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我爸这辈子最得意的创作就是我的名字。”一截烟头的光亮伴随着我激昂的声音闪耀起来。
“可你他妈叫王铁蛋啊!”烟头被另一个声音抢去急速腐朽起来。
“去你大爷的,我爸那时候特别崇拜王志文,所以特意给我起名叫王特别。”。”我瞅了瞅又递过来的烟头,已经燃烧到过滤嘴还倔强燃烧着。轻轻弹了出去,抛物线经过夕阳,烧尽了白天。
“叫了这么久的铁蛋,一说王特别,挺突兀的。你为啥突然说起你的名字?”
我的意思是我爸除了给我起了个特别的名字外,我一无是处。可是突然没了解释的兴趣,我就不再说话。四十五度的脸开始眯眼对视夕阳,倒不是觉得这样文艺,而是我只有看着太阳时,才能打出喷嚏——足够奇怪的生理反射。
至于那个陪我说话的人,似乎也没那么重要,所以他的名字也就更不重要。因为在我翻出学校那道围墙时,就想断了和这里一切的联系。而他终归是要重新翻回围墙内的。
学校的大门远远看去正在缓缓关闭,恍惚一个熟悉的面孔。这个面孔让我试图打开记忆深处的门,去触摸那年夏天,可理智告诉我不可以。就在我转身离开时,那扇门吱呀一声开了。
2010年10月9日,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互联网的强大,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作为主角的瞩目程度是有多么高处不胜寒。而这些感受都要从我在校门口取的快递开始。
那时候微博还没兴起,大家都在玩贴吧,玩的很起劲的还有校内论坛。当我在校内贴吧上看到自己扛着赫然写着充气娃娃四个大字箱子的照片时,我就知道三人成虎,无论怎么解释我买的是电脑主机都将无济于事。
这事儿的第一个结果就是我给了卖家一个五百字的差评,第二个结果就是我在书包里放了块板儿砖,只要找到是谁写的,上去就拍丫的。而最严重的的结果就是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找到女朋友。那些寄出去的情书都被统一回复——你的恋爱只是生殖冲动,你都有充气娃娃了,还找我干嘛?
时间在我能把食堂菜单倒背如流里,不咸不淡的已经溜走到第二年夏天。我的脸上开始起痘,奇痒无比到想去电线杆上找小广告治疗的那种痒。我找了位老中医,一番望闻问切,老中医给出了八个字:阴阳失调,两顾无依。起初还觉得这老头挺有文化,可是在他给我开了1600元中药后,我对一个字二百元的价格感到为难,毕竟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才六百块。在我拒绝了药方并拒绝支付时,老中医又给出了八个字:疾在腠理,不治将萎。
看透这老中医就是个骗子后,起身回了他一句:“你撒尿时打个寒颤都当性高潮的人,忽悠谁呢。”我转身就走,却听到老中医喊了句:“保安。”
门口一下子围了好几个人上来,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然后我摸到了书包里的板砖,就如同一个士兵抽刀出鞘。我举着板砖安全走出了诊所,确认了可以逃跑的安全距离,把板砖抡向了那家诊所的窗户。就感觉这些的异样眼光被我一下子抛空,室外热辣的光线也柔和起来。
就在我在街上漫无目的游弋时,路过了一家书店。这年头开个情趣店的顾客都比去书店的多,开书店要么是情怀,要么就是厌倦情趣了。哪怕这书店离我那所学校很近,我还是嗅到了这家店将要临终的气息。店里几排书架罗列整齐,几盆绿植摆放在窗子旁边生机盎然,这老板果然就是闲的。
胡思乱想的几秒钟里,书店将要被路过,和经过那些路人一样,他们不会在你脑海里留下丁点记忆。在那些不起眼的瞬间中,却总有一刹那的画面像骨刺一样突施冷箭,被击中的我们总是猝不及防。
我开始羡慕起那些绿植,因为书店的窗户前除了绿植还有个女人,之所以像公厕一样那么强调男女,是在那种环境氛围下,配合那头长发,真的只有女人才适合那时情绪的味蕾。我停下脚步,确定了女人没有注意到我,索性更大胆的注视起来,就像自己在房间里浏览不穿衣服的维纳斯雕像图片一样的专注。
女人始终没有抬头,低头写着什么,好像是在画一条街道。即使能看清,也懒得去看。毕竟有更具有吸引力的东西把我的眼睛绑架,直挺挺的把眼神订在了女人的T恤上。
那件T恤的鸡心领宽大,风光不与四时同。古诗文在我脑海里冒的时候,我就暗骂自己浪费时间,美好就那么一瞬,回味时再加修饰词烹饪才是正确地做法。女人的身体又稍微前倾了一些,我吞咽了下口水,喉结处发出一声咕咚,想起小时候往井水里扔石子的声音。
这次我看到一截枝叶,长在胸上的枝叶,几片叶子装点的山谷枝繁叶茂。可惜不知道枝头是一朵什么花,都怪这该死的内衣,虽然内衣是黑色花边蕾丝。好奇心的种子一旦萌发,前面是悬崖也会迷幻成沙发,让人只想舒舒服服躺上去一探究竟。
灵魂还未完全躺下,就被一双深渊凝视。我回过神,四目相对的尴尬堪比澡堂里赤裸遇到自己的班主任。我拔腿欲溜,发现了门口有招工字样的贴纸。那朵枝头未知的花朵还在吸引着我,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就算被这把刀处以宫刑,我也认了。第六感告诉这个决定我会让我后悔,可是理智又告诉我要相信科学破除迷信。
“你好,招工吗?”我推门而入。
“你要来?”女人抬起头,没化妆的脸上却有种似曾相识,倒像是哪里见过一番,何等眼熟到如此。
“在我身后你还能看到别人?”我继续打量着面前的女人,年龄应该比我大十来岁,面容没想象中那么惊喜,却感觉有种力量推着我去接近。可是我又见过多少女人呢,硬盘里的那些女人又不能算。
“小小年纪就拿聊斋吓唬人啊,试用期三天,一个月三百,可以请假可以旷工,月底从工资里扣,行的话现在就开始上班。”女人看了下我,又低下了头。
我看了看女人的眼睛不再盯着我看,我再次把目光挪到了她的胸部——枝头到底会是一朵什么花呢?
“对了,我姓林,你可以叫我林姐。你叫什么名字?”女人依旧没有抬头。
“好的,花姐。”我的心思居然还在那朵未知的花上。
“花姐?我姓林。”女人抬起了头,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一下子笑了出来:“别到处乱看,容易成为医院的上帝。”
我慌乱四顾:“好的林姐,我叫王特别。我今天就可以上班。”反正学校的课也稀松,考勤更是放任,还不如干点有意义的事儿。
“好特别的名字,那你去把门口那些书摆到书架上吧!”女人又低下了头。
书店所在的街就在学校隔壁,这条街上除了宾馆就是宾馆。只有一家书店格格不入的营业。我都觉得就是开一家夫妻情趣店都比书店挣钱。哦对,在书店对面还有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这家银行应该是街上最忙的店了吧,管它呢,反正我的钱不值当去放到银行。
在书店的日子每天无所事事,之前就说过,看书的人少,买书的人更少。每天我就把卫生做好,开始了一天的唉声叹气。而林姐从未因为生意惨淡皱过眉头,天天坐在窗前,偶尔抬头看看窗外,顺便还在纸上记着什么。也很少和我说话。看来那个好奇的谜团是解不开了。
店里每天稀松零星进来几个顾客,还大都只看不买。对于这样总白嫖的人,我嗤之以鼻,却还得笑脸相迎。实在无聊,我便从书架上找书看,都说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而我则是在知识的海洋里直接溺水,拿起书五分钟不到就犯困,睡意升级时,直接打上了呼噜。林姐见怪不怪,任由我呼声大作。有时候醒来,发现身上披着一件她的衣服。
日子就在学校和书店之间消融着,书店里的日历越撕越薄,我们之间随着熟络,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林姐,你为什么要开书店?做个别的店肯定挣钱。”某天无所事事,我倒出了心里的疑惑。
“我就喜欢书店的氛围,沙漠里不还有块绿洲嘛。”她今天穿了件碎花裙子,在各色封皮的书架前确实相得益彰,我再次想起那朵未知的花。
“也没见你有朋友来找你,你不是当地人?”无话找话里,隐约觉得好像是没有人来找过她。
“不也没同学来找过你?你也没朋友啊?”
“我那同学们都去网吧和宾馆了,来书店也是找金瓶梅看。其实我真的没啥朋友,倒是有一个室友脾气挺投,不过他更特别,居然热爱学习,尤其在我们学校。”我实话实说。
“懒散就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日积月累下来也就把自己活埋了。别觉得颓废潇洒,当你独自面对生活时,有时候一个坎儿会让你铤而走险。”她说话的时候语气云淡风轻,我虽然没有被醍醐灌顶,但是很有触动。
生活的经历往往会被细心的人简明扼要的提炼,“林姐,我觉得你有很多故事。”我发现我的好奇心越来越重。
“哪有什么故事,都他妈是事故。”林姐摇了摇头,重新坐回座位。
“姐,几点了?”突然想起今天晚上还有场考试。
“五点十分。”她视线从窗外收了回来。
“你没看表怎么知道五点十分。”我半信半疑的拿出手机,果然一分不差。“嘿,神了姐。”
“因为运钞车刚刚来到银行门口。”
“这个参照物不错。哈哈哈。”在一场聊天里,下午过得飞快。
“晚上考完试来店里喝酒吧,姐姐好像还没请你吃饭呢。”
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酒后失身的念头,然后愉快的点了点头。
考试时我胡乱答了一通,就跑回宿舍洗了个澡,该怎么表达一下我的跃跃欲试呢,那就洗澡时吹个口哨吧。
夜晚的街道上格外冷清,那些宾馆却都挂着客满的牌子。书店的灯还亮着,一盏橘黄显得温馨,仿佛有人在等我回家一样。推门而入,桌子上摆放着几个菜,还有一箱啤酒。看来今晚要不醉不归了,不,希望今晚我装醉不归。
“特别,能喝酒吗?”
“我特别能喝酒,特别能战斗。”
酒是个好东西,我们推杯换盏酒过三巡,林姐侧歪着头,头发顺着脸庞倾泻下来,让我想伸手捋上去。我们不停的喝酒,亦如老朋友。
“当初为什么来我店里打工?”她眯着眼抿着嘴唇。
“在你这里我感觉挺舒服,我和我的周围都是浮躁的,而你这里很安静。”我坦诚,这里确实有种别处体会不到的安静,虽然我几乎没翻过书。也许还有她对我的包容吧。
“一看酒喝的还是不够,再走一个。”她再次举起杯。
啤酒总是伴随着胃的沉重和尿意,可是我听说只要去了一次厕所,就会接二连三的往厕所跑,因此我极力隐忍,不管膀胱在我体内的爆粗。
“当初为什么来我这里打工?”问题再次抛了出来。
“当时我就想知道你胸前的纹身是一朵什么花?”我就说酒是个好东西吧,真壮怂人胆。
“那你觉得应该是朵什么花?”大概对我的回答感到困惑。
“那朵花已经不重要了,你就是那朵花。”虽然我曾很多次逻辑分析,但是每次生物考试猜动物脚都猜不对的我,每次都对自己的答案不满意。
“嘴巴这么甜,也尽量别去祸害小姑娘。”
“好的,姐,我为你守身如玉。”偶尔翻过王朔的书,还是管用的。再说了我上哪儿祸害小姑娘去,如果没有充气娃娃事件,也许有机会。
“拉倒吧,你连我是谁干什么的都不知道,怎么就敢以身相许了。以后在外面,别随便掏心掏肺的,容易伤心。也不要相信你看到的一个人的表面。”她手里端着酒杯,食指指着我。
大道理我听了很多,一般嗤之以鼻,她说话时我安安静静的听着,“姐,你是好人,也是卖书的。”
“好人?未必有好下场,尤其当你被生活抛弃的时候,那种感觉更强烈。有的人选择了隐忍,有的人选择了以暴制暴。好了,你回去吧,姐我得打烊睡觉了。”她摇晃着拿起一张纸撕下一条写了一串数字,塞到我口袋里,告诉我如果醉的找不到路,就给她打电话。这么久了,我居然没有她的电话。好奇果然让人盲目,去他妈的好奇,也许是爱情吧,谁知道呢。我发现我越来越爱待在店里,哪怕只是看着她在桌子上低头看书。
她写的数字很娟秀,我小心从口袋里掏出放进钱包的最里层,那串号码我在醉意里就记住的仿佛是自己的号码。
之前临来时的龌龊想法不见踪影,我听话地起身出门:“姐,那我明天早点过来。”
“明天天气不好你不用来了,给你放一天假,工资姐照样给你发。”
已经忘了怎么回去的,昏昏沉沉在宿舍睡着。第二天酒后的头痛让我的睡眠很轻。我听到有警笛传来的声音,好像还不止一辆。估计操场上又有人打群架了吧,管它呢,接着睡去。
宿舍的门一下子被踹开,我噌地坐了起来骂骂咧咧:“他妈谁呀?”
“我操,有人抢银行了,好多警车。”
“我操,林姐。”我飞奔下床,上衣都是在下楼梯时穿上的。我从不念佛,在往店里奔跑的路上一直默念着佛祖保佑,脑海里却都是林姐被劫持为人质的画面。气喘吁吁的来到那条街上,现场一片狼藉,已经被拉上了警戒线。我伸着头往里面望,围观的人密密麻麻一大圈,隐约看到书店的窗户前有个人坐着。我的心平静下来,好好感谢了一通佛祖。
林姐好像也看到了我,似乎是冲我笑了一下。我们隔着人群,隔着街道,隔着玻璃,对视笑着点了点头。
日子又回到了往日的平淡,至于那个抢劫的新闻又被娱乐至死的人们很快遗忘。我在书店里又继续着无聊的日子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转眼间就到了暑假,我和林姐告别。林姐只淡淡回应了句再见。
在家的日子我开始想念她,经常发信息打电话给她,却总是无人回应。暑假就这么在我给移动的供应商做了很多单方面的贡献后结束。
开学到达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书店,可是书店的门紧锁,而她就像消失一样。电话打过去还是无人接听,我在城市里走了很多角落,查无此人。丢了的感觉这么失魂落魄。
丢了太阳的向日葵垂头丧气,在学校的日子比以前更加难熬,我产生了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想法。然后就发生了开头那段对话,我是觉得我连一个人都找不到,不是一无是处是什么。,应该是特别一无是处。
不知不觉我又走到了那家书店的门口,这里应该被人接手正在装修,一个维纳斯雕塑放在门口,我摇头苦笑,这是谁又文艺心泛滥,要开个小资情调的店。
有人碰了碰我的衣角,是个拿着花的小女孩,“叔叔买花吗?十块钱一朵。”
“买花干什么?”我蹲了下来。
“买花送给女朋友啊,玫瑰象征着爱情。”孩子奶声奶气的回答。
我突然想起了林姐的纹身,也许她身上那枝叶的顶端就是朵玫瑰吧!我觉得是的。
我掏出钱包,没有零钱,我在钱包里翻找,在最里层发现了张纸条,最后还是给了小女孩一张大面值的纸币。我看着那张纸条,应该是喝醉那天放里面的,不是翻找零钱,估计还会静静躺在钱包的最深处。看着那串熟悉的号码,晃了晃手里的玫瑰,长吁一口气。这应该是她留给我唯一的纪念。
我把玫瑰放在了维纳斯雕像的胸前。
纸条将要被放回钱包,我好像看到纸条的背面还有字,翻过纸条:
22日17点10分,车一,箱子五,守卫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