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没主动找过心月,每天站在教室门口,也没看见过她。
我不知道用什么方式面对她,我知道我没有做错什么,她也没什么做错的地方。本来以为的喜欢,就像是幻觉一样,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
不知道怎么办,就待在自己的世界,安静地看时光流转。
日子平淡的就像一汪池水,周围没有什么值得笑的事,也没有渴望认识的人。我想吃自己喜欢吃的食物,周末玩台球,自习课看阿衰,守着身边的几个人卓南、面条、肥豆、杨静、陈雪娟,过完初中时代。
过了一段时间,我班转来一个女生。她叫小夕,从另一所中学转过来,表情冷冷的,不喜欢笑,话也不多。
她进班的那天,正在上第一节课,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打在我的桌角。我不希望发生什么,可是她却说喜欢我。
看到她写给我的纸条,我苦思冥想,还是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我。
如果给这场遇见配上音乐,我希望是,七里香的前奏。就是风声从田野的四面八方响起,紧接着是好听的琴弦演奏的那一段。
小夕就像个不识人间烟火的仙子,冷冰冰的,当时我并不想了解她,也没想跟她有关系。只想普普通通的做同学。就像大多数人的点头之交一样。
她进班没多久,就跟班里的同学相处得火热。很多女生下课喜欢叫她一起去买零食,男生喜欢围在她桌子周围谈天说地。
当时正在流行QQ飞车,所有男生都以等级高为荣,以不玩游戏为耻,他们聚在一起的共同话题就是游戏。可是我不会玩游戏啊。
我跟卓南下课在一起闲聊,小夕在后边给同学们送签名。有点奇怪是吧,她就是普通的大多数,竟然有好多人拿着课本、笔记本,随波逐流等她签名。
在那些十几岁的年华里,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热情,每天都用奔跑的姿态去面对生活,忙着去了解,去探索,去感受。
我不明白同学们抽什么风,去看的时候,小夕送给我一张签名,看了一眼,还挺好看,于是我回去拿了个漂亮的笔记本给她,让她再写了一次。
她的签名,很快就被我忘了,不知道丢到了哪里。可是小夕却好像一眼就记住了我,第二天有个女生在我身边鬼鬼祟祟,令我很奇怪。
关于这种情况,有两种答案,一种是她有求于我,一种是有个跟她要好的女生喜欢我。
最后我知道,是第二种。她的好朋友小夕喜欢我,并要我附上情书一封。
听起来挺麻烦的。大多数人都会跟我一样,一口回绝对吧?
我告诉卓南,卓南却说我应该把握机会,赶紧动笔写一封情书。这种事我一般不会告诉面条,因为他自以为成熟,把我的感情事件根本不放在心上,通常是付之一笑。
肥豆的态度模糊不清,我知道是因为心月。他喜欢上了心月,我都知道。
我最终还是没有写情书给她。因为我真的不会写,想了半天还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第二天下晚自习,同学陆陆续续走出教室,小夕在默默地整理书包,我有点心虚,就故意等她。
过了一会儿,所有人都走光了,我回头问,怎么还不走?
小夕抬头温和地笑了,说,不想回去。
我沉默半天,想应该怎么说。
小夕却先开口,你也不想回去吗?
我只能笑一笑作为回应。她背着书包走前来,走过我身边的时候,伸手递给我一个纸条,然后走出了教室。
那张纸叫情书。我没写,所以她自己写了。
夜晚很安静,只有月光静静流淌。
我和小夕在一起了。我们最亲密的事情就是下课坐在一起聊天。刚开始没有话题,就用一道题开头,然后聊到老师,再聊到我们。
有些期待,跟她在一起觉得很开心,每天上课,知道她在我后面坐着,就觉得很安心。
初恋就是不断地幻想,再不断地思念。
渐渐地,我不再想到心月。听到肥豆在宿舍聊起心月,我也没有任何排斥心理,就像个题外话。
当心里装下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踏实到不会再羡慕任何人。
小夕的心情就变成了我的心情。她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她的难过,就是我的难过。在爱情里,我们就像一个人一样。
《圣经》创世纪中有一句很动人的话,是亚当说的,他对神为他造的女人说,你是我骨中的骨,是我肉中的肉。然后他们就在伊甸园里发生了爱情。
我以为我们会一起度过中学时代。
结局是,过了两个月,我们的关系变得疏远。后来上了不同的高中,去了不同的城市,再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