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小区A1栋准备申请加装电梯。
当时因为A1栋的低层业主持反对意见,我们隔壁栋楼也有两户业主也持反对意见。
隔壁栋业主之所以也持反对意见,是因为我们每次回家都要经过A1栋门口。
每次开车回来,A1栋是我们必经之路,如果A1栋大门口加装电梯,就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出入。
万一不辛发生火灾事故,A1栋的大门这条道路可是消防车的必经之道。
这样势必严重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隔壁栋D3业主也持反对意见。
但是刚开始我们并不了解加装电梯的具体流程和一些所谓的潜规则,只是看到A1栋单元楼门口贴出加装电梯公示文件以及加装电梯效果图后,按照文件上的提示:本栋楼以及周围住户有异议可以到办事处反映。
可当我们去办事处提出异议的时办事的工作人员跟却跟我们说,只要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不考虑其他业主的意见。
只要2/3以上的人按了手印,同意了就可以申请加装,真的是这样子吗?
经过我多方面的了解,并非如此。我们去相关的报建单位自然资源局了解情况,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2/3以上的业主同意,这是首要条件,只有这个条件满足了,才可以进入申请加装的第二个步骤。
第二个步骤是什么呢?那就是公示,将这个公式文件贴在需要加装电梯的单元楼门口。
在公示期内,如果周围的业主以及本单元的业主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正式施工,。
但如果有一户业主有异议,必须先调解好有异议的业主,期间不得动工。
公示期通常为十个工作日,现在我们及时在这十个工作日之内递交了书面材料,所以他们如果没有做好有异议业主的思想工作是不能随便动工的,而办事处和居委会就负责这方面的调解工作。
由此可见,那天社区的工作人员完全就是糊弄我们,虽然我们不知道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但他的这套说辞是对相关政策的误解,又或者是他们完全在误导底层的业主。
加装电梯虽然是一项“民心”工程,虽然解决了了高楼住户上楼困难的问题,但同时也会对底层住户以及周围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
毕竟刚开始规划设计之时没有考虑以后需要加装电梯,而现在突然加装电梯 ,会使用周围的环境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
遇到这种情况,唯有和受影响业主充分沟通,达成意见后方可安装,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只要本栋楼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安装。
现在,网上有很多这样的言论: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可以申请安装,底层住户反对也无效,这完全是一直误导人的言论。
正确加装电梯通过审批的条件是: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没有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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