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起,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
老实说,我早就忘了当初为什么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他。他长得很好看,像是书里走出来的穿着白衬衫的干净少年。但是又好看得不张扬。和他相处久了,你会发现,他的内才比他的外在更让人为之倾倒。所以并不奇怪,那么多的姑娘前仆后继,而我也在其中。我是许许多多姑娘中非常幸运的那一个,我也是许许多多姑娘中最悲惨的那一个。
第一次见面是二十岁那年的夏天。具体什么情形我已经有点记不清了,只记得他那一口白牙,笑起来晃啊晃的,我本来没有中暑的,硬生生让那口白口晃得整个人发晕站不稳。我那个时候不信有一见钟情这种事。如果我知道后来我会那么喜欢他,那么喜欢过他,那么我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内就对他一见钟情。我会记住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每一个细节,放在永不消逝的记忆中。有生之年,凭以怀缅。
九年的时间过去了。我早就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心动的。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想不清楚我为什么义无反顾一头扎进去。很多事情都需要一个理由,而喜欢他这件事,我根本找不到一个完美的理由来诠释。当然,也许爱,就是这样子让人难以捉摸。却又纠结于下一个定义。
第一次见面过去三天,我才知道,原来他就在我隔壁班。那晚是大学里第一次开班会,散会后我站在教室后门等去上厕所的舍友,突然看到他从隔壁教室出来。他笑着跟我打招呼说好巧,我说是啊竟然是隔壁班。说话的时候我舍友过来了,我就和我舍友一起去系楼附近的餐馆吃饭。我抬起头粗略地浏览了一下墙上的菜单,“老板,一份青椒炒肉盖浇饭”。“两份。”我一惊,转身竟然又是他。他笑着说他没吃晚饭肚子饿死了,我也笑了笑。我舍友拉着我低声问我说怎么开学一周时间不到就认识了别班的帅哥,我跟她说什么呀我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沈白。”这下真的很尴尬,我和我舍友的悄悄话分贝太大导致当事人也听到了。我感觉自己整张脸都发烫了,当然可能也红了,只是应该不明显,因为我晒了一整个暑假。“啊那个我是陈周。”拜我那八卦的舍友所赐,我们就这样正式认识了。
我应该不算是外貌协会的会员吧,所以我那时还没意识到我刚认识了一个系草级别的人物。后来有次沈白开玩笑时很委屈地跟我说好歹他也长得人模人样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有被他的美色折服。我默默笑了笑,毕竟如果从小身边就有两个长得很好的哥哥,不会对沈白的外貌感冒应该也就不奇怪了。其实我那时心里还有个声音,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被你折服呢!我早就被你折服了,不是你的美貌,是你这个人啊!
岁月难居,大学四年过得飞快。和沈白的接触越来越多,大概因为我们都爱东区三堂的糖醋排骨荔枝肉猪大排炸土豆炒花菜吧,我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沈白的饭友就变成了我。而我们刚好又属于那种”爱吃不怕远“的人。所以我们每天中午上完课会花三十分钟从南区走到东区去吃一顿饭再花二十分钟走回生活区回宿舍睡午觉。每天下午四点沈白打电话叫我起床,我磨蹭一个小时才从床上爬起来,然后五点二十分他在我楼下等我,我们再花十几分钟走到学生街吃顿晚饭顺便买点夜宵带着,因为每天这样为了吃“走南闯北”实在是消耗能量,常常吃饱之后走到自习室我和沈白就又饿了。大概就是在日复一日一同吃饭的过程中,我和沈白的革命感情得以奠定、发展。这期间有不下十几个女生向沈白抛出爱的橄榄枝,隔壁班的班花,校学生会文艺部部长、校礼仪队队花、系学生会的学妹们更是为了和沈白有更多接触削尖了脑袋想往他的部门挤。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我突然问沈白,喂你不得意吗。沈白慢条斯理地看了我一眼说,这有什么好得意的,追你的那几个男生,你得意吗。我愤恨地瞪了他一眼,这不一样好吗!他一本正经地看着我,你再不吃你盘里的猪大排就快没了。我低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这个人已经把我盘里的菜转移了一大半,倒是扔了些胡萝卜洋葱过来。这个问题哪里还有下文,我马上就专心地投入了抢食物大战中。大二那年有个很喜欢沈白的女孩子对沈白展开了强烈攻势,沈白很无奈。沈白和我去吃饭,那个女生也跟着。她指着我问沈白说就是因为她吗你才三番五次拒绝我。其情楚楚,不胜可怜。我想如果是我,大概会心软。可沈白毕竟不是我。他铁青着脸对她说,曾同学你够了,请你不要再打扰我们的生活,我不希望有下一次。小姑娘走的时候应该哭了吧。我拉了拉沈白,你干嘛那么凶啊吓坏她了。沈白转过身,很认真地问我要买什么菜他去排队。我有些好笑地看着这个人,他怎么可以刚那么凶地拒绝完一个人转身就这么温柔。大三的时候有一次我抛弃沈白和舍友去学生街吃饭,结果就遇到车祸了。没什么大事,就是擦伤了。沈白知道后铁青着脸赶过来就是一顿骂,骂完了又问我疼不疼叫我以后出门一定要小心。我舍友看这形势就看着沈白说正主啊你终于来了不过你先别生气啊我们周周是受害者然后把我抛下脚底抹油一样迅速溜走了。沈白非要带我去医院包扎,沈白下去拿药的时候,我还在医生办公室。医生也是健谈之人,问我说小姑娘这是你男朋友吧看起来感情真好我们以前读书的时候也交男朋友不过都偷偷摸摸的。我笑了笑没说什么,心里想着等下怎么让去拿药的某人消气。
从前我觉得我和沈白是模范情侣。沈白很优秀,他是系学生会主席,同时兼任校书法协会会长。他这个人平时看起来很温和,做起事来却雷厉风行自有判断让人不得不服。有一次他在开会我在外面等他,等了实在好久我就忍不住偷偷趴在窗口看他开会的样子。他的衬衫袖口卷至手肘处,他头微倾,应该是正在听别人的想法。我看得心都有点沉醉。二十出头的年纪,有少年如沈白,真的是非常幸运的事情了。我以前觉得,我们会天长地久白头到老。这种想法真的一点都不奇怪。谈恋爱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应该都没想到也不会去想最后可能会是分开吧。毕竟,我应该再也遇不到一个总能神奇地感受到我的情绪的沈白,我应该再也遇不到一个口味和我出奇相似的沈白,也再遇不到一个如此深得我心让我奋不顾身的少年沈白了。我忘了在哪里看到说,人这一辈子只有一次会不管不顾地爱一个人。那么,对我来说,这个人,就是沈白。
而且,大概在大家眼里,我和沈白一定是模范情侣吧。去年年前,有一次同学小聚,酒至微醺的时候话题便不那么顾虑。已经不记得是哪个同学先开的口说当年我和沈白简直就是我们文院的金童玉女,一个舍友说那时她觉得不管世界怎么变只要陈周和沈白还在一起那么爱情始终值得相信,可是怎么那么可惜。说着说着一群人就沉默了。我一个人坐在沙发的一角,静静地听着大家酒后的肺腑之言。起身推开包厢门,外面灯红酒绿竟无处可去,我又退回包厢。
是吧沈白和我竟然会分开,我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无聊又无情的假设。可是这件事真的发生了,它发生前毫无预兆。沈白都已经跟我求婚了,我们已经见过双方父母了,打算那年国庆前把证领了国庆办婚宴,刚好两家所在地都可以办掉。可是沈白突然离开我了,他再也不会出席我们的婚礼了。说好的西班牙蜜月旅行成了空头支票。他突然离开得无比彻底。我想,我这辈子都会记得2013年6月7日吧。沈白的车子送4S店维修,那天傍晚下班他搭公交车回家,在半路上公交车着火,死亡47人。而我的沈白,是四十七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