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底了,天气还是很热,最高气温在三十度左右徘徊。上一次下雨的时候,已经把凉鞋裙子收了起来。中秋放假,老公收拾鞋柜,拿出去年买的一双小高跟,砖红色绒面,细致精巧,深受我的喜爱,夏天以前出镜率颇高。
记忆里从来没有买过红色的鞋子,曾经有一双枣红色的短靴。也许是上了年纪,第一眼看到这双鞋子,就喜欢上了。这种红鲜亮,但并不张扬。试穿时,其实左脚是有些紧的,纠结了好久还是说服了自己,鞋子穿穿会变大的,如果不买下来一定会后悔的。
穿着一双自己中意的鞋子真的能带来一天的好心情。除了刚开始的磨合阶段,后来一点不适感都没有了。所以,那天同事聚餐去吃小龙虾,下班回家我洗了个澡,神清气爽,穿上格子衬衫裙和我爱的小红,是的,后来我习惯叫他小红。
喷上香水,准备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天气预报真的很准,外面已经下起了暴雨。同事在来接我的路上,发语音让他不要着急,然后压根没有想到要换一双鞋子。
也许是我低估了暴雨的力量,或者是高估了小区的排水系统,当我走下楼发现地上已经开始积水了。于是,我特意溜着墙根,走在车库的门前,躲避道路中间的低洼处,在小区门口上车的前一刻小红也还只是有一些雨渍在上面。小区门口的积水应该可以趟着走了,电话让同事把车开进来,在上车的一刹那,左脚却进了水。
至此,我已经描述完有关这双鞋子的整个情况,从此她就在我的记忆里了。是的,因为进水了,所以干了以后夹脚就不好再穿了,然后就被我晾在鞋柜里了。显然,这样的决定是我用几个小时的痛得出的。因为我还穿着她去参加了老公朋友孩子的升学宴,在他喝酒后被迫第一次夜间开车,在距我上一次练习开车半年之后。
所以,她的最后一次出场相当有使命感。尽管一个小时的路程被我开出了双倍的时间,路上可能违了一次交规,但是我还是找回了一些自信。这样,小红就夹杂在我紧张、担心、手忙脚乱、一身汗还有点自豪的深夜经历中,印象更加深刻,记忆的存在也应该更加久远。
不合脚的终将被丢弃,留下来的都是适合的,一段关系也是如此。一双鞋子,哪怕有一处磨脚,她就会在你穿的时候时时刻刻提醒你,用疼痛,用红肿,用水泡,用破皮,让你的脚步不再轻快,甚至走路姿势奇怪,让你尴尬,让你无法忍受。
都说,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可是一段关系,相处舒不舒服,人也是一定会知道的。只是我们自己选择忽视,选择逃避,选择制造假象,选择相信自己或者对方的适应力,忍耐力,以为委屈的习惯真的能成为习惯。
对与不对,由时间体会。这是张信哲的歌词,曾经我也很喜欢这句话,用它来为自己的执迷不悟开脱。只是现在,我想,那些曾经被浪费的时光,为了曾经的人,或许是真的不值得。
因为迷恋,因为不甘,陷入一个死循环。我付出了这么多,所以不想要放弃,不想要面对自己无比清楚的那个事实,他不够爱你,或者他其实根本都不爱你,起码不是你自己以为的那种爱。
这样就变成了,你不断付出,不断怀疑,不断说服自己,直到遍体鳞伤,直到失望累积,直到默默放手,出局。
可是习惯,会在寂静的深夜,一个人独处,重新踏入那座城,再次尝到一起吃的食物……时不时的被思念啃噬。特别是情绪低落的时候,总是会想起你,想起曾经美好的瞬间。
不是没有过纠结,软弱,想要再次奔向你。可是,清醒,就像进过水的小红一样,给我的痛的认识。以一种痛去抵挡另一种痛,完成我的自我救赎。这样,知道每一次的痛逐渐减弱,直到再次想起你,内心平静如水。原来,时间能证明的不是对错,只是释怀,对自己,对他人,对过去所有的和解。
就像我那曾经深爱的小红,如今静静地躲在鞋柜的角落,蒙尘。