某个具体的人,是特指,所以one的前面有the来限定。
作为作者或说话者使用the时,我们需要对作者或听话者的背景文化有一定的判断,再进行合理的表达;而作为读者或听话者时,我们可以通过对方的背景文化、上下文或前后对话内容来进一步识别the的所指。
三、用不用冠词the的意义区别
对于表示处所或社会事业机构类的名词(如prison,church和college等),不用冠词the,强调的是在处所或社会事业机构应该做的事或密切相关的活动,此时这些名词表示一种抽象的概念;使用冠词the,强调的是具体实际的建筑物或地点。比如:
(1)at table 进餐、吃饭(在“餐桌边”的主要活动就是“就餐”)
at the table 在餐桌旁,在桌边
(2)go to bed 上床睡觉((在床上一般要睡觉,不是要干别的)
go to the bed 到床边 (强调到的是床边,而不是桌子什么的)
lie down on the bed 躺在床上(不是为了睡觉,而是为了休息等等)
(3)in hospital 生病住院
in the hospital 在医院里(不是因为生病待在医院里,可能是照顾病人或其他原因)
come out of hospital (病愈)出院
come out of the hospital (因事)从医院出来
(4)in prison 在监狱(服刑)
in the prison 在监狱(可能有其他目的,比如放火烧监狱等等)
(5)go to church 去教堂(做礼拜祷告)
go to the church 去教堂(可能有其他目的,比如放火烧教堂等等)
(6)go to school 上学
go to the school 去学校( 因为其他事去学校,不是上课)
(7)in class 上课
in the class 在这个班级
(8)go to sea (as sailors)当水手,做海员;出海航行,出航(以水手的身份)
go to the sea 去海边,去海滨
go to sea是表示“当海员”或“出海航行”,总之都是与“海员(sailors)”的身份有关,这里的sea并不指具体的大海。而go to the sea相当于说go to the seaside,表示要去说话者与听话者都知道的“某个具体的大海边”。
be at sea (as passengers or crew)在海上航行;范然,迷感
be at the sea 在海边
at sea表示“出海航行”,可能是以“乘客”身份或以“船员”身份。作为旅客就是“乘船旅行”,或作为船员就是“航海”。这里的sea并不是具体指某个大海,而是具有抽象的含义。另外,at sea的抽象意义还体现在它的一个引申意思,表示“范然,迷惑”。想象一下就知道了,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航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如果没有现代的导航技术,必然是不知方向,“迷感范然”的感觉。比如说:I was all at sea about what he said.(我对他所说的感到一片范然。)
at the sea相当于说at the seaside,表示“在海边”,是指具体的大海。
by sea 乘船
by the sea 在海边
by sea相当于by ship,表示“乘船”。by the sea相当于by the seaside,表示“在海边”是指具体的大海
有冠词与没有冠词的意义差别的区分规律是:一般来讲,没有冠词修饰的名词,这个名词往往具有一种抽象意义或者总称意义:有冠词修饰的名词,此时的名词都是具体特指某个事物或其他意思。
下面是一些与“处所”或“社会事业机构”等无关的名词所构成的短语:
(1)in office 在职;上台执政
in the office 在办公室里
没有冠词修饰office,此时的office具有抽象意义,表示“职位,头衔”,in office就表示“在职”或“上台执政”。而有定冠词the修饰office,此时office是指具体某一个办公室,in the office就按字面理解成“在办公室里”。
out of office 离职;下台,在野,不执政
out of the office 离开办公室
Bill Clinton came into office in 1992. 克林顿是1992年上台当总统的。
Bill Clinton came into the office and saw Lewinsky working there, saying, “Let's have dinner tonight." 克林顿来到办公室,看到菜温斯基正在那里工作,说道:“今晚我们共进晚餐吧。
(2)behind time 晚点,迟了
behind the time(s)过时,落伍,落后于时代
没有冠词修饰的time,此时time是一个不可数名词,意为“时间”,与behind(落后)连用就表示“落后于时间”,即“晚点了,迟到了”。有冠词the修饰time,此时特指某
一段时期,所以the times表示“时代”,与behind(落后)连用就表示“落后于时代”,即“过时了,落伍了,跟不上时代”。
(3)in red 穿着红色的衣裳
in the red 负债,亏损
(4)by day 白天
by the day 按日计算,论日
没有冠词修饰day,此时day就具有总称意义,通指“白天”,by day就表示“在白天”也可以说by daylight。比如“日日夜夜”就说成by day and by night。
有定冠词the修饰day,此时day是指具体的某一天,by the day就表示“根据这一天”也即表示“按日计算”。比如我们说:They work only by day and get paid by the day.是表示“他们只上白班,工资按天算”。
(5)in secret 秘密地,私下地
in the secret 参与秘密,参与阴谋
没有冠词修饰的secret就是一个不可数名词,具有抽象意义,in secret是一个具有副词功能的介词短语,表示“秘密地”干什么事。
有冠词the修饰secret,此时的secret具体特指某一个“秘密事件”,所以,in the secret表示“参与或知道某个秘密,知道内情”的意思。
(6)in front of 在…(外部)的前面
in the front of 在…(内部)的前部
没有冠词修饰front,此时in front of就是一个固定的介词短语,表示“(一个物体)在(另一个物体)的前面”,强调的是一种相对关系。
有冠词the修饰front,此时the front是特指某个物体的“前部”,所以in the front of表示“(一个物体)在(另一个物体内部)的前部”。比如我们说The tree is
in front of the house and John is in the front of the house. So he can't see the tree. 是表示“这棵树是8在房子的前面,而约翰是在房子(里面)的前部,因此他当然看不到这棵树了”。
(7)take place 发生
take the place 代替
take place是一个固定的短语动词,表示“发生”。
有定冠词the修饰place,此时the place是指某人或某物的具体位置,所以take the place是表示“拿走这个位置”,自然是“取代”的意思。具体使用时,往往在后面接一个of短语,以表示“谁被取代了“。比如我们说John took the place of Bill in the match. 是表示“约翰取代了比尔参加了那个比赛”。
(8)out of question 毫无疑问,没有问题
out of the question 不值得讨论,完全不可能,不允许
没有定冠词修饰question,这里的question变成了一个抽象名词,表示“疑虑,怀疑”的意思,然后加上out of(没有),于是out of question就表示“没有问题,毫无疑问”的意思,相当于no problem。
有定冠词the修饰question,这里的question就变成了一个具体名词,特指某一件具体的事,表示“要讨论的问题,要考虑的事”。而加上out of表示这件具体的事不值得讨论,绝无可能。比如:Another trip abroad this year is out of the question. 今年再度出国是绝无可能了。
(9)keep house 管理家务
keep the house 守在家里
没有冠词修饰house,此时house具有抽象意义,表示“家务事”,而不是指具体的房屋,所以keep house表示“料理家务”的意思。
有定冠词the修饰house,此时house就是具体指某人居住的房子,所以我们还可以说keep one's house表示“守在自己家里不出门”,往往是因为生病或受伤而“闭门不出,待在家里”。比如:As he was wounded, he had to keep the house and sometimes kept house for his wife.是表示“由于他受伤了,所以只好待在家里,不过有时他也会帮妻子干点家务活”。
(10)with child 怀孕
with the child 带着孩子/和这个小孩在一起
没有冠词修饰child,此时child相当于一个不可数名词,因而具有了总称意义。child就是泛指“小孩”这类人,所以with child的字面意思就要理解成“有了小孩”,即表示“怀孕”的意思。比如说The girl is with child.是表示“这个女孩怀孕了”。另外,“孕妇”可以叫做expectant mother,expecting mother或would-be mother。若直白地译成pregnant woman,则听起来有点不礼貌。
有冠词修饰child,此时child就是一个可数名词,表示具体的某个孩子,所以with a child或with the child则是字面的意思“和小孩在一起”。比如说The girl is with the child. 是表示“这个女孩同那个小孩在一起”。
四、其他使用定冠词the的场合
1、形容词或副词的最高级、序数词以及only用作形容词加名词连用时,它们的前面一般要用the。例如:
the only/ best way to cope with the problem 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最好的方法
This is the first time I've come to Beijing. 这是我第一次来北京。
2、表示强调时,会用the,比如:
(At the airport check-in desk.) (在机场登记处)
Airline official: How many bags are you checking in? 机场人员:你要登记几个包?
Passenger: Just the one. 乘客:就这一个。(这里的the是为了表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